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的概念
课程的概念:
国内学者吴清基、林淑贞将课程定义为:「课程是指学生在学校安排和教师设计之下所进行的有计划的有系统的学习经验和活动内容」;有一本字典则将课程定义为:「一个过程;或一套(一系列)完整的过程,在学校或学院中一套指定学习的固定系列」。课程的概念究竟是什么?从以下四方面来看:
课程的字源:a course ;a running ( 一个过程;一个流程)来看,它是一个有预定顺序的行动计划,提供学生及教师有目的的学习。根据鲍比特(F.Bobbitt)所著The Curriculumu 一书Curriculum 一字源自拉丁文currere,有奔跑的意涵,至今则衍生为学习的进程。(王文科,1994)
课程的机构性:我自己的一套行动计划并不称为课程,因为教育不是突然发生的,它是有目的、计划、组织和连续性的。
课程的规划目的:课程并非无目的的作法和行动。课程是具有结构性的一系列预期的学习结果。课程规定(或至少期望)教学的结果(Johnson,1967)。
课程是价值怯除的:课程是一种价值中立的概念,和教育有些不同。课程并非在增强或废止社会阶级、社会型态,它不受政治控制,且在过程中是一种思考与观念的解放。
本文所关注的主题是「教育课程」,如果课程的目的是为了教育, 那么根据Hirst 和 Peters这两个学者的说法,我们可以将课程定义为:一套为学生和老师拟定之预定好的行动计划,设计使学生能
尽可能地达到某些教育的目标。
课程的类型:
(1)学科课程
①学科课程:是分别地从各门科学中选择部分的内容,组成各种不同的学科,并从课程体系出发,整体安排它们的顺序、授课时数及期限。 ②基本特点:分科设置;课程内容按学科知识的逻辑结构来选择和安排,重视学科内容的内在联系;强调教师的系统讲授。
③优点:使相同或相近学科领域的基础知识连贯起来,形成逐步递进、内容连续的逻辑系列,有利于人类文化的传递;所授知识、技能具有完整性、系统性和严密性;便于老师教学和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④局限性:课程内容往往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相脱离;在教学中容易忽视学生的兴趣及学生全面发展的价值;可能会压抑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活动课程
①活动课程:是从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儿童的经验为基础,以各种不同形式的一系列活动组成的课程。
②的基本特点:强调学生的自主性和主动性、强调通过学生自己的实践活动获得直接经验、强调训练学生的综合能力及个性养成。
③局限性:课程内容及安排往往没有严格的计划,不易使学生获得系统、全面的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
(3)综合课程与核心课程
①综合课程:是与分科课程相对应的一类课程,它打破传统的从一门科学中选取特定内容构成课程的做法,根据一定的目的,从相邻相近的几门科学中选取内容并将这些内容相互融合,构成课程。
②综合课程的益处:增强学科间的横向联系,避免完整的知识被人为地割裂;符合学生认识世界的特点,有利于学生整体把握客观世界;有利于学生综合地、整体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有利于解决有限的学习时间与人类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矛盾。通过综合课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压缩课时,使学校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里安排学生学习更多的知识。
③核心课程:是围绕人类基本活动来确定中心学习内容的一种课程。 ④核心课程的优点:能够较好兼顾学生发展和社会的需要;增强学科间的联系;有利于照顾学生的兴趣、需要以及认识特点。
(4)关于“潜在课程”
①潜在课程,也称隐性课程,是相对于显性课程(学校课程表内列入的有组织的教学活动)而言的。
②潜在课程的萌芽,在杜威所讲的“附带学习”、克伯屈的“附学习”中就已有所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