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进出管理规定
公司出入管理规定
一、目 的:消除本公司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整洁的工作环境,使出入公司
管理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 容:
(一) 员工出入厂区管理规定
1、员工出入厂区上下班必须正确佩戴员工工作牌。对于员工未戴工作牌者、门卫应给予纠正;对违纪人员态度较恶劣者门卫应记下其姓名交行政部处理。
2、禁止以翻墙、爬门等异常方式进入厂区,否则一律按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只有当班的生产员工才能进入生产区,而非当班的生产员工如需进入生产区,必须在其所在车间或部门主管许可后,方能登记进入(可由门卫室进行联系、咨询)。生产员工在进入厂区日常生活工作中,只允许在规定期间内规定的生产区域及生活配套区域活动。非工作时间生产员工禁止出入厂区或在厂区游荡,特殊情况的必须在门卫室登记。 4、非生产人员(行政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工作牌进入厂区,对于员工未戴工作牌者、门卫应给予纠正;对违纪人员态度较恶劣者门卫应记下其姓名交行政部处理。未经生产制造部许可严禁擅自进入生产区域及仓库。
5、上班期间,禁止员工赤脚、穿拖鞋进入厂区;禁止女员工穿裙子及高跟鞋进入生产区。
6、员工进厂上下班必须自觉排队刷卡。
7、员工因公加班需在非当班时间进入公司,应提供部门经理批准的加班条,加班人员必须打卡。
8、生产员工因送样、找领导、开会、培训等需进入办公楼时,须部门主管批准、当班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9、生产员工因临时有事需出厂门的,应写请假条,并由车间主管许可打卡后方可离开厂区。
10、全体员工夜间加班或节假日加班时,亦须遵守以上规定。
11、主任级别(含)以上及办公楼人员可自由出入厂区。
(二) 来宾出入厂区管理规定
1、办公楼主管级(含)以上人员、公司对外业务部门访客进入厂区时,一律办理出入手续,说明来访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受访人,经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后填写《会客登记单》,由访客持《会客登记单》进入厂区,并依下列规定使用:
(1)受访者一律于办公楼接待访客。
(2)访客结束,受访者须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离开须将《会客登记单》交还门卫。
(3)任何来访事由的访客和来宾进入生产区域参观时,须征得副总经理的同意并通知行政部、生产部后,由部门接待人陪同进行参观。
(4)进入生产区参观时,公司生产区以内禁止拍照,严禁携带可录入、可拍照设备、危险物品进入;必须拍照时,需经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5)来宾出生产区时,《来宾证》须交还门卫处,由门卫及时交还行政部。
(6)任何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内接见私人访客。
2、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等进入厂区。
3、应聘人员进入公司,需门卫通过电话联系人力资源部得到许可后方可入厂并填写《出入单》,面试人员应由接待部门陪同进入公司。
(三) 车辆出入厂区管理规定
1、员工车辆
(1)员工车辆进入厂区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处停靠。
(2)员工车辆应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2、来访车辆须经接待部门许可,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厂区,并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
3、货车进厂区提货,必须由库管员陪同并出据销售部签发的《提货单》,方可进入厂区;送货车辆须出示《送货凭证》方可进入厂区。车辆出厂时,需停车接受检查,若载有物品时,须凭《出门证》或《出库单》方可出厂。
4、门卫人员次日须将《出门证》、《货物出库单》、《人员进出登记记录》及《车辆出入记录》等交行政部备案。
四、附 则:
1、本管理规定由一帆公司行政部负责修订、解释。
2、本管理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