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更好地为实验实训及科研服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技师学院实习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二条 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条 单台(件)价格人民币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或配套购置使用,整套价格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 以及成套教学专用软件(含一次购买点数)超过人民币10万元。
第三章 设备购置与验收
第四条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应以学院各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为依据,制定购置计划,并纳入学院年度预算。购置前必须由系、部报实训中心由实训中心组织专家组做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其内容主要有:
1.结合专业技能训练及科研等需求情况,说明拟购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和对专业建设的意义;
2.拟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及合理性;
3.使用人员技术力量、管理人员配备、安装使用环境及设施条件的落实情况; 4.选型理由(国内外同类仪器的比较),技术指标; 5.辅助配套设备的落实及运行费来源;
6.附件、零配件及消耗性材料补充的渠道及维修条件; 7.投资效益预测及效益风险分析。
第五条 申请购置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审批手续:
1.系确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可行性分析报告要求,先行组织本专业有关人员进行调研、分析、论证,编制《技师学院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交实训中心备案。
2.实训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对申请报告及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论证,必要时聘请校外专家参加论证,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学院。
3.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4.批准后,由实训中心会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招标采购。
第六条 申请购置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部门须对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可靠性负责;论证专家组须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的结论负责;实训中心须对采购及合同执行情况负责;申购单位、申请人必须对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及使用效益负责。
第七条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验收依据《技师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 配备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责任心强的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担任管理人员。
第九条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建立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档案,并制定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认真做好使用记录和维护、维修记录,并按学院的要求及时填报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状况;
2.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验和标定; 3.定期进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4.在能够熟练使用仪器设备已有功能的基础上,开发新功能和新的测试技术及方法,使仪器设备发挥更大效益。
第十条 因实训教学需要,学生操作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 第十一条 督促和要求设备所在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挖掘设备的功能,开发实训项目。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增加开机时间,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 在保证完成学院的实验实训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鼓励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在不同层面上开放、共享,对外服务。
第十三条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组织修复。对较大事故,要及时向实训中心报告,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或当事人)要及时写出详细的报告,使用部门根据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 每年一次定期对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的机时利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利用与开发等,具体指标参见《技师学院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第十五条 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所在的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实训中心提交分析报告,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学院将削减其设备购置经费,并严格控制其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一 技师学院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附件二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及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三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附件四 设备档案主要内容
附件五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附件六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基本信息
附件一:
技师学院购置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附件二: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及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学院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教学仪器设备的作用,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及完好率,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管好、用好仪器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教学、科研及开展对外技术服务的需要,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的日常管理、机时利用率、功能利用率、科研成果、人才培养、服务收入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
大型精密教学仪器设备的考核工作由实训中心负责。考核办法是:每学期末由设备所在系部按照规定的统一考核标准《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见附件)自行检查和考核,然后由实训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各系部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查,抽查评审。 三、奖惩制度
1、在大型精密教学仪器设备的申请、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维护、技术开发、培训人员、对外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由系部推荐,经评审、分管院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对于使用效率不高、管理混乱的系部和个人,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期满后仍无明显改变的,追究管理人员和系部领导的责任。
3、使用效益不高的设备,严格控制购置同类产品;对于使用效益较好的设备则从设备维护费、设备更新上给予扶持。
4、对于上述各项工作中失职或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要分析原因,追究当事人及管理负责人的责任,并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和责任,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实训中心。
附件:三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仪器设备所在系: 购置日期: 仪器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仪器编号: 单价(人民币万元): 评价日期:
表项说明如下:
(一)机时利用率 1、定额机时。
通用设备1400小时/年=7小时×5天×40周;
专用设备800小时/年=4小时×5天×40周;(注:软件归类于专用设备统计)。 2、有效机时:必要的开机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3、查使用记录进行数据审核。 (二)功能利用率
1、设备功能数指仪器设备本身原有的功能数。
2、使用功能数系指仪器设备本身原有的功能利用数,及自行研制开发,包括档次升级、技术改造,软件功能升级等。
3、看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演示进行审核。 (三)科研成果
1、各类奖中包括同级的奖项、同级别的发明及已授予的专利。
2、省、部级、院级奖查本年度获奖证书,核心刊物查本年度出版的刊物进行数据审核。
(四)人才培养
1、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系指通过各种培训取得独立操作证书并经主管部门承认具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数。
2、在指导下能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系指在仪器设备工作人员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实验的人员数。
3、查有关证件或考核审批记录,查使用记录操作人员进行数据审核。 (五)服务收入
1、服务收入是指对院内、院外服务的测试费,不包括本机组的科研费收入。 2、查本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进行数据审核。
附件四:
一、设备档案的主要内容:
1. 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论证会议文件、记录) ; 2. 学院领导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复印件)
3. 订购合同(包括有业务内容的重要来往函件) ;(复印件) 4. 进口设备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商务文件; 5. 验收报告、产品合格证书; 6. 装箱单及开箱记录;
7. 产品说明书、全套随机技术文件;
8. 安装调试记录、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 9. 索赔来往公函及结果; 10. 设备履历书;
11. 使用、维修、检修、故障记录; 12. 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
二、自己研制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档案的主要内容:
1. 任务批准书; 2. 技术论证报告及原稿; 3. 全部研究技术文件及原稿;
4. 鉴定材料(鉴定证书及测试数据、鉴定组成员签到手稿等) ; 5. 设计计算原稿及蓝图、底图等;
6. 原始记录、曲线、图表、源程序、原理图等; 7. 产品合格证书; 8. 仪器设备履历书;
9. 使用、维修、检修、故障记录; 10.
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
附件:五
技师学院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
仪器设备编号: 仪器设备名称: 仪器设备型号: 所属实训室: 所属系部: 仪器设备负责人:
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第 本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附件:六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