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行业薪酬制度
员工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分配体系,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高的价值,增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油股份)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准油股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准油股份所属机关、事业部、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 准油股份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司按照“两低于”的原则即: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实际工资水平的增长低于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
(二) 准油股份的工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确保在公司内部实施薪酬方案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三) 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名词解释
(一) 实习员工:指未毕业,在公司进行实践活动的学生。
(二) 见习员工:指从学校招聘的,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历届毕业生,见习期一般为一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 试用期员工:指有工作经验的应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 (四) 正式员工:指见习或试用后经考核,被正式录用的员工。
(五) 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
秘书。专家级高工岗位上的人员可参照高级管理人员待遇执行。
(六) 中级管理人员:指公司各事业部经理、副经理、各部门经理、副经理。高级工程
师岗位上的人员可参照中级管理人员待遇执行。
(七) 初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指机关部门职员、各部门主任、车间队长、副队长、
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
(八) 一般操作与服务人员:指各单位从事具体操作和服务的一般工作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规则
第五条 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权一体化的原则,准油股份员工的工资
管理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分配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按统一的等级
工资制度执行。
第六条 准油股份的年度工资总额和劳务费总额由董事会批准。人力资源部根据
预算对年度工资总额和劳务费与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实行浮动管理。
第七条 各单位工资总额和劳务费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控制,所属各单位应在每年
11 月15 日前,将本单位的操作与服务人员工资实施细则和劳务用工劳务费管理发放细则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与财务资产部,于每年12 月15 日前会审后报至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并于12 月30 日前审批,各单位严格按审批后的细则执行。
第八条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实施细则》和《劳务用工劳务费管理发放细则》进行工资、劳务费核算,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发放。审计监察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对工资发放进行审计、稽查。
第九条 公司设薪酬管理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其职责为:
薪酬体系的拟订、维护与调整,员工投诉受理。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成 员:其它高管层人员及人力资源部经理、薪酬主管。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的薪酬由公司薪酬与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工资总额管理
第十一条 准油股份的年度工资总额和劳务费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管理,公司依据战略调整,对各单位的工资总额和劳务费实行计划调控管理,包括年终工资总额、劳务费调整计划和业绩奖励计划。
劳务用工的劳务费构成由公司另行制定管理细则。员工工资和劳务费分开管理,互不侵占。
第十二条 工资总额及经济指标的核定分别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资产部负责,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于执行年度前两个月内上报薪酬与考核领导小组,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十三条 工资总额和劳务费挂钩基数以公司效益指标的税后净利润为基础进行调整确定。
第十四条 准油股份的工资总额和劳务费基数确定后按预算管理发布实施。经审核确定的年度工资总额和劳务费基数一般不再调整,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工资构成
第十五条 准油股份员工的工资构成如下: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技术津贴+特殊津贴+绩效工资。
第十六条 基本工资:由基本生活费400 元加地区补贴200 元组成,准油股份全体员工均享有固定的基本工资600 元。
第十七条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严格按工资级别执行,经岗位评估后确定工资级别等级(见准油股份操作和服务人员技能等级工资序列表)
第十八条 工龄工资:由改制前工龄工资和公司工龄工资两部分组成;改制前工龄工资只适用于原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石油管理局参与改制与个人买断的员工,方法标准为每年每月5 元;公司工龄工资为进入公司后在公司工作的工龄,发放标准为每年每月10 元。改制员工工龄工资以人事档案为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公司工龄工资从进入公司满一年次月开始计发。
技术津贴:公司为具有创新能力强、掌握高新技术及相关核心业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设置技术津贴,分为技术专家津贴,标准为每月3000 元,学科带头人津贴,标准为每月
1000 元-2000 元。
享受技术津贴的人员必须满足附表3《准油股份享受技术津贴人员选聘标准》中的“基本条件和可选条件中任意两项”的标准方可享受。
技术津贴须经薪酬管理与考核领导小组评审后,按聘用期计发,每年评审一次,聘期为每次一年。
第十九条 特殊津贴:为了区别环境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影响和鼓励员工“一专多能”的工作要求,根据岗位不同而设置的特殊工资。特殊津贴按天计发。每月每人不超过21天。
(一) 夜班津贴:从事三班倒作业的员工在晚上20 点到次日10 点上班享受夜班津贴,4元/天。
(二) 班长津贴:后勤辅助性岗位上的班长5 元/天;野外生产性岗位上的班长10 元/天。
(三) 特车津贴:为了鼓励特车操作人员兼任特车驾驶司机,按特种车辆的原值设置的津贴。原值大于或等于50 万元,且小于100 万元的,补助5 元/天;原值大于或等于100万元,补助10 元/天。
(四) 野外津贴:除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办事处工作的人员外,所有在油田、野外施工作业的人员均享受野外补贴。其中钻修队人员按15 元/天发放野外补贴。其他项目人员按5 元/天发放野外补贴。
第五章 岗位工资类别
第二十条 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管理及业务技术类岗位工资序列,按职责划分为11 个岗级,1-3 级为高级,4-7 级为中级,8-11 级为初级,每级划分为3 档。
详见附表1《管理、业务和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序列表》。
第二十一条 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一线操作和服务人员采用技能等级岗位工资序列。
技能等级岗位工资按工种和岗位分为5 个级别,每个岗位级别分为15 档,分别用于
无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聘用标准。见附表2《操作和服务人员技能等级工资序列表》。
第二十二条 对于按计件或计时考核发放的岗位,相应的单位工作量工资率由相应的等级换算计发。
单位工作量工资率=相应的岗位级别工资标准/月规定完成的工作量
(一) 凡是对外营运服务车辆的司机实行: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公里费。 公里费按签得路单行驶公里计算,大车0.4 元/公里,小车0.30 元/公里(小时费按公里费折算)
(二) 对内服务的司机实行: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
第六章 固定薪酬支付
第二十三条 岗位工资
为了克服招聘时判断的不准确性,新进员工工作满半年时,其直接上级、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其工作表现、工作业绩、职位调整及未来发展再次确定其工资级别(本人也可提出调整申请)。
第二十四条 加班工资
是指对法定节假日及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员工所给予的劳动报酬(不含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完成但未完成工作造成的加班)。
在节假日期间连续工作12 小时的员工,只能享受一个节日加班待遇。
(一) 凡下列情况一律不享受加班工资;
1. 非生产性加班;
2. 各种节假日值班人员;
3. 后勤、警卫和设备维修人员,在公休日加班或日常加点,一律调休。
4. 凡在出差期间遇到节假日,只享受差旅费,不再享受加班待遇;
5. 公司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加班待遇;
6. 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倒班人员。
(二) 凡有下列利用公休日生产加班情况者可经领导批准发放加班工资:
1. 紧急生产任务;
2. 影响全公司计划完成的特殊情况;
(三) 申请加班加点手续:
1. 加班加点由申请人直接上级、工会批准;
2. 加班加点事前应填制《加班加点申请单》,向批准人申请,经批准人同意后进行,事后及时到人事部门办理审核备案;
3. 由人事部门填制《加班补休单》或《加班工资审批单》;
4. 加班加点工资须报总经理批准,可在次月发放;
5. 《加班加点申请单》 、《加班补休单》 、《加班工资审批单》须附在考勤表上。
(四)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
计算方法为:加班工资 = 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20.83 天×加班天数×倍数(公休假日按日基本工资的两倍计算发放,法定节假日按日基本工资的三倍计算发放)。
第二十五条 工资核算周期与发放规定。
(一) 员工薪酬计算周期为上月20 日至本月19 日,每月12 日为工资发放日。薪酬核算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二) 每月25 日前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统计员工本月(指上月20 日至本月19 日)出勤及各类检查、考核、请(休)假、加班情况,每月25 日前将本月人员考勤及相关数据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三) 每月5 日前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出员工上月《工资发放审批表》(见附表7),经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签批后报财务资产部向员工以现金形式兑付。
(四) 工资中的扣款:
1. 违纪扣款:员工违反公司制度而被扣款,人力资源部将依据处罚在其当月工资中扣减,不足扣除的下月续扣;
2. 养老保险及其它保险的扣除:养老及其它保险费按公司规定个人需承担的标准扣除。
(五) 非员工本人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月以内的,各单位应按停工、停产前员工本人月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产、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
第七章 固定薪酬的调整
第二十六条 公司员工的工资基数调整,与公司效益挂钩。
第二十七条 工资调整额度以本岗位工资上限为止。当员工从某一级晋升为上一级工资级别时,其工资变动原则就高不就低。
第二十八条 因岗位变动,未取得新岗位的资质前,岗位工资按原岗位工资的80%执行,半年(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资质后,按岗位相应等级初始岗位工资套入,或按现岗位的无级档套入岗位工资。
第二十九条 对于与工资挂钩的特殊奖惩,或非绩效调薪,按相关规定或由薪酬与考核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晋升级别。
(一) 被拘留、受撤销党内(团内处分参照执行,下同)职务或行政降级及以上处分。
(二) 当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
(三) 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四) 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五) 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年累计旷工十天及以上;年累计事假15 天、病假3 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六) 各类立案审查尚未结案人员。
(七) 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上述当年不得晋升级别的人员,按三年考核晋升的规定,待累计三年考核合格时,再予以考核晋升。
第三十一条 实习期员工公司发放基本生活费,每月600 元。
第三十二条 见习期员工工资标准。
见习期一般为12 个月(原则上不超过18 个月),见习期工资标准(如下表所示):
中职(元/月) 大专(元/月) 本科(元/月) 硕士研究生(元/月) 800 1000 1500 1800
第三十三条 见习期结束后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见习报告,经公司转正定级考核评审
委员会评审后,报公司薪酬管理与考核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岗位,按该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公司紧缺的专业技术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待遇也可参考行业市场情况另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 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
(一) 有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人员固定
工资以该职位所在级别的最低档起薪,并按照该职位固定工资额的80%发放试用期工资。
(二) 如与新进员工另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试用期员工不参与绩效考核。
第三十六条 风险工资
(一)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实行年薪制,其中:
1.董事长年薪的50%按月发放,其余的50%为风险工资,按月扣发,年度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兑现。
2.监事会主席年薪的60%按月发放,其余的40%为风险工资,按月扣发,年度经监事会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兑现。
(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的60%按月发放,其余的40%为风险工资,按月扣发,年度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兑现。
(三)中级管理人员
机关部门经理、副经理、事业部经理、副经理,控股子公司经理、专家级高级工程师岗位上的中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中:
1.事业部经理、机关部门经理年薪的60%按月发放,其余的40%为风险工资,按月扣发,年度经公司考核委员会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兑现。
2.事业部副经理、机关部门副经理、控股子公司经理、专家级高级工程师年薪的70%按月发放,其余的30%为风险工资,按月扣发,年度经公司考核委员会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兑现。
3.各事业部副经理以下的中级管理人员及高级工程师实行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的
80%按月发放,其余的20%为风险工资,按月扣发、年度经公司考核委员会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兑现。
(四)初级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
1.工程师、机关高级职员、事业部及控股子公司的部门主任、车间队长实行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的90%按月发放,其余的10%为风险工资,按月扣发、年度经公司考核委员会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兑现。
2.其他初级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实行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按月全额发放、不承担经营风险。
第八章 涉外员工工资补贴
第三十七条 涉外劳务员工指公司派往国外从事业务的员工。
第三十八条 涉外员工的工资按派往单位原工作岗位的工资按月发放。 第三十九条 涉外员工的工资补贴计算期限从到达国外的当天起,至离开国外的当天止,补贴数额参考当地生活水平另行规定,美元折算为人民币的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当月1 号的外汇牌价汇率为准。
第九章 协议工资
第四十条 对公司急需的特种人才和稀缺人才,原则上纳入公司薪酬制度管理,特殊情况依据公司人才引进办法,在平等协商的原则下,按协议工资执行。
第四十一条 按协议工资执行的员工,应严格纳入考核办法实施绩效考核。
第十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完成公司下达的全部经营指标的,且所属员工考核合格的,岗
位工资可晋升一级,否则,所属员工不能晋级。
第四十三条 可晋级单位员工的岗位工资晋档升须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晋升考核周期为一年,晋升或降级以本岗位的最高和最低岗位工资档级为限。每年考核晋级的员工不能超过员工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一章 奖金分配
第四十四条 公司根据各事业部、控股子公司利润超额完成情况分配绩效奖励工资。
各事业部、控股子公司按终超额完成利润的25%为绩效奖励工资总额,具体指标以目标责任书为准,绩效工资分配比例如下表:
人员类别划分 奖金分配比例备注
各事业部、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 20%
其它人员 80%
经营班子指经理、副经理、总师。其中:经
理系数为1,副经理、总师系数为0.6
第十二章 工资等级确定
第四十五条 工资等级确定由以下因素决定:
(一)根据准油股份的支付能力。
(二)根据新疆范围内的行业特点及同行业相关企业市场工资参考数据。
(三)根据新疆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消费水平。
(四)根据对准油股份的岗位评估结果。
第二部分 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十六条 为增强员工的满意度、归属感,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度,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准油股份全体员工。
第二章 福利内容
第四十八条 社会统筹:公司为全体员工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并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及关键技能岗位操作人员(包括油田改制企业员工)建立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
第四十九条 对于原有工作单位或已参加社会统筹保险, 有社会统筹保险账号的员工, 自来公司工作30 日内, 公司按一定的投保比率及投保标准为其办理社会统筹保险。
第五十条 对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员工,公司按一定的投保比率及投保标准办理社会保险。
第五十一条 以上两种情况的员工在公司办理社会统筹手续时,均需填写《社会保险费缴纳申请表》,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当月缴纳公司社会保险时予以缴纳。
第五十二条 员工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社保手续不能正常办理,公司不予缴纳。
第五十三条 按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办理辞职、辞退等离职手续的员工,公司将从次月起填写社会保险减员表,停止对离职员工的缴费。
第五十四条 参加保险人员均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人力资源部需填写《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记录员工的缴费情况。
参保对象 参保基数(元)
全体员工 工资总额的70%
注:缴费基数按国家规定每年递增,员工缴费基数不低于国家最低标准。 第五十五条 缴费比例:历年度的缴费比例按社会统筹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缴费比例每年根据社会统筹的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十六条 缴费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在员工每月的工资中扣除应个人承担的缴费数额,并向财务资产部申请支票预以缴纳。
第五十七条 缴费时间: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25 日前到社保部门缴纳当月社保费用。
第五十八条 如员工自行决定投保的保费超出公司参保基数时,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提高费率。但高出部分的费用,由本人承担,并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五十九条 商业保险:公司对全体员工投保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意外伤害险、职业病医疗险等。
第六十条 其他商业保险:公司按工作性质不同有选择的对高、中级员工投保,投保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六十一条 员工休假福利按以下标准执行:
第三部分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报董事会通过后颁布。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自二OO 九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与以往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表1:
准油股份管理、业务和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序列表
备注: 1、2、3、4、5 岗级实行年薪制,除岗位工资外,不再享受其他工资性收入。
管理岗位 岗位工资
岗级 公司 事业部 控股公司
专业技术
岗位 1 2 3
风险
工资
系数
1 董事长 年薪30 万元 0.5
2 总经理 年薪25 万元
高级
3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总工程师. 监事会主席. 董事会秘书
年薪20 万元
4 部门经理 经理 年薪15 万元
0.4
5 部门副经理
副经理. 总师. 总监
经理 专家级高工年薪10 万元 0.3
6 副经理 4000 4400 4800
中级
7 副总师 高级工程师3200 3600 4000
0.2
8 高级职员(主管)
部门主任.
车间队长
部门主任.
车间队长
工程师 2400 2800 3200 0.1
9 中级职员(主办)
高级职员.
车间副队长
高级职员.
车间副队长
助理工程师1800 2100 2400
初级
10 初级职员(协办) 中级职员 中级职员 技术员 1400 1600 1800 11 初级职员 初级职员 1200 1300 1400
基本条件 可选条件(两项)
1. 近五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中油集团公司技术创新奖
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2. 近五年获得新疆油田公司技术创新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排名在前五名)。
3. 近五年公开出版经有关部门或专家鉴定,在增储上产、提高勘探开发效益方面具有较高学术价值、达到省部级同行先进水平的理论专著(列第三作者
及以前),或在国家核心学术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在本学科(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者(第一作者)。
4. 在新疆油田公司重大战略部署、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以及在引进、消化、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或关键设备研制、技术改造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地位,在新疆油田公司同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5. 为公司获得专利授权并通过专利实施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突出贡献者。
6. 获得公司杰出科技贡献者奖的人员。
1. 近五年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中油集团公司技术创新奖三等奖或经实践证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油田公司技术创新二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排名在前三名)。
2. 在油田公司重大工程建设或科技攻关项目以及在引进、消化、推广、应用国
内外先进技术或关键设备研制、技术改造中做出了较大贡献,解决了重大技术
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油田公司同行业先进地位,在油田公司同类专业技术人
员中产生了较大影响者。
3. 获得公司杰出科技贡献者奖的人员。
4. 为公司某一产业做出贡献,上年度该产业的经济增长率达到30%以上。 贡献利润50
万元以上,收
益率大于30%以上,津贴为
每月1000 元;
贡献利润100万元以上,收益率大于30%
以上,津贴为每月2000 元
5. 为公司科技的发展做出贡献,上年度公司经济的增长率达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