上海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二0一二年
上海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条“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按照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要求,现予发布《2012年上海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一、工业固体废物
(一)产生、贮存、利用、处置量
2012年,本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198.81万吨(其中包括54.96万吨工业危险废物),其中综合利用量2140.36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7.34%;处置量55.86万吨,处置率2.54%;贮存量为9.59万吨;当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25万吨(表1)。
表1 2012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利用情况
(二)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1、主要工业固体废物
本市冶炼废渣、粉煤灰、脱硫石膏三类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综合利用情况。
表2 2012年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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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企业
本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10位的企业见表3,10家企业产生量合计占全市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的76.64%。
表3 2012年主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前10位)
二、工业危险废物
(一)产生、贮存、利用、处置量
2012年,本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54.96万吨,同比减少2.48%。其中综合利用量30.34万吨,焚烧、安全填埋处置量为24.60万吨,贮存量为0.14万吨。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二)危险废物转移量
2012年,本市市内转移危险废物的企业为4623家,全年工业危险废物市内转移量达29.3万吨。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企业为75家,跨省市转移量为7.55万吨,其余为企业内部自行处置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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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生危险废物的主要企业
本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前10位的企业见表4,10家企业年产生工业危险废物合计占全市总量的51.39%。
表4 主要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前10位)
(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截至2012年底,本市共有12家危险废物处置(填埋,焚烧)单位,其中1家危险废物填埋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单位,1家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共处置单位,1家水泥回转窑共处置危险废物单位,9家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单位(表5)。总核准经营规模18.3万吨/年,实际处理量15.6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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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三、医疗废物
2012年,全市医疗废物产生总量为2.66万吨,主要为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其中,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焚烧处置量为2.63万吨,崇明县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共焚烧处置259吨。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全市医疗废物收运覆盖面达到250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了70辆医疗废物转运车,8900只医疗废物周转箱。
四、电子废物
(一)拆解利用处置情况
2012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正式结束,截至2月底,我市5家电子废物拆解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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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完成了家电以旧换新时期最后阶段的拆解处理工作,共计接受四机一脑420844台(折合5963吨),拆解处理460364台(折合6567吨),详见表6,表7。
2012年7月1日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工作正式启动,至2012年底,我市第一批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许可的2家企业共接收四机一脑444813台(折合10131吨),拆解处理共计421332台(折合9740吨)。
表6 2012年废旧家电接收、拆解处理情况一览
表7 2012年拆解企业接收、拆解处理废旧家电情况
(二)电子废物管理情况
2012年,我市严格按照《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继续推进电子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企业名录管理进一步完善。截至2012年底,我市已有8家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企业。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2年,我市正式启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核发工作。截至2012年底,我市有4家企业获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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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并通过环保部组织的核查认定。此外,为了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的实施,我市制定下发了《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实施》,明确了基金审核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和工作时限等内容。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及报送信息指南》的有关要求,我市进一步完善处理企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拆解处理全过程进行监控,已实现每家拆解企业重点点位视频段与市级环保部门联网,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辅助审核作用,加强数据分析、查找风险的能力,提高监管和审核的针对性。
五、进口废物
根据2011年《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保部12号令)和《关于发布、的公告》(环保部2011年第23号公告)的规定,本市制定了《上海市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申请出具初审意见、监督管理意见的办理操作规程》。
2012年,本市已受理审查申请材料65份。其中,自动许可类18份,限制进口类47份,共涉及47家企业,进口废物主要集中在废纸、废塑料、废铜碎料、不锈钢废料方面。本市获得环保部审批的限制类固体废物进口许可量为36.16万吨,自动类固体废物进口许可量为168.75万吨。
六、城市生活垃圾
(一)生活垃圾
2012年,我市共产生生活垃圾716.42万吨,无害化处置654.7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1.4%。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104.11万吨,堆肥处理144.7万吨,回收利用4.32万吨,卫生填埋379.1万吨。
(二)建筑垃圾
截至2012年底,全市渣土申报量11011.7万吨,共批准资质单位80家,达标车辆4234辆;共清除渣土偷乱倒1887次,合计5.6万吨。
(三)餐厨垃圾
2012年全市餐厨垃圾收运约761.8吨/日,废弃食用油脂约60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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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
2012年,老港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再生能源利用中心(3000吨/日)、综合填埋场一期(5000吨/日)已基本建成;金山永久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800吨/日)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浦东项目(2000吨/日)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争取2013年底基本建成;松江(青浦)、奉贤、崇明、嘉定、闵行等区末端处置设施以及闵吴码头改造处于工程前期阶段。
(五)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2012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继续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年初以来,市区两级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巩固、拓展”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今年的分类减量工作。随着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的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领导机制不断完善,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现了全市巩固去年1080个居住区推进实效、拓展1050个新分类场所和人均垃圾处理量减少5%的总体目标,其主要成效概括如下:
1、以装修垃圾、单位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绿化垃圾、大件垃圾、果蔬菜皮垃圾为主要种类的分类收、运、处大分流系统架构和以“干-湿”分离为基础的“2+3”小分类模式初步建立。
2、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完善,先后出台了“一主多点”的末端处置设施补贴、环境补偿、节能减排补贴等一系列政策为分类减量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3、社会宣传动员初显成效,以“绿色帐户”为主要宣传载体的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和措施使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不断提高,参与分类的自觉性得到增强,垃圾分类的观念逐步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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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城镇污水厂污泥
截至2012年底,上海建成并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有53座,污水处理能力为70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约3000吨/日(含水率76%左右)。全市污泥处理能力达940吨(干基)/日,相当于含水率80%的污泥4700立方米/日,主要处理处置方式是卫生填埋、焚烧、好氧发酵及综合利用制砖等。
八、2012年固体废物重点工作
2012年,按照上海市环境保护“十二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危险废物产生源的规范化管理,推动了危险废物专业运输体系建设,加大了危险废物新建设施的建设力度,以信息化为主要手段提升了本市危险废物的监管水平和能力,增强了本市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一)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监管。市环保局在嘉定、青浦、松江、闵行、徐汇、崇明六个区县开展了危险废物产生申报备案以及转移联单管理事权下放的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市环保局制定下发了《上海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章节编制技术要求(试行)》。
(二)继续推动危险废物专业化运输工作。市环保局会同市交港局出台了本市危险废物道路运输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启动了第一批危险废物专业运输单位上名录工作。
(三)优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布局,提升行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重点推进了老港综合填埋场飞灰填埋专区、上海化工区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设施建设以及青浦区热解气化综合利用多循环环保项目,完成了12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产业结构调整。从2008年到2012年底,本市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数量减少40%
,处理处置能力提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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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危险废物区域环境监管机制形成。长三角区域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联动工作进一步深化,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四省市环保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完善区域内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全过程管理,共同预防和打击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行为;完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跨省市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处置跨省市应急保障机制;建立区域内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处置利用技术交流机制,促进区域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行业健康发展。
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管理信息
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33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危险废物年处理处置能力达42.85万吨,涵盖《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45类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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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2012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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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城市:上海市信息发布机构: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发布日期:信息发布周期:信息提供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6月5日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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