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初探
13 缺 乏对 于对方签 约主体 资格 审核 .
签约主体作为合 同双方的当事人 ,应当具 备签订经济合同
3 国有企业合 同管理模 式设计
国有企业作 为 国有 资产 的经营者 ,在 国民经济 中 占据着
主导地位 。合 同管理对 于 国有企业 而言 ,具 有其特殊性 。因 此 ,在 国有企业 当中构建 适应 市场经济 的合同管理 机构和管 理流程 .对 于规范企业对 外经 济交往 ,降 低经营风 险具 有重 要 的意义 。国有企业合 同管理模 式的设计 应当从 以下几个方
面进行。
的资格 。根据 《 合同法》 民法通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 《
释的规定 ,法人 的分支机构需具有法人的授权 委托书才能够享 有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同时 ,法人职能科室也是无权对外 签 订合 同的。现实中一些企业的业务部 门、分支机构 、企业销售 人员经常代表法人对外签订合 同,在既无法人授权委托书 ,又 无身份证明的情况下 ,一旦发生纠纷 ,相应的责任很难界定。
31 建 立健 全 国有 企 业 以总 法 律顾 问为 核 心 的法律 .
14 对 于合 同效力 的审查 力度不 足 .
合 同的成立与生效无论在 学理 上还 是法律的具体规定上 , 都是截然不同的 2个概念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具有 当然的效 力。一般来说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的合 同,约定双方 当事人签 字或盖章之 日起生效 。在这种情况下 ,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均可 使合同生效 。但 如果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而合 同却只 有签字或者只有盖章 ,那么合同就不应 当具备当然 的效力。因 为双方的合 意是签字 与盖 章必须同时具备才可 以使合 同生效 , 而且签字人 必须是法定代 表人 或者是其授权的委托人 。另外 , 对于合 同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 ,也就是说合 同的 始期与终期不 明确 ,那 么合 同何 时生 效也是难 以确定 的。所 以,应 当明确把握合 同的成立与生效 的区别 ,保证依法成立的 合同具备生效条件。
顾 问制度体 系
企业 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 的法律顾问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 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 ,有效参与市场竞争和维护 自身合法
权益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 ,是现代企业制度 的有 机组成部分 , 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基本保障措施 。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近年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的逐步发展与完善 ,国有企业对外经济联 系 日趋广泛。在激 烈的竞争中 ,实现依法管理 和经营企业的 目标 ,真正把企业管 理纳入法制 的轨道 ,增强企业
的法制观念 ,推动依法冶企 ,强
化企业内部管理 ,运用法律手段 ,化解企业经 营风险 ,依法建 立和完善现代企业以总法律顾 问为核心 的企业法 律顾 问制度 ,
是 当前企业领导层亟待解决 的问题 。
法律顾 问制度在发达国家已有 10多年的发展历史 ,伴随 0
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诞生、推进并 日臻成熟 ,对规范企业 的组 织 与行 为 ,维护 市场经济 秩序起到 了积极 的作 用 。20 0 2年 7
2 国有企业合同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
根据 以上存在问题 的分析 ,建议 国有企业应当从事前 、事
月 1 t 8E ,原国家经贸委会同 中组部 、原 中央企业工委 、原 中
中和事后 3 个方面规范合 同管理流程 ,以求降低风险。具体来
说 ,应采取 以下几个方 面的应对措施 。
央金融工委 、人事部 、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了 《 关 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 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 见》,对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 的指导思想 、原则 、
目标及组织实施 ,试点企业的条件和范围 ,企业总法律顾 问的
21 事前控 制 .
首先是对于对方签约 主体资格的审查 。包括签约对方 的法 律资质、履约能力 、信誉状况等方面的审查 ,确保对方 的主体
条件及人选的产生 ,企业总法律顾 问的职责 ,试点工作的进度 安排以及政策保 障等都作出了明确 的规定。
按照该意见 ,在 国有企业设立总法律顾问 ,建立以总法律 顾 问为核 , t,法律事务机构对总法律顾问负责 ,总法律顾 问对 2
资格符合要求 ,具有 相应 的履约能力。其次是把好合同内容 的
审查关。合 同管理人员应 当从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 3个方 面 ,确保合 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条款齐 全 ,对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的约定具体 、明确 ,合 同文 字表述确切无误 。同时 ,应 当保证履约方式 、争议的解决 、违
约的处理等方面的条款具有可操作性。
厂长经理负责的制度体系 ,对于企业规范对外经济交往 ,避免
法律风险 ,降低经 营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
32 将 合 同管 理纳入 法律 事务 管理机 构管 理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 目的,明确相
22 事 中控 制 .
在合 同签订后的履行 阶段 ,合同及相关 的管理人员应 当对
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 跟踪监督 ,及时发现并纠正合同在履行过 程中出现 的问题 ,确保双方权利与义务 的实现。
互权利义务关 系而签订 的合同是 民事合 同,企业通过合
同所确 立 的民事关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 的民事法律关系 。所以 ,通 过签订合同建立 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 于合同本身所具有 的特征 ,使得合 同管理工作不 同于企业内部 的生产 、人 事 、财务 等管理工 作 ,其 已超 越 了企业 自身 的界
限 ,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 的社会关系 ,涉及大量的法律
23 事后控 制 .
合同履行完毕 后 ,应 当及时对合 同履行状况 进行检查 验 收 ,对 于不适当履行等方面的问题 ,应 当及时通知对方进行整 改 ,保证合 同得以全面 、适当履行 。同时 ,应当将 与合 同有关
的资料进行整理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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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问题 ,所 以应 当将合同管理纳入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由法
律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管理。
法律顾 问部 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 门,对企业合 同 的签订 和履 行负有监督 、检查 和指导 的职责 。具体操作 过程
中,法律事务机构对合同实行分级管理 :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各
33 合 同管理人 员对 重 大合 同的介 入 与 审查 .. 4
企业签订重大经济合 同,应当安排合 同管理人员全过程介
入。从 立项论证 、合 同谈判 ,到文本 的起草 、签订、履行与结
单位作为合 同管理单位 ,设专人负责本部门 、本单位 的合 同签 订和履行 ;法律事务部门定期对各部门和单 位的合 同管理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各部 门 、各单位的专职管理人员不但对本部 门 和单位负责 ,而且对法律事务管理机构负责 。这样 ,企业和所 属各部 门、各单 位对合 同的管理做到了机构 、人员 、制度三落 实,形成完善的合 同管理体系 。
算 ,合 同管理人员应 当全过程参 与 ,并根据实际情况提 出法律 意见 ,这样可 以有效避免合同争议和纠纷的产生 ,维护企业的
合 法权益 。
335 加 强履 行 和结 算管理 ..
签约的 目的主要是保 障合 同及时 、有效履行 ,防止违约行
为 的发生 ,而企 业法律顾 问对合 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
33 合 同管理 应 当把握 的几个 关键 环节 .
合同关 系不仅是一种契约关 系 ,是 由双方 当事人设立 、变
的。通过监督可以知道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 ,及时发现影
响合 同履行的原 因 ,以便随时 向各部门反馈 ,排除阻碍 ,防止
更和终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形成的 。订立 与履行
合 同是对外 经济交往的重要途径与手段 ,国有企业对 于合 同的 管理应当是全过程 、全方位的管理 。实务操作中 ,合 同管理工 作应当做好 以下几个关
键环节 的工作 。
合 同违约的发生 。另外 ,合同结算是合 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 内
容 ,法律顾 问部 门同财务部门密切 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 重要 ,这既是对合 同签订的审查 ,也是对合 同履行的监督 ,具 体可采取或制定贷款支付复核程序 ,实施有效的管理。
331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 系 ..
合 同管理要做到全过程 、全方位的管理 就必须把握好合 同
3 . 及 时处理 违约 纠纷 .6 3
合 同关 系是 一种法律关系 ,故违 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
行为的整个流程 ,使 每个流程节点都具 有相应 的规章制度作保 障 ,使合 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这就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
理的规章制度 ,使之形成层次清楚 、职责明确 、程序规范的制
要承担违约金 、赔偿 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 。法律顾问部
门审查合 同时选 择合适 的违约 条款和 纠纷 处理条 款显得很重 要 ,一旦发生违 约情形 ,法律顾 问要 区别 情况 ,及 时采用协
度体系 ,使合同的资信审查 、审批 、签订 、履行 、结算 、登记
备案等各个环节均得 以有效控制。
商 ,仲裁或诉讼 等方式 ,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减少企业
的经济损失。
332 抓好 各 项规章 制度 的 落实工作 ..
如何把 制定 的规章制度真正落 到实处 ,使制度体系在合 同
管理过程 中发挥实效是合 同管理工 作的一个重要方 面。据此 , 需要狠抓 规章制度 的落 实工作 ,使规 章制度适 应合 同管理实
337 加 强合 同管理 人 员的培 训教 育 ..
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 ,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 的质
量。通 过学 习培训 ,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 同法律知识 和签约 技巧 ,坚持人员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 ,不但可以增强合同 管理人员 的责任感 ,也有利 于提 高其风险防范意识 。
务 ,保证合 同管理的规范化 、制度化 。同时 ,合同管理实务 的 发展又常常对制度体系提 出新 的要求 ,因此 ,制度体系也应 当 随着实务 的发展逐步更新 ,使之更适用于实务管理 。
4 结语
总之 ,合同管理工作是关系到 国有企业生产 、经营 、发展
的一项重要工作 ,对于维护企业 的合法权益 ,避免争议和纠纷 的发生 ,提高企业 的竞争力作用巨大。因此 ,构建符合国有企 业实际 、全过程 、全方位 、科学的合 同管理体系 ,对合 同实施 有效管理 ,将 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的提高产生巨大 的推
动力。囝
33 注重合 同的前期 审批过 程 .. 3
经济合 同涉及企业 的切身利
益 ,为避免合 同争议和纠纷的
发生,应当注重合同的前期审批过程。应 当重点从合 同项 目的 可行性论证和会 签 2 个方面加强前置审批过程 的管理 。项 目单 位应 当做好 可行性论证 ,确保项 目的可行性 。同时 ,要组织 财 务 、合 同等相关部 门对合 同项 目进行会签 ,分路把关 ,变事后
补救为事前控制 ,降低合同风险。
[ 责任编辑 :刘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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