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与马克思的企业理论比较分析
科斯与马克思的企业理论比较分析
本文首先阐述了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企业的基本涵义及其决定因素的观点,并分析了科斯对此问题的不同看法。通过对科斯和马克思理论的比较分析,指出了现代企业理论的根本缺陷,就是它把资本主义经济中现实的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的交换关系,或者说劳动力商品的买卖关系,看作是历史的起点,而不是像马克思那样,把它当作历史发展的结果。因此,从整体上看,马克思的企业理论比科斯的企业理论更深刻、丰富,也有更强的科学解释力和生命力。
关键词:企业 产生 比较 科斯 马克思
科斯的企业理论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是经济系统中的基本生产单位。企业在价格机制的协调下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的产出规模在这样一个水平上停止—产品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就是产品的市场价格)。由于企业的产出规模通常与企业的规模存在技术上的比例关系,因此,利润最大时的企业产出规模也就决定了企业的规模。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价格机制是经济体系中唯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企业的存在是外生给定的,有效率的企业规模也由价格机制决定。
但是,科斯1937年发表的经典性论文《企业的性质》,却提出了不同于上述观点的看法。这篇文章的核心思想有二:第一,企业与市场是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也是两种不同的“组织”生产的方式,在企业外部是价格机制指导资源的流向,在企业内部是行政命令引导资源流动;第二,企业与市场在“组织”生产时,前者会产生“组织成本”,后者会产生“交易成本”,“组织成本”和“交易成本”的大小决定了企业的规模。如果企业的“组织成本”小于市场的“交易成本”,则生产由企业“组织”;反之,则由市场“组织”。如果“组织成本”与“交易成本”相等,由企业“组织”生产和由市场“组织”生产是等价的,这时的交易成本或组织成本就决定了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因而,科斯认为“企业的本质特征是对价格机制的取代”,在一个专业化的经济中企业之所以出现,就是为了节约市场的“交易成本”。
那么,市场的“交易成本”和企业的“组织成本”是什么样的概念呢?在科斯的论述中,“交易成本”有以下几类:第一,价格机制组织生产最明显的成本是发现有关价格的成本;第二,为市场上进行的每一笔交易谈判和达成一份独立合同也要花费成本;第三,使用价格机制还有其他不利之处或成本,比如,在某些商品和劳务的供给中,短期合同不利于规避风险,而且订立多份短期合同的成本也较大,等等。正因为“市场的运行要花费成本,通过成立一个组织、允许某一权力(‘企业主’)指导资源配置,可以节约某些成本”,所以企业才会产生。但是,企业指导资源配置也会产生“组织成本”:首先,随着企业规模变大,在企业主的职能上,可能存在着收益递减,就是说,在企业内组织更多交易,成本可能上升;其次,随着被组织的交易的增加,企业可能无法把生产要素安置在其价值最大的用途上;最后,一种或多种生产要素的供应价格可能上升,因为一个小企业的“其他优势”要超过一个大企业。因此,企业的规模将一直扩张,“直到在企业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