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范畴体系论纲
第12卷第3期2011年9月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Yanshan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
)
V ol. 12No. 3
Sep.
2011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范畴体系的框架
1. 范畴与范畴体系
中西文化都有“范畴”概念,但各自原初理解却不相同。
英文Category (“范畴”)源于希腊文(或Kategoria ),原意为指示、证明(类别、类、部类)。由两个词复合而成:Kata (小品词,表示“与相反或相对”,相当于英语介词again-st )+agora (名词,表示“集合”、“集会”,相当于
[1]121-126
英语assembly )。该词从构词角度来看指“与集合或集会相对立”,那就是意谓着“分散”、“分解”,引申涵义为“划分”、“分类”。这个词被亚里士多德引入哲学领域之前,它主要被用于法律,其动词形式是kategoreo ,指与“辩护”或“申辩”相
对的“起诉”、“指控”、“指责”,可进一步一般理解为“表明”、“指示”、“证实”、“证明”等含义。[2]
汉语“范畴”一词最早出自《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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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富、康、德、善;夭、病、愁、穷、恶、弱。由此看来,中国古代文化中的范畴概念主要是指治国理政的根本方法。
综观中西方文化思想史,思想家们在创建他们的理论体系时,往往都是以他们的范畴学说为基础、为起点。范畴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念和理论是由波兰—美国数学家艾伦伯格和美国
数学家麦克莱恩在1945年发展同调代数的工作中产生的。因此,范畴论是数学中一个分支,是代数学的一个重要分支。范畴是范畴论的基本概念之一。称C 是一个范畴,是指C 满足下述六点:(1)C 有一个对象类{A ,B ,C ,
的基本概念,是人类理性的思维形式,任何一个理论体系中的诸要素要以范畴和范畴体系为联系,因此,任何一个理沦体系都不能没有范畴体系的渗透,任何理论都离不开范畴这个纽结和中介。
但一个理论中的范畴体系结构却是历史的、变化的,不是凝固的、僵死的。既往的范畴是人类认识史的概括,是一定历史阶段科学认识成果的凝结。随着客观现实的发展和科学认识的进步,不仅范畴的数量和内容会日益丰富,而且由于个别范畴的意义和地位的改变,引起整个范畴体系结构的变化。由于个别范畴的意义和地位的改变,更新原有的范畴,从而使整个理论体系更丰富,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在哲学史上,对范畴研究作出较大贡献的哲学家有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等人。在范畴问题上,历来存在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斗争。主观唯心主义认为范畴是人的头脑里固有的,是为了认识的方便而创造出来的纯主观的东西。客观唯心主义认为范畴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某种精神实体(绝对理念)的产物。形而上学认为范畴是僵死的,不变的,彼此间是孤立无关的。唯心主义辩证法虽然承认范畴的流动性、可变性,但是否认范畴是对客观世界本质联系的反映,它们是错误的,不科学的。”[3]
另外,范畴(category )在不同学科中有不同的理解。
例如,在数学中,范畴指从数学的各个领域中概括出来的一种高度抽象的数学系统。例如,集合论研究集合与映射,群论研究群与群同态,拓扑学研究拓扑空间与连续映射,等等。20世纪中期,数学家们认为有必要将各个领域中的研究对象各自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使各个总体都有一种数学系统,这就是范畴思想。于是,所有的集合与映射组成集合的范畴;所有的群与群同态组成群的范畴;所有的拓扑空间与连续映射组成拓扑空间的范畴;等等。[4]此外,范畴与范畴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与变换,又产生了函子的概念。范畴与函子的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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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在这种关系中,普遍离不开个别,个别也离不开普遍。每一种个别总是隶属于某种普遍的个别,没有纯粹的个别。由个别向普遍的上升不是一个无限的序列,而是一个有限的阶梯。这个阶梯的最底层就是“零点实在”的个别实体和个别属性,阶梯的顶层就是最普遍的“是者”(Being )类型,即“范畴”,也就是逻辑上的“最大的种”或最高的谓词。阶梯的中间是按层次高低排列的无数种的“是者”,垂直的纽带将它们紧紧结合在一起,使它们成为阶梯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亚里士多德把“是者”的阶梯分为十种类型,即十大范畴。一种是由个别实体→普遍实体→……最普遍实体逐级而上的阶梯,如由“苏格拉底”→“人”→“动
“实体”;另外九种都是从个别属性→物”→
最普遍属性逐步上升的阶梯。这九普遍属性→
种属性阶梯分别是“数量”、“性质”、“关系”、“场所”、“时间”、“姿态”、“具有”、“活动”和“遭受”,而九种属性阶梯或范畴与实体阶梯之间是依存与被依存的关系。[1]121-126亚里斯多德并非总是区分出上述10个范畴,他往往把一些范畴结合起来,把范畴的数目减至6个、4个或3个。例如,在《形而上学》一书中他把范畴划分为三类:本质、状态和关系。[7]
通别
实体
属性
个别实体
个别属性
生甚多之先天引伸概念。”最终“列成一纯粹悟性概念之详备系谱。”[8]
黑格尔的范畴论和康德的范畴论却有很大的差别:[9]
首先,范畴的本体论不同。黑格尔认为,范畴、理念是存在的本质,范畴、逻辑不仅仅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主观的思维形式,而且是内蕴于客观事物之中决定事物的本质的客观思想。康德却认为,范畴、理念只是主观的思维形式,与客体“自在之物”没有多大关系。
其次,范畴的认识论不同。黑格尔认为,范畴是“绝对理念”的各个规定,是“绝对理念”发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或阶段,“绝对理念”本身只是一个由各种范畴构成的有机系统,离开了各个范畴,它就是一个孤零零的、没有意义的空名;同样,各种范畴也只是绝对理念的一个方面的规定,是“绝对理念”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或阶段,一个范畴离开了和其它范畴的联系,离开了绝对理念,则是片面的、抽象的,因而是没有意义的。由此,黑格尔力图把有条件的、相对的范畴和无条件的、绝对的理念统一起来。而康德则认为,范畴只适用于“现象世界”,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理念则要求超越现象世界去把握自在之物,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两者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再次,范畴的方法论不同。黑格尔的范畴论是带有流动范畴的辩证法。继费希物、谢林之后,黑格尔进一步发挥了康德的“三一式”的思想,继承了费希特的正反合思想,提出了否定之否定规律,把各种范畴结合起来,构成一个不断向前推演的有机统一体。黑格尔的整个逻辑体系就是由许多大大小小的正、反、合构造起来的完整体系。而康德虽然觉察到了范畴之间的某些联系,但总的来说,康德没有致力于研究范畴之间的联系和转化。在康德那里,十二范畴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平列的、孤立的和静止的。
3. 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范畴体系的逻辑结构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范畴表现了一定社会的现实与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和个别的侧面,是历史过程的抽象及其理论形式上的反映,而这种反映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其中,每一个要素可以作为成熟而具有典范的范畴形式反映在这一历史的发展阶段或发展点上,并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加以考察。
图1
在亚里斯多德的时代,哲学是“最高的智慧”,在康德的时代,哲学是“科学之科学”。由此,康德在建立哲学范畴体系时都力图把整个科学都包括在内,都企图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哲学范畴体系。康德的基本范畴共有十二个,分为四组,每组三个。即,量的范畴:单一性,复多性,总体性。质的范畴:实在性,否定性,限定性。关系的范畴:原因和结果,实体的属性,交互性。样式(模态)的范畴:可能性与不可能性,存在性与不存在性,必然性与偶然性。从范畴表的整体结构上看,康德的范畴框架比亚里斯多德的范畴框架要完备。[7]在康德那里,十二范畴是最基本的范畴,由它们可以引伸出众多的概念。康德指出:“当范畴与纯粹感性之形象相联结,或范畴间之相互联结时,即可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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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畴是从客观现实中引伸出来的。然而,范畴是怎样被抽象引伸出来的?范畴和范畴之间如何表现相互关联的性质?如何相互作用?范畴体系是如何建立起来的?这是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范畴体系的重要课题。
在马克思主义范畴体系内部,正是从那些简单、基本的范畴开始,并在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本质与现象、个别与一般等范畴的基础上,引伸出抽象与具体、归纳与演绎、综合与分析、历史与逻辑等范畴,展现出比较复杂的范畴体系的结构和形式。它们是思维逻辑进程的重大进步。
分析范畴体系的逻辑结构,可以进一步认识范畴的一般意义,这就是范畴自身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世界观意义。本体论的意义表明,范畴是物质世界客观的、最一般的特性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认识论的意义表明,人类思维正是通过范畴来反映和概括客观世界最一般的特性,在这一基础上建立科学的概念、范畴体系,并运用这个体系解释和改造客观世界。方法论的意义表明,无论人的知识结构如何,都要运用某些范畴进行思维,思维本身的实质是范畴性的,辩证法的范畴以概念形式反映真实的客观世界。世界观的意义表明,范畴思维的实质不仅反映真实的客观世界,而且表现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评价,从而进一步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
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范畴体系的逻辑框架到底是怎么样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有相当难度。一方面,在建国以来的我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成果中,并没有形成这个问题的系统答案或公认结论;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范畴体系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如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人的范畴体系的之间关系是怎么样的,还有待于首先明确。回答这个问题相关的研究已有一些,但具体细致全面的论述还有待于深入。
同时,哪些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范畴,也是一个很难以定论的问题。
朱荣英在《马克思主义基本范畴及其学科体系研究》一书包括“马克思主义生活范畴及其学科体系研究、马克思主义时间范畴及其学科体系研究”等内容。[10]
高文新在《马克思理论基本范畴研究》中论述到:“马克思一生思考过许多问题,涉及许多学科
领域,但也可说马克思只思考过一个问题,那就是
人类解放。从这种认识出发,我们决定第一步先研究马克思的基本范畴,不是哲学的经济学的范畴,而是同马克思的认识发展相一致的范畴,即马克思不同时期思考的问题,与这种马克思认识的历史相一致,范畴的选择同时具有逻辑性,体现为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我们选取了8个范畴:人的本质、实践、异化、无产阶级、生产方式、剩余价值、革命、人类解放。”[11]
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范畴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十个基本范畴:物质、自然、人、社会、世界、实践、生活、自由、存在、时间。而这些范畴之间,具有比较复杂的关系。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基本方法,大致这些范畴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图2表示(图示中,→表示“决定”,于”,{}表示包括):
生活
时间
存在
世界
社会
表示“属
自然人
图2
这个图示的基本含义是:
马克思主义基本范畴分为两大层面,左面是更趋向精神的、现实的、主动的,右面是更趋向物质的、原始的、被动的。左面包括实践、生活、自由、世界、时间,右面包括物质、自然、人、社会、存在。左右是相通的、相互联系的。左面相似于人的左脑功能:主要与人的显意识有密切的关系;右面相似于人的右脑功能:主要与人的潜意识有密切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范畴具有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推演关系,这样关系既是演绎的,也是归纳的。单向的逻辑推演范畴包括:物质决定自然--有什么样物质就决定有什么样自然,自然决定人--有怎样的自然就决定有怎样的人性,人决定实践--任何实践都在人的控制下进行、人主导了实践,实践决定生活——有怎样的实践也就有怎样的生活,生活决定自由——不同的生活也就不同的自由、没有完全相同的生活,世界决定时间——世界既是客观的又是主管的、决定时间的性质也是主管与客观的结合,社会决定存在——没有社会也就没有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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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存在结合在一起才有“社会存在”;双向的逻辑推演范畴包括:世界决定社会,社会决定世界,世界与社会是相通的,有什么样的社会也有什么样的世界,有怎样的世界也就有怎样的社会;时间决定存在,存在也决定时间,没有时间的延续也就没有存在,没有存在也就没有所谓的时间。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范畴之间还存在归属关系。自由属于生活、自由是生活的、自由通过生活来实现,生活属于实践、生活通过实践来实现,实践属于世界、实践是世界性的,存在属于社会、存在是社会的属性,人是自然的、人属于自然,自然是物质的、自然属于物质。
都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你的经验论、经验哲学的不彻底性就在于:你否定经验中的客观内容,否定经验认识中的客观真理。像马赫主义者那样把关于物质的某种构造的理论和认识论的范畴混淆起来,把关于物质的新类型(例如电子)的新特性问题和认识论的老问题,即关于我们知识的泉源、客观真理的存在等等问题混淆起来,这是完全不能容许的。有人对我们说,马赫‘发现了世界要素’:红、绿、硬、软、响、长等等。我们要问:当人看见红,感觉到硬等等的时候,人感知的是不是客观实在呢?这个老而又老的哲学问题被马赫搞乱了。如果你们认为人感知的不是客观实在,那么你们就必然和马赫一起陷入主观主义和不可知论,你们就理所当然地受到内在论者即哲学上的缅施科夫式人物的拥抱。如果你们认为人感知的是客观实在,那么就需要有一个关于这种客观实在的哲学概念,而这个概念很早很早以前就制定出来了,这个概念就是物质。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14]
2. 自然范畴
马克思把“自然”分为:自在自然与人的自然。马克思的所谓“自在自然”就是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前,自然界就客观地存在着。这种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前就存在着的自然界,我们可以称它为“自在自然”。承认自然界的客观实在性,这是唯抽主义的基本前提,也是唯物主义地回答哲学基本问题所得到的基本结论。唯物主义同对独立于精神的自然界存在的承认是分不开的,对于唯物主义者来说,“自在自然”是本原的。[15]
马克思所谓“人的自然”就是指:在人类产生之后,人仍然是一种自然存在物,它不能离开自然界而存在。人类为了生活,以自然界为自己的对象,以自己的实践活动,改变自然界满足自己的需要,使自然界成为人的对象性的世界。被人类的实践活动打土印记的自然界,对于人类来说,才是真正的现实的自然界。它包括人类感性所及的自然、人化自然和人造自然等人化程度不等的几个领城。
自然有自己的逻辑。一方面,逻辑已经成为人类认识自然的分类原则;另一方面,逻辑贯穿于人类自然认知的全过程。人类认识自然的过程其模式不外有二:一是根据自然的内容去直接模拟甚至取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范畴的基本观点
1. 物质范畴
马克思没有对物质概念做出明确定义,但他也有相关论述,例如,他论述道:“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创造者、缔造
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者〉
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2]
恩格斯从本体论的角度界定了物质概念。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运动无非是一切感官可感知的运动形式的总和;‘物质’和‘运动’这样的词无非是简称,我们就用这种简称把感官可感知的许多不同的事物依照其共同的属性概括起来。”[13]可见,恩格斯着重从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以及自然界的统一性这个角度来界定物质范畴的。
比较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对物质范畴的论述更系统而深刻。
列宁通过物质的是否可知得出了关于物质概念的定义:“一切知识来自经验、感觉、知觉。这是对的。但试问:‘属于知觉’的,也就是说,作为知觉的泉源的是客观实在吗?如果你回答说是,那你就是唯物主义者。如果你回答说不是,那你就是不彻底的,你不可避免地会陷入主观主义,陷入不可知论;不论你是否认自在之物的可知性和时间、空间、因果性的客观性(像康德那样),还是不容许关于自在之物的思想(像休谟那样),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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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二是根据自然的形式去间接刻画、去“形而上”。就第一种模式而言,由于自然的内容是最大、最标准的逻辑,是符合逻辑的,因此,如果我们使用自然的逻辑去认识自然,就不可能不使用自然的法则——逻辑去把握、去厘别。就第二种模式而言,形而上的认知模式不外有四:演绎、归纳、类比、辩证。演绎逻辑,如形式逻辑、数理逻辑等,归纳逻辑、非形式逻辑,归纳逻辑自然以归纳为基本形式。当然,辩证逻辑应该是一个更广阔的领域,它应该是容纳演绎、归纳、类比的逻辑,应该是最符合自然的逻辑。从一个角度看,自然的逻辑一定是辩证的逻辑,而所谓辩证逻辑一定要求与自然相符合。总之,不论我们采用何种认知模式去认识自然,都必然是逻辑的。逻辑自然也就是人类认知自然的普通模式。
从我们人类逻辑能力的起源与遗传性看,逻辑具有更广义的涵义与观念:逻辑属于自然,逻辑是自然化的产物,自然是逻辑的,同时最标准的逻辑也就是自然。首先,最广义的逻辑是自然逻辑。其次,逻辑的最普遍性。逻辑作为一种规矩、属性、规律和法则具有最大的可能趋势性,和可通约性。这种必然的可能性是广泛的存在于自然事物和生物现象之中,是可以扩展到整个宇宙基本范围的事情,这种属于逻辑性的必然趋势的可能性是宇宙普遍存在的属性。
存在逻辑是自然逻辑。一切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只要是真实的表现出来,就是必然的、合理的和可以通约的,也一定是必然趋势的可能性的合理表现。根据这样的观念,我们可以把一切存在的事物都赋予逻辑,不论这个的存在事物的是自然的还是非自然,只要是存在(being )就是逻辑的,一切存在物就是逻辑化的。不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只要我们能感知的、想到的,都是逻辑的。总之,最宽泛的逻辑类型是:存在逻辑(Being Logic )。当然存在逻辑也绝对是自然的逻辑。[16]
3. 人的范畴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性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人的价值是指人生的意义与作用,价值观就是评价人生意义与人的价值的根本观点,人的价值观经历了如下阶段:神权至上的年代,资本主义时代,无产阶级时代。
马克思主义认为,评价人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
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应尊重和满足个人
的利益和需要,另一方面,个人也应该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任,为社会和他人多做贡献。个体的利益与集体的价值是一致的。马克思肯定了人们必须吃、住、穿这样一个简单事实,认为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是客观存在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产品,即物质生产活动,这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他还认为,在现实世界中,个人有许多需要,可分成自然的、精神的、社会的三种。并且把人的衣、食、住称为人的第一需要。并指出: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总体而言,马克思认为:满足人的需要是有条件的。
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的属性包括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这里讲的人的本质,指的是人类的本质,不是某个人的本质;这里不是讲外表特征,而是本质特征;这里讲的人的本质,是与动物相比较而言的本质;本质属性不等于唯一属性,人类还有其它属性。
4. 社会范畴
在马克思著作中, “社会”一词最早见于1835年马克思中学考试德语作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 马克思写道:“神要人去寻找可以达到这个目标的手段;神让人在社会上选择一个最适合于他、最能使他和社会变得高尚的地位。”[17]但马克思对“社会”概念的最初探索是在给费尔巴哈的一封信中,他论述道:“建立在人们的现实差别基础上的人与人的统一,从抽象的天上下降到现实的地上的人类概念——如果不是社会的概念,那是什么呢!”[18]马克思进一步说:“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而是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19]220“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20]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是一个起源于物质生产过程的具体历史范畴,人们在生产物品的同时也生产他们之间的关
[21]
系,这些“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22]
5. 存在范畴
“存在”作为一个生活用语,其意自明,无需解释。但是,“存在”作为一个哲学范畴,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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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希望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但一直没有最好的结论。由此,张奎良道出了原因:“第一,存在是个包罗万象的哲学范畴。世界上万事万物的最基本特性首先都在于它们存在着,存在包罗一切,一切都在存在之中,在存在之外已经没有任何东西了。过去一切存在定义都有循环论证或同义反复的弊
存在和物质的关系长期未弄清。病。第二、
在恩格斯的著作中,存在与物质的关系就有些捉摸不定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论述世界统一性的时候,似乎同意黑格尔的看法,将存在和物质严格区别开,指出世界只能统一于物质而不能统一于存在,尽管存在是世界统一的前提。可是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论述哲学基本问题时,显然又把存在和物质等同起来,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也就
正是由于上述两方面的是精神和物质的关系。
原因,所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对存在范畴一直没有一个完满的定义。”[23]
事实上,“存在”作为一个普遍的哲学范畴,由古希腊巴门尼德首先提出来。笛卡尔也不怀疑自我的存在,他的著名论题“我思故我在”就是以自我的存在为前提的。贝克莱作为一个主观唯心主义者本来是否认客观世界的存在的,但他却一刻也没有离开存在:“存在就是被感知”。康德哲学的唯物主义倾向在于他肯定了“自在之物”的存在。费希特和谢林企图克服康德哲学的内在矛盾,都从否认“自在之物”的存在入手,发展了康德的唯心主义。费希特的第一命题是“自我设定自身”,主张我是唯一的存在,“存在就是被思维”。而谢林则把自我和存在统一于自我意识,认为自我意识是高级的唯一的实在,“就是存在本身”。黑格尔继承了费希特和谢林大力强调的思维能动性的合理因素,批判了康德对本质与现象、思维与存在关系的割裂,第一次在逻辑与历史的统一、辩证法和认识论一致的基础上解决了存在问题。在黑格尔看来,存在不仅是绝对观念演化的始初范畴,而且是人类认识的起点。费尔巴哈也很重视存在,他的哲学思想的基本内核就在于他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深刻地论证了自然界和人是真实存在的,而上帝是不存在的。由此可见,存在作为一个哲学观念,在哲学更上源远流长,是个普遍适用的古老的哲学范畴。
恩格斯曾经用存在和思维的关系来规定哲学的基本问题,为划分哲学派别、揭露唯心主义提供了强大的认识工具。他还用存在范畴来标志其他哲
学概念,把运动定义为物质的“存在方式”,把时
间和空间定义为“存在的基本形式”。列宁也曾用存在来说明物质,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它的唯一特性就是客观实在性。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存在范畴并不陌生,实际上人们经常使用它来进行哲学论证。但事实表明,存在范畴虽然被广泛应用,然而长期以来没有被严格地加以规定,它和物质范畴的界限模糊不清。[24]
6. 世界范畴
世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物质、实践和世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三个基本范畴,对这三个基本范畴的规定实际上是以浓缩的形式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通常所说的自然、社会和思维这三者是通过实践的媒介而融贯在世界图景中。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关注的是“现存世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更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现存世界不仅靠实践来贯通,而且靠实践来改变,正如马克思所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5]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范畴,首先被区分为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所谓主观世界,是指人的意识、观念世界,是人的头脑反映和把握物质世界的精神活动以及心理活动的总和。客观世界包括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两个部分,前者不依赖人的意识活动而独立存在,后者形成于人的实践活动之中但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一方面,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具有异质性;另一方面,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从内容上看又具有同构性。[26]
在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分化与统一的过程中,又同时形成了自在世界和属人世界即人类世界的分化与统一。自在世界又称天然自然,这一概念包括着两重含义:首先,自在世界是人类世界产生之前就已存在的自然界,这是人类世界产生之前的先在世界;其次,自在世界又是人类活动尚未达到的自然界。人类世界则是指在人类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统一体。自在世界和人类世
[26]
界都具有客观实在性。
7. 时间范畴
马克思从现实社会中的人出发,把人的实践活动作为理解时间的基点,对时间本质进行了高度概括:“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27]这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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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准确地指出了时间的本质。
马克思明确提出时间可以分为自然时间和社会时间。自然时间是按照自然界中发生的物质运动状况来解释阐发的时间问题,是自然物体运动的过程性,是机械的、均匀的延续过程,即自然界中的时间形式。而社会时间是人们生产方式的发展以及整个社会发展的时间,是社会运动的过程性,是可塑的过程,是社会领域中的时间形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自由时间、政治生活时间、文化生活时间和时机等是社会时间的诸种表现形式。马克思时间观的本质是对社会时间认定:人类实践活动的体现。自然时间是社会时间的基础,社会时间可以滞后、同步和溢出于自然时间。马克思从现实社会中的人出发,把时间总结为“人的积极的存在”,“人的生命的尺度”,“人的发展空间”,应该说这是时间本质的最高概括。马克思的时间观是“社会时间”观,并以人的生产实践活动作为出发点。
8. 实践范畴
历史上很多哲学家们都对实践范畴有不同角度的理解。但旧唯物主义哲学所看到的,只是孤立的、个人的活动,而不懂得社会实践的意义,不理解实践的社会性、能动性;唯心主义否认实践的客观物质性,所以,当然它也就不能理解实践的社会性,它的实践概念也是不科学的。而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却与此有本质区别。
马克思的实践范畴是对费尔巴哈实践范畴的批判,但马克思没有对实践概念下一个定义,这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讨论这一概念的困难,但是并没有对理解这个概念的基本特征和主要精神带来什么妨碍。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的相关论述,我们能够清晰地把握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第一,实践概念指的是人的感性活动。第二,实践概念确立了主体性的维度。第三,实践概念体现了改变世界的价值关怀。改变世界是马克思哲学的显著特征;也是其主题。《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可以说是一份改变世界的宣言:第一条强调“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第三条强调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第四条强调自从在世俗家庭中发现了神圣家族的秘密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受到批判;并在实践中受到革命改造;第十一条强调哲
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
变世界。
9. 生活范畴生活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基本范畴之一。正如马克思的“实践”、“存在”、“自由”等范畴对后来西方哲学有着广泛影响,马克思的生活范畴也对西方思想发生了重大影响。马克思从不同的理论角度,揭示了各个个人就表现为他的实践、他的活动和他的存在,而且还表现为他的生活。生活本身就规定了个人的本质,他说:“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28]21在此基础上,他详细地研究了个人的生活问题,提出“生活”范畴的理论。马克思从总体的角度论证了个人生活的多方面性,认为人的生活是完整的和全面性的。他说:“一个人,他的生活包括了一个广阔范围的多样性活动和对世界的实际关系,因此是过着一个多方面的生活,这样一个人的思维也像他的生活的任何其他表现一样具有全面的性质。”[28]296马克思从现实活动中主客体相区分这一点出发,进一步把多方面的生活区分为主体的与客体的,即人的个人生活和类生活。他指出:“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人的个人生活和类生活并不是各不相同的,尽管个人生活的存在方式必然是类生活的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方式,而类生活必然是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个人生活。”[28]122-123主体的或个人的个体性生活是个人与其自身相关联的,包括了个人特有的意识、情感、行动和欲望的生活; 客体的或个人的社会性生活则是个人与自然界、他人(社会) 相关联的,包括个人的劳动、政洽、伦理等的生活。马克思着重研究了个人的客体生活。在与他人相联系的社会性生活方面,一种是在经济生活方面的创造活动,即劳动,在马克思看来,它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29]
10. 自由范畴
马克思把“自由”理解为主体本质的自我实现。他把认识和改造必然的自由指为低层的自由,乃是因为这种自由仅仅是针对客体,而不是针对主体的。马克思认为,社会自由的充分获得,全部表现在人类征服自然界的自发力量、社会的发展和个人自由三个方面。自由是全面地发挥人的全部创造才能的无限的历史发展过程。人的本质的最充分的
第3期刘邦凡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范畴体系论纲显露是发生在劳动中。劳动不仅是自由的必要条件,而且是人自身本性中产生的需要和愿望。自我的实现,主体的物化,也就是个人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29]110-111而在阶级对抗的社会中,阶级斗争是劳动人民获得社会自由的历史行动的主要内容。自由的获得是在科学地认识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通过自觉的阶级斗争实现的。自由不是超越社会、阶级和集体之外的。任何真正意义上的自由都是具体的、现实的,都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自由,超阶级的自由是没有的;离开集体的纯粹个人的自由也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单个人不能摆脱自己的人的规定性,但可以克服和控制外部关系,所以在第二个场合他看起来享有更大的自由。但是,对这种外部关系或这些条件的进一步考察表明,属于一个阶级等等的各个人作为全体来说如果不消灭这些关系和条件,就不能克服它们。个别人偶尔能战胜它们;受它们控制的大量人却不能,因为它们的存在本身说明,各个人从属于而且必然从属于它们。”[29]361只有在集体中和劳动过程中,个人的才干和能力才能得以实现出来和创造性地发挥出来,个人才能够达到“自我实现”。只有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才不被盲目的力量所支配和统治。但是,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只有在非对抗性的社会中才是可能的。“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30]
[参考文献]
[1]
陈声柏. 亚里士多德范畴理论的思维方式[C ]//张堡, 主编.
乾——人文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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