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助经费分配协议书
02-19
项目资助经费分配协议书
(样稿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甲乙双方共同恪守。
一、 任务分工与责任: 甲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整合甲方一切可利用资源,全方面配合乙方各种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 乙方:掌握政策信息,根据不同项目的时间和要求,负责申报甲方符合条件的所有项目。
二、 经费分配:
甲乙双方负责申报的项目获得资助后,甲方按实际收到资助经费的 % 分配给乙方,若一方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等第三方合作申报的项目,按一方在合同申报书中所占比例的实际资助经费的 % 分配给乙方。
三、 成果分配:
申报项目中有涉及理论性成果、专利和应用成果的,成果归 所有。
四、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为甲方申报的 所有政府资助 项目。
2. 本协议自签字起生效,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五、 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3.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一起协商解决,商议不成的,按下列方法之一解决:
(1) 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