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的含义
教学概述
教学的概念
1、 含义:教学是在一定教育目的的规范下,由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传
递和掌握社会经验的双边活动。教学是教与学两方面的辩证统一。
2、 特点: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辩证统一活动。
教学是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的统一。
教学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
3、 任务:首要任务,引导学生掌握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发展学生的智力、体力、能力和创造力。
培养社会主义品德和审美情趣,奠定学生的科学世界观基础
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
4、 意义:教学是传播系统知识、促进学生发展的最有效的形式。
教学是进行全面发展教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
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中心工作,学校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主。
教学过程
1、 概念: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
组织地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活动,掌握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智力和体力,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审美情趣以及健康的个性,从而促进学生身心获得全面发展的过程。
2、 构成要素:教师(主导作用)、学生(主体和基本因素之一)、教学内容、教学方法 3、 本质;特殊的认识过程(间接性、引导性、简捷性)
以认识过程为基础,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
认识与实践统一的过程。
师生的双边活动过程。
师生之间的交往实践活动过程。
多重本质说。
4、 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的统一(简介规律)学生认识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间接经验。学习间接经验必须以学生个人的直接经验为基础。防止忽视系统知识传授或直接经验积累的偏向。
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发展性规律)知识与智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知识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智力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基本能力。
两者的关系:形式教育论:重思维轻知识。洛克、裴斯泰洛齐。实质教育论:重知识轻思维。赫尔巴特、斯宾塞。掌握知识是发展智力的基础。发展智力是掌握知识的必要条件。掌握知识和发展智力不同步。教学必须实现两者的辩证统一。
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相统一(双边性规律)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是引导学生学习知识、发展身心的必要条件,也是教学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充分注重学生的地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使教学得以顺利进行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学习的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教与学要相长。
传授知识与提高品德相统一(教育性规律)教学具有教育性。掌握知识是提高思想品德的基础。思想品德的提高是学生掌握知识的动力。防止单纯传授知识或脱离教学的思想教育的偏向。
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相统一的规律智力因素活动自制力是非智力因素活动爱好情趣的基础。非智力因素又积极作用于智力因素。根据教学需要,激发非智力因素,确保智
力因素能有效活动。
、5、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激发学生动机,感知教材,理解教材(中心环节),巩固知识,运用知识,检查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