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请示汇报的通知
关于加强请示、汇报的通知
全体禹硕员工:
为了更好的推进工作,便于公司领导掌握决策信息依据,更好地掌握全局工作情况,进一步落实工作分工负责制,为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行政工作管理,现就加强请示、汇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示、汇报的原则
请示汇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按级请示汇报的原则,部门利益服务整体利益的原则,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
二、请示、汇报的内容
1.员工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完成情况;
2.上级领导安排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3.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不成需上级裁决的;
4.对把握不准或急需确定落实的事项或工作中遇到困难需要协调解决的情况;
5.对各类突发紧急事项,要了解事件情况,按照要求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汇报的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请示、汇报的方式和时间
1.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向朱总汇报所在部门的工作运行、落实等情况,重要工作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朱总报告;
2.对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承办部门及人员要及时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扯皮、延长办结期限、贻误时机,否则
将追究办理人的责任。承办人员对交办工作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3.部门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在请示、汇报工作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所要汇报的事项研究透、弄清楚、讲明白,同时提出切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或建议,供领导参考。对于重要事项,应根据是否必要,写出书面请示报告,交公司主要领导审批。
四、要求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必须随时在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确保公司主要领导掌握全局工作情况;
2.各部门员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部门负责人,按部门负责人批示办理;如部门负责人也难以把握,要及时请示朱总;
3.各部门各项、多项工作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请示、汇报;如需要向上级反映、协调的,由部门部门负责人向上请示、汇报,并及时把请示结果反馈有关责任人;
4.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学习教育,并遵照执行,对违反请示汇报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罚;
5.朱总安排交代下去的事情,如果经办人一直没有把事情办理情况反馈给朱总,需按照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依次递增,负责人均有连带责任,所有奖惩均体现在当月工资中。
行政部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