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目标责任书(项目办与试验室)
XXXX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质量目标责任书
甲方: XXXX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乙方: XXXX实验室
签订日期: XXXX年 XX 月 XX 日
XXXX建设项目质量目标责任书
1、中心试验室必须按照《合同文件》范围和内容,进行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本项目试验检测任务(交通产品委托试验除外)。
2、中心试验室必须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测,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督责任。
3、中心试验室按照合同文件要求,要求派驻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及试验检测工程师,并服从项目办管理。
4、协同项目办做好日常质量监控工作,并负责做好工程建设中标准试验、各项原材料进场、使用前的鉴定试验及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项目进行抽检试验等工作。
5、完成各监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不具备试验检测能力的现场试验或送检试验项目及项目办确定的其他试验。
6、对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抽检,发挥质量纠察的作用。
7、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质量控制的各项工作,对送检的试样要随到随收,不推诿不刁难,及时认真地做好试样检测台账记录。
8、根据试验项目所需,按项目办要求的时间及内容出具试验报告,保证各项数据真实、可靠,试验报告整齐、清晰、规范,不得出具虚假报告。
9、提供试验报告必须及时,试验数据必须准确,对不合格报告不得签认。
10、在试验检测过程中,抽检频率不得少于合同要求,要严格遵守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项目办做好质量监控工作。
11、每半月上报一次《质量内参》。
12、中心试验室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施工单位介绍或推荐与本项目有关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或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任何厂家。
13、在检测过程中要实事求是,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秉公办事,不徇私舞弊,不允许出现“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因中心试验室原因发生的任何不良或不廉洁行为,项目办有权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有权请退出场,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4、所做的标准试验,收费应合理,不能漫天要价,委托试验单位有权对标准试验收费进行谈判,且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有权向项目办反映,因漫天要价造成的投诉一经查实,项目办有
权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清退出场。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此责任书为终生责任制,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项目办有无限期追究责任的权利。
项目办(盖章): 中心试验室(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