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111_2014_10_001
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设备采购合同
单 位 名 称(甲方)所需面部指纹考勤机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抽取供应商拟办意见“单位自行抽取供应商,询价采购”,经询价小组确定 公 司 名 称 (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面部指纹考勤机(后附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清单)。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肆拾元整(¥1240.00),分项价款在“采购询价单”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产品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合同标的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2)服务承诺;(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
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安装)货物。
交货地点: 地 点 ,联系人:姓 名 ,电话:电 话 。
2、交货安装时间:乙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后于2014年11月6日以前交货并安装。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货款支付及质量保证金
1、付款时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2
3、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付款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全额退回。
4、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凭乙方有效收据15日内无息退还。
第八条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由甲方视情节轻重向乙方收取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日照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壹份) 。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名称 账 号: 账 号:账号 地 址: 地 址:地址 电: 电: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成 交 货 物 清 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