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室,琴房,舞蹈室,合唱排练,器乐排练制度
舞蹈室管理制度
一、舞蹈室是供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舞蹈训练专用,由音乐教师负责管理。
二、凡需使用舞蹈室,须经本室的管理人员批准,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
三、必须脱鞋进室,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进室后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
四、室内设备人人爱护,不得擅自玩弄、挪用,不得坐在把杆上,如损坏室内设备要照价赔偿, 情况严重的要进行处罚。
五、保持室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严禁在舞蹈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东西进舞蹈室。
六、每次活动结束,上课教师要安排学生清洁室内卫生。每次训练后要关窗、锁门。
琴房管理制度
一.琴是教学用较精密仪器,应妥善保存,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尘、防晒、防盗工作。
二、学生在规定时间进入琴房,进琴房先检查钢琴、电器、桌椅、墙壁、门窗等是否损毁或遗失,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划清责任后方可练琴。否则,将由发现问题时的练琴者赔偿损失。确非人为的损坏也要及时申报维修。
三.琴房内严禁吸烟、会客、用餐、吃零食;严禁乱窜琴房,大声喧哗;不准在钢琴上堆放重物、水杯,不准随便挪动和拆卸琴房设施;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不准在琴房墙壁上乱贴东西;不准遮盖琴房上的小窗。
四.为保证琴房的安全,严禁在琴房内使用电器和私拉电源;不准私自配置琴房钥匙,故意损坏琴者,将加倍处罚,并报请学校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五.注意琴房卫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东西进琴室,严禁在琴房内进食。
六.养成良好的练琴习惯,爱护钢琴,保持琴整洁。练完琴后,盖好琴盖,关掉电源,关好门窗,做到人走灯熄,人走风扇停。
七.未经允许非本校师生不得进入琴房。
音乐室管理制度
一、音乐室由音乐教师负责管理。
二、 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
三、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老师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违者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情况严重的要进行处罚。
四、在音乐室上课、排练节目,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排练,室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
五、 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墙壁上乱刻乱画。
六、 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解除或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七、 每次活动完毕,要检查器材的摆放,关好门窗,上课教师要安排学生清洁室内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器乐室管理制度
一、器乐室是供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器乐训练专用,由音乐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乐器的保管、维修保养和安全等问题,乐器应规范摆放。
三、凡需使用器乐室,须经本室的管理人员批准,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
四、在器乐室上课、排练节目,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排练,室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进室后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
五、室内设备人人爱护,不得擅自玩弄、挪用,乐器如有损坏或遗失,由管理员登记,使用人签名,要照价赔偿, 情况严重的要进行处罚。
六、保持室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严禁在器乐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东西进器乐室。
七、每次活动结束,上课教师要安排学生清洁室内卫生。每次训练后要关窗、锁门。
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一、音乐教育器材应由专人负责保管,按统一账册入账,做到帐物相符。
二、音乐教育器材存放要科学,使用规范,要经常检查、保养。
三、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器材设备,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非正常使用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教师因教学要长期借用器材,应按学校规定办理借用手续,严禁私自占有器材设备。
五、器材如有损坏或遗失,由管理员登记,使用人签名,并按有关处理办法处理。
六、学生上课时禁止用手中器材相互嬉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每学期要定期对器材设备进行检查,向主管领导汇报乐器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保管人员工作便更时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