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教口语课合作协议
外教口语课合作协议
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广州市思恩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 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 合作项目:外教口语课
二、 合作时间:2012年4月25日-2013年4月25日
三、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母语为英语的外教,如美国、英国等国的外教。外教须专业水平合格,表达流畅,有效驾驭课堂,达到课程目的;
2. 甲方负责联络和安排外教课程、上课时间及交通等,把关课堂质量、接受学员意见反馈和负责课程的教材的选用;
3. 甲方须保证外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教学,发生迟到超过5分钟、早退和家长投诉等现象,一次缴纳50元违约金;
4. 甲方更换外教,须提前5天告知乙方和家长,并作好家长沟通工作;更换外教超过两次,且严重影响课程质量的,如学员不适应、家长投诉等,乙方有权解除与甲方合作关系,甲方外教剩余课酬作为违
约金支付给乙方;
5. 由于招生需要,不定期举办免费公开课时,甲方须免费提供合格的外教参与免费公开课;
6. 甲方有权利监督和检查乙方的课程财务状况;
7. 教材书本及与教学相关用品由甲方负责, 乙方予以监督.
四、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负责招生和宣传,保证课室的正常供应,学员的教务管理;
2. 乙方免费为课程提供有意向的学员资源和组织公开课;
3. 乙方负责课程财务,如学费收取、提供财务报表、外教工资支出;每月15日,乙方进行财务结算,甲乙双方进行分成,支付外教工资;
4. 乙方有权利监督和检查乙方的课程质量状况,对于不合格的外教,综合家长、学员各方面的意见后,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
五、 关于甲乙双方利润分成
1. 甲乙双方对扣除各项成本后的纯利润进行分成,所获得纯利润比例:甲方为60%,乙方为40%;
2. 纯利润=(学员学费收入)-(招生宣传印刷费用+教师招生5个点提成+活动优惠费用)
六、 违约条款及争议解决方式
1. 甲方违反上述协议,无法继续提供外教完成合约规定内容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支付所余提成并得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的权利,和承担违约金1万元;
2. 乙方违反上述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得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3. 甲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的,交由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4. 本合同一式两,效力同等,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
时间:
附近:1.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 乙方相关证件: : 时间: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