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运行管理考核办法
公司生产运行管理考核办法
1 目的
为了使全公司生产安全、平稳、有序、优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1成立公司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2.2 生产管理部:在主管生产的公司长领导下, 负责对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统一指挥,优化组织生产经营, 确保“安稳长”生产和生产经营计划的全面完成。在生产发生异常或重大问题时,有权代表公司长调动本企业内的人力、物资、器材等资源赴生产现场解决问题,同时做好上报工作。负责编制周作业计划,组织生产中公司际或车间之间物料、燃料及水、电、风、蒸汽等公用系统的平衡和产品储存、运输、出公司的衔接。组织企业生产经营调度例会,通报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反馈信息,协调关系,努力做到少投入、多产出、快产出,不断提高产品交货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负责全公司各生产、辅助生产装置工艺技术管理,不断进行生产工艺的优化、产品结构调整、公用工程运行的优化、开停工方案的优化,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必须做到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不间断地关注生产经营动态,要积极主动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分析生产运行状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准确的资料。
2.3 规划计划部:依据市场需求、用户订单、我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方向和生产实际组织好月度生产经营协调会、计划预排会、月度计划会、月度自销产品定价会,通过PIMS 技术和量、本、利分析方法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对我公司特色化 产品编制季度滚动计划,为特色产品配方准备和优化、添加剂的及时采购创造条件,提高我公司产品交货符合率。计划一经下达,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监督、落实、纠偏生产经营计划。通过综合分析、单项分析、机关和基层分析等多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月、季、年经济活动分析会,使我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和不断创新。按照公司2008年经营考核办法,认真做好月、季、年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努力促进公司年度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
2.4 质量检验管理中心:负责全公司各生产、辅助生产装置馏出口、满罐质量分析及评审、环保分析及化工原材料质量检验工作。负责出公司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置工作。
2.5 机械动力部:负责全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公司水、电、汽、风、氮装置运行及内在质量管理,组织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确保设备性能达到最佳工作状态,为“安稳长”生产提供保证。负责原油(原料)进公司、产品出公司计量器具的维护、维修和改造工作,负责中间产品、装置间原料计量工作。
2.6 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全公司HSE 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环保设施运行、检查和考核工作。
2.7销售部:负责全公司各种油品的营销管理工作,及时反馈供求信息、依据实际库存能力做好产销平衡,保证生产后路畅通。
2.8 物流管理部:负责生产物资的采购、蜡产品、化工料库存管理工作,按时完成计划经营管理部下达的采购计划及生产急料的采购供应、库存管理工作。
2.9 生产、辅助生产单位:按周、月生产计划和QHSE 体系、《操作规程》组织好本单位的生产,做好与相关生产及辅助生产单位之间的原料、动力互供及协作工作。
3 工作程序及要求
3.1 每周五上午10:00 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周作业计划会,主管生产公司领导主持,生产、计划、销售、研究、机动等部门参加,结合市场、工艺、库存、设备等状况将月度生产计划分解成周作业计划并于每周五下午在精蜡公司内部网上发布,全公司生产、供应、销售、辅助生产单位负责实施。
每周一下午2:30生产管理部组织召开全公司综合调度会,主管生产领导主持,公司领导及全公司车间级以上党政领导参加,各专业部门对上周生产运行及产、销、存、供、检修、施工等情况进行讲评,表扬先进、批评考核完成任务差的单位,安排下周生产作业计划及方案调整计划。周作业计划未完成的一次考核0.5分。其它执行《调度会管理办法》。
每天早晨8:30生产管理部组织召开生产早会,会议由主管公司领导主持,在家公司领导及生产、经营、安全、机动、技术、研究、设计工程、销售、供应、检修、党政办、武保等部门领导及工会、人力资源、机关值班干部参加,各专业部门对前一天的生产运行及产、销、存、供、检修、施工等情况进行讲评,研究解决生产运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当天生产作业计划及方案调整计划。早会迟到一次扣10元,没有参加扣20元。
3.2 生产管理部深入现场收集生产运行信息、及时协调处理生产运行中出现在工艺运行波动、物料平衡、动力平衡、产品质量、设备运行、产销平衡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异常情况。一般工作使用电话指令、双方同时建立记录;特殊工作用书面指令协调,具体见《调度指令管理办法》,利用生产早会向公司领导汇报各生产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贯彻生产早会、调度会形成的决定、决议,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一次考核3-5分。
3.3依据市场要求及实际生产能力、积极参加规划计划部组织的经营协调会及相关专业召开的策划会议。对于不可抗力造成计划变更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销售部做适当调整, 变更单由规划计划部和生产管理部共同签字。
3.4 按照《质量管理手册》及《质量管理程序文件》要求过程控制,原油采购、生产提供控制程序、工艺控制程序、产品防护程序,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具体执行《生产辅助单位管理考核办法》、《调度会管理考核办法》、《工艺技术管理制度》、《工艺技术管理考核细则》、《化工原材料管理考核办法》、《能耗管理考核细则》及《调度指令管理考核办法》等。
3.5 辅助车间工作要求及考核细则
3.5.1 动力车间
3.5.1.1 保证汽、风、除氧水、除盐水平稳供应,认真执行工艺参数及调度指令, 调度指令一次没执行考核1-5分, 并视情况追究其行政处罚。蒸汽网损超标《能耗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3.5.1.2 供汽、风、压力低于工艺指标(工艺卡片规定,下同) 在5分钟以上, 每次考核0.5分 ,没在15分钟内恢复正常,追加考核1分。
3.5.1.3 除氧水、除盐水流量、温度、压力不符合工艺要求5分钟以上或停运一次影响生产的,考核动力车间0.5分。供水中断15分钟,每次考核3分。
3.5.1.4 外界因素影响停炉, 30分钟内没有恢复每次考核2分。并进行追溯。
3.5.2电力供应管理
3.5.2.1 加强用电计划、计量和管理工作, 电损超标《能耗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用电计划符合率100±5%,超标扣供电分部0.5分。
3.5.2.2 机械动力部、动力车间加强发电机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努力提高发电量,生产管理部每月下达发电计划,由企管法规部按相关办法对机动部、动力车间进行奖励或考核。
3.5.2.3 因客观原因及外部原因造成的发电量不足从计划中删除,其它管理、技术、设备、操作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按比例负担。
3.5.3 供排水车间
3.5.3.1 按工艺参数或工艺卡片平稳供水、供氮气,并严格执行调度指令,调度指令一次没执行考核1-5分。并视情况追究其行政处罚,管网损失控制在5.5%,每超过0.5%,考核车间1分。
3.5.3.2新鲜水压力低于工艺指标0.05Mp 、5分钟以上的,每次考核1分。自身原因中断一次供水,考核车间3分。因氮气压力低,影响生产,考核车间3分。
3.5.3.3 循环水温超工艺指标(以供排水车间表为准,异议时可用标准表校验) 规定,每次考核0.5分。因操作原因造成停供每次考核车间2分。
3.5.3.4 由生产管理部、机械动力部依据年度计划与实际生产下达月度外购水计划和自产水计划,吨油取水和排水指标考核执行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3.5.3.5由于内部原因给全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要进行追溯。
3.5.3.6中水回用由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依据年度计划与实际生产下达月度中水回用量,由生产管理部依据《能耗管理考核细则》进行奖励与考核。
3.5.4储运单位(储运车间、二联合车间储运部分、油品调合车间)
3.5.4.1 保证各种油品收、储、转发(送)安全、平稳运行,严格执行调度指令,调度指令一次没执行考核1-5分。并视情况追究其行政处罚
3.5.4.2合理调配油罐,保证生产正常运行,因油罐调配不力影响生产每次考核储运单位1分。
3.5.4.3储运油品工艺参数达不到工艺卡指标影响罐存油品转发的每次考核1分。
3.5.4.4 按时检尺计量,并在规定检尺计量时间1小时内向相关单位报送有关数据,达不到每次考核0.2分。生产车间加工量在平稳的情况下,检尺量误差超过±1.5%考核储运车间50元。油尺、油量每错一次,扣20元。
3.5.4.5 因操作原因影响发油每次考核1分。因操作原因造成换罐不通,停止供料一次考核储运单位2-3分;进罐不通,造成生产车间憋压一次考核储运单位
1分。
3.5.4.6原料及产品交接以实际分析含水量扣水。
3.5.4.7由于内部原因给全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要进行追溯。
3.5.5 机械动力部
3.5.5.1保证生产供电平稳,严格执行调度指令,调度指令一次没执行考核1-5分。并视情况追究其行政处罚。
3.5.5.2 因操作原因造成闪、停电每次考核机械动力部供电分部2-5分。
3.5.5.3 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完成设备检修影响生产的,每次考核1分。
3.5.5.4因自身原因维护不到位或对明知隐患采取措施不力造成停电、设备停运、仪表失灵等设备故障而影响生产的,每次考核1-3分。
3.5.5.5由于内部原因给全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要进行追溯。
3.6非计划断料、停工的管理
非计划停工是指在非预期情况下发生的装置突然断料或者装置加工量降至正常量的50%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
3.6.1非计划停工管理职责
3.6.1.1 生产管理部为公司非计划停工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非计划停工的原因、经过、责任人、防范措施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3.6.1.2 机械动力部、安全环保监察部配合生产管理部做好非计划停工原因调查、措施制定及实施监督工作。负责公用工程故障和设备故障、环保设备故障非计划停工问题的处理。
3.6.1.3规划计划部部负责非计划停工、停工损失的统计和考核。建立专门档案并保存。
3.6.1.4各生产、辅助生产单位负责非计划停工的预防、安全处置、生产恢复工作。负责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上报《非计划停工事故报告》到生产管理部、计划经营管理部。
3.6.1.5 发生火灾、爆炸、跑油、人身事故引发的生产事故由安全环保部处理。
3.6.2 非计划停工管理程序
3.6.2.1 凡造成装置断料15分钟以上(原料不足、销售原因除外);糠醛断料2小时以上并伴有经济损失的生产故障,无论大小、原因均按生产事故对待,由事故发生单位在当班及时汇报到生产运行办,并在两天内进行原因调查、防范措施制定实施和安全教育工作,并按“事故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责任人处理”等五个方面内容编制《非计划停工报告》上交生产管理部。
3.6.2.2按照集团公司非计划停工管理办法,凡造成装置断料24小时,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的非计划停工,生产管理部在24小时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将非计划停工上报集团公司,并作为2008年公司量化目标责任制中考核非计划停工次数的依据。
3.6.2.3生产管理部组织有关科室对车间上交的《非计划停工事故报告》进行评审、确认,形成《非计划停工事故处理通报》,并负责统计《非计划停工统计台帐》。
3.6.2.4规划计划部按照《非计划停工事故报告》中的处罚标准考核单位当月绩绩效工资。
3.6.2.5安全环保监察部将《非计划停工通报》统计入自己的《事故统计台帐》,
按HSE 考核办法,作为评比考核依据留存。
3.6.2.6发生非计划停工的单位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在调度会上进行自我剖析和检查;生产管理部在会上进行讲评 ,并提出普遍性需要注意的问题,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3.6.3 非计划停工处理标准
依据非计划停工性质、影响和损失,依照《**公司HSE 奖惩管理办法》和生产管理部《工艺技术管理考核细则》、《辅助生产车间考核管理办法》制定以下考核标准(内部控制):
3.6.3.1 断料时间≤15分钟,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的,按照100—300元标准分别扣罚到相关责任人头上;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的,按照200—400元标准分别扣罚到相关责任人头上。
3.6.3.2断料时间≥15分钟,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的,按照300—500元处罚,分别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的,按照2%进行处罚。
3.6.3.3 断料时间≥30分钟,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的,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2%进行处理。
3.6.4 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
3.6.4.1直接经济损失是指断料期间消耗的水、电、汽、风、油等动力费用和直接材料费、油品回炼、加工损失费用、设备损失费用等。
3.6.4.2水、电、汽、风、油的价格按照年初财务资产部公布的价格执行。
3.6.5车间出现动力中断或大幅度波动、原料中断、跑、冒、串、冻等生产事故或危机车间平稳生产的机、电、仪、人员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汇报到生产管理部和相关专业部门,汇报不及时影响生产的一次考核1分,隐瞒不报的按事故影响和损失加倍处理。
3.6.6 其它未述及现象,比照上述办法执行。
3.7 应急管理
3.7.1 生产管理部运行办值班人员及管理人员对异常情况处理要及时并请示汇报主管领导,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应记录。
3.7.2 根据情况通知专业部门和单位领导到现场处理问题。有公费手机、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外出不汇报联系不上的一次考核50元。被通知的单位领导八小时以外应于30分钟内赶到公司里;八小时以内应于15分钟赶到现场。做不到每次考核20元,并视情况追究其行政处罚。
3.7.3 调度员对上述二项异常情况汇报、处理不到位轻则每次考核10元,重则按事故责任划分处理。
3.7.4 对于紧急事态要按《抢险预案》、《应急控制程序》执行、防洪抢险按《防洪抢险预案》执行。
3.7.5 生产上发生的各类事故按照HSE 《安全、环保、健康》和《非计划停工管理考核办法》规定执行,做到“四不放过”。
3.8 生产值班制度
3.8.1 建立公司领导、科室、车间三级值班制度。
3.8.2 值班人员应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质,必须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时报到并坚守岗位,及时了解生产运行状况、设备状况、产品质量情况,车间值班人员向生产运行办汇报当班生产运行情况,处理好当班发生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3.8.3 车间值班人员必须是熟悉生产过程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要求每天2-8
点在现场带班。
3.8.4机关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为前一天20:00点到第二天8:00点,主要抽查车间值班干部到位情况,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现场管理情况,协助调度员组织好正常生产。
3.8.5 生产科室节假日白班应安排现场值班人员,处理各专业存在的问题,并按时在生产运行办签到。
3.8.6单位正职出公司超过一天的(含节假日)给公司党政正职书面请假并汇报主管领导,副职给主管领导请假,原则上同一时间单位党政正职只能一人请假。
3.8.7 未遵守值班制度者按人力资源部劳动纪律规定及生产管理要求考核0.2-0.5分。
3.9 汇报制度
3.9.1 建立日、周、旬、月汇报制度。
3.9.2 车间应每班向生产管理部运行办如实汇报(输入)各种生产数据信息,及时(30分钟内)汇报各项异常情况;按时上交日报、周(旬)报、月报、年报。机动部、物流管理部、销售部要每天、每周、每月上报水、电、汽、风、氮、干气等动力消耗及油品产、销报表。
3.9.3 生产管理部按要求向集团公司对口部门汇报日、周、月、季、年报表,上报数据必须与公司相关部门一致,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汇报,对集团公司询问有关日常生产问题应当面回答,其它事宜应做好记录或请示领导后再回答。
3.9.4 向集团公司调度处上报的日报表,先经生产部长审核后再上网录入数据。
3.9.5 调度员每天17:00-18:00将一天来的生产情况汇总,经生产部长审核后,利用《网上短信信箱》发给相关领导。
3.9.6 按照公司《保密制度》做好生产、技术、配方的保密工作。
3.9.7 上述汇报工作一项不到位考核0.3-1.0分。
3.9.8 生产运行当中发生紧急情况、运行方案需要进行较大调整时,生产管理部要及时组织处置,必要时启动“一呼百应”寻呼系统,组织各专业人员现场处理,恢复正常生产。按照公司≤突出贡献奖办法≥及时奖励在处理紧急情况下表现突出的单位、人员。
4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归生产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