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填制与装订
会计凭证填制与装订
一、原始凭证的填制与取得
1、内容要真实齐全。包括:(1)填制凭证的日期;(2)凭证的编号,特别是现金会计记账时的统一编号更不可少;(3)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4)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5)经济业务的实物数量和金额;(6)填制单位及有关人员签章(包括负责人、会计、出纳员、经手人等)。
2、书写要正确清楚。填制原始凭证,应用蓝黑墨水书写,凭证上的文字和数字应填写清楚,金额应同时用大小写填写。作废的凭证要加盖“作废”戳记。
3、填写原始凭证要及时,严禁白条入账。
值得注意的是:(1)对于自制的付款凭证除了差旅费需要填制差旅费报销凭证、集中付款需要单独制表外一律要求使用“现金支款凭证”;(2)对于原始收款凭证除了收取农业两税及附加、公益事业金、收取社会养老保险需要专用收款收据外,其他收款项目一律要求使用县级统一印制的“村级专用收款收据”,其他收款收据严禁使用;(3)对于取得的外来原始凭证要严加审核,确保凭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二、记账凭证的填制
1、记账凭证要根据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填制。据以填制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应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如数量过多确需另外保存时,必须在“摘要”栏加以说明,原则上要求每张记账凭证
后的附件张数不能超过15张。
2、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应填制齐全,主要包括:
(1)填制记账凭证的时间;(2)记账凭证的编号;(3)经济业务内容的摘要说明;(4)应记账户的名称、方向和金额;(5)记入有关账簿的页次;(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7)有关人员签章。
3、记账凭证中的科目名称和金额以及记账方向要填写清晰、正确,不得有误。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会计科目使用要严格按照会计业务做账的要求准确使用,不得随意使用。
4、记账凭证编号要连续。各类记账凭证本身要进行单独编号;然后按收、付、转顺序进行统一的装订顺序编号。
三、记账凭证的装订
1、记账凭证要按收、付、转类别进行排序装订。
2、每一类记账凭证都要按照会计科目统一设置表中明细科目的排列顺序进行装订,以便于录入微机。
3、每月的记账凭证封面后都要附有现金收支报告单和科目余额表,内容要齐全,数据要正确,手续要完备。
4、原始凭证粘贴时,原始凭证左侧要与记账凭证的左侧对齐后进行粘贴,以防止出现原始凭证丢失,也有利于进行装订保管。
5、记账凭证装订时要用硬纸壳做顶头,并用凭证封底进行包装处理,以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
四、凭证封面的填写
1、编造单位要加盖公章。
2、装订时间要填写清楚。
3、期间要填写清楚。
4、册数要填写清楚。
5、记账凭证张数要填写清楚。
6、原始单据张数要填写清楚。
7、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在“附记”栏内注明。
8、有关人员签章要盖齐(包括负责人、复核人、装订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