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阳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建立与巡察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3 作者: 来自: 点击率:114
委局机关各部、室(党委、中心),市委巡察办:
依据《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巡视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现就市纪委建立与巡察工作有关制度通知如下:
一、纪委与巡察机构信息沟通制度
为全面准确掌握被巡察单位情况,确保带着问题去巡察,更好地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建立市纪委有关部门与巡察机构信息沟通制度。
(一)信息沟通是指在每轮巡察前,由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负责发函,与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等进行联系沟通,由上述市纪委各室提供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信息。
(二)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单位名单和函询清单,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分别提供以下信息:
1.案件监督管理室提供两年来涉及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案件查办情况;希望巡察组深入了解的被巡察单位市管干部的举报线索。
2.信访室提供两年来涉及被巡察单位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的希望巡察组深入了解的信访举报情况。
3.党风政风监督室提供两年来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的排名情况及评议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4.相关纪检监察室在被巡察单位查办案件期间,在不影响办案且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与巡察组组长保持信息沟通,避免巡察组进行重复了解。
(三)以上所提供信息应为书面材料,为确保信息保密和安全,相关室应将经主管领导阅批过的材料密封,直接送至市委巡察组组长,由组长一人亲自拆阅后密封退回相关室保管。
(四)对不宜提供书面材料的,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也可与巡察组组长单独见面沟通,重点通报有关市管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以及巡察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沟通方式以口头为主,不提供案卷或其他介质材料。
(五)集中巡察结束后,巡察办应将巡察中了解和掌握的涉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分别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将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评价情况书面提供给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纪检监察室派员参与巡察工作制度
建立纪检监察室派员参与巡察工作制度是中央纪委、省纪委的明确要求和有效做法,既有利于增强巡察工作力量,也有利于纪检监察室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一)纪检监察室派员参与巡察工作由市委巡察办牵头,每轮巡察前,巡察办依据巡察工作任务协商相关纪检监察室提出人员名单,经市纪委分管纪检监察的副书记同意后派员参与。
(二)纪检监察室所派人员原则上为在编干部,参与巡察时作为相关巡察组正式成员,多个巡察组巡察同一个纪检监察室所联系单位时,所派人员同时参与多个巡察组的工作。
(三)所派人员参与巡察工作期间服从巡察组组长领导,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执行巡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监督。
三、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制度
为切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到纪律审查工作中,建立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制度。
(一)巡察问题线索,主要指巡察或回访期间经过深入了解发现和掌握的涉及市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1.涉嫌违反政治纪律;
2.涉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线索;
3.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
4.涉嫌在选人用人上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二)巡察或回访结束后,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由巡察办将市管干部问题线索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安阳市纪委接受巡察机构移交材料、档案清单》。移交材料包括:
1.领导同志批示意见;
2.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原始材料;
3深入了解情况报告;
4.有关证据材料;
5.其他应移交的材料。
(三)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接受的问题线索,参照对中央纪委、省纪委查报件的做法优先安排办理,对条件成熟的优先纳入审批程序,纪检监察室对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问题线索优先启动案件调查程序。
(四)纪检监察室应及时向巡察办反馈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由巡察办向有关巡察组通报,并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报告。
(五)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属工作机密,巡察办、巡察组,案件监督管理室和纪检监察室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管理。
四、机关干部到巡察机构交流锻炼制度
市纪委机关干部到巡察机构交流锻炼,有利于干部深入全面了解基层情况,增长知识和才干,有利于改善巡察机构人员年龄结构。
(一)交流锻炼干部的选派由市纪委组织部牵头协商巡察办,提出交流锻炼人员名单,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实施。干部交流锻炼期间的工作安排和教育管理主要由巡察办负责。
(二)交流锻炼期间一般不参与原单位工作,集中巡察间隙,经巡察办同意可兼顾原单位工作。
(三)交流锻炼干部要严格遵守市纪委机关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巡察机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监督。
(四)市纪委组织部要加强对交流锻炼干部的考察。锻炼结束后,交流锻炼干部要进行自我总结,巡察办对交流锻炼干部作出书面鉴定,考察结果装入干部档案。
建立与巡察机构信息沟通制度、纪检监察室派员参与巡察工作制度、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制度和机关干部到巡察机构交流锻炼制度,是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与巡察工作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有效途径。机关相关室、巡察办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切实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中共安阳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