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可持续发展观,保护海洋环境
坚持可持续发展观,保护海洋环境
2010年5月13日,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首次发布《2009年南海区海洋环境质量公报》。该报道对南海海洋环境现状从几个方面作出了基本评价:2009年,南海区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为30750平方公里,比2008年增加21.3%;70.5%的监测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部分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污染呈加重趋势;南海区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系统较脆弱,河口、海湾生态系统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是水质污染以及天然岸线和栖息地减少等。
人类的开发活动已经严重影响了海洋环境。从《2009年南海区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来看,南海严重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珠江口以及江门、阳江和湛江等城市近岸局部水域。而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同时,虽然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但是部分贝类体内污染物残留水平依然较高。而且河流携带入海的污染物总量依然较大。铜等重金属在珠江口海域的大气输入通量仍呈上升趋势。此外,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主要活动在珠江口区域的中华白海豚死亡数量创近年来新高,全年发现异常死亡22头。造成中华白海豚死亡的原因有:海上船只撞击,水下爆破冲击,渔网缠绕,环境恶化导致患病以及天气恶劣导致幼体与母体分离等。可以说,人类过度的开发活动是导致了白海豚死亡的主要原因。
在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总书记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中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它的具体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其中,可持续发展观在发展计划和政策中纳入了对环境的关注与考虑。那么什么是可持续发展观呢?目前最广泛采纳的定义是在一九八七年由世界环境及发展委员会所发表的布伦特兰报告书所载的定义: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而保护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
然而上文所说的南海区海洋环境严重受损,而且主要原因是由人类开发活动引起的,这违背了科学发展观中的可持续发展观。
人类不合理的开发活动严重污染了海水质量,导致海域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海水内微生物大量繁殖,引起赤潮等现象;海洋垃圾变多,海水质量降低,珊瑚礁生态系统性明显退化,活珊瑚盖度急剧下降,死珊瑚盖度急剧增多,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海洋生物灭绝速度加快;不合理的海洋工程的兴建和海洋开发使一些深水港和航道淤积,引起局部海域生态环境破坏;人类对海岸的过度开发,使海岸侵蚀速度加快,海岸线附近海域漩涡增多。自然环境回报着人类当初强硬蛮横的作为。我国作为一个海洋大国,保护海洋环境刻不容缓。 近年来,人们已经意识到了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来发展经济,那样的代价太大了。环境保护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海洋环境保护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并得到了政府的一贯高度重视。自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之后,我国相继制订了“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并颁布实施。1992年里约热内卢会议之后,我国政府又制定了“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和旨在保护海洋防止陆上活动影响的国家行动方案。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国家加大了海洋环保的法制化进程,目前与海洋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达30余部。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沿海经济建设和海洋产业开发带来的环境压力。我国积极履行对海洋的承诺,开展了大规模的全国海洋环保联合执法检查,并发表了海洋环境保护的白皮书。行动表明,我国正在不断的加强海洋环境的保护力度,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局部海域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然而尽管我国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是海洋环境仍在一天一天的退步。国家法律法规仍需完善,执法人员也需更加公平敬业,政府部门也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海洋资源适度的开发和利用,工厂企业也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而我们个人能做什么呢?我们能做的事就是坚持学习科学发展观,关注我国海洋环境状况,并督促政府部门、执法人员、工厂、企业,为保护海洋环境资源献出自己的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