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处理医院内发生的或在患者转运过程中发生的非疾病本身造成的异常护理事件。
二、目的
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鼓励科室积极上报、及时分析及整改,对全院护理人员起到警示作用,保障患者安全。
三、定义
不良事件( Medical Adverse Event)是指与患者疾病的自然病程或潜在问题无关的、导致未预期的患者死亡或主要器官功能永久丧失的事件。广义的定义是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医疗异常事件或有潜在危险的事件(即非正常的过程和结局)。
不良事件按严重程度可分4个等级:①警戒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②不良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③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④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凡是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患者转运过程中发生的非疾病本身造成的异常护理事件均属于护理不良事件。
四、职责
1. 全院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
法律、行政法规、诊疗护理常规、医院各种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并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 各护理单元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护理服务过
程中任何环节出现的不良事件均应及时据实登记。
3. 护理部建立有效的不良事件上报流程,保证信息上报及
时、有效及保密。同时,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方法鼓励医院员工、病人及家属对护理不良事件进行报告。
五、 具体要求
(一)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处理程序
1. 发生不良事件后,首先抢救病人或受损伤人员,及时评
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积极采取挽救措施,将损伤减至最低。同时,妥善保护有可能是引发事件的所有物品和/或现场。如各种使用过的器械、药品及包装、输血袋及输血器械、被污染的水、怀疑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2. 事件发生时,当事人或当值护理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医
师和病区护士长,必要时同时上报科护士长和科室领导到场组织抢救,同时报医疗、护理值班。
3. 护理值班员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与事件发生科室密切协
调合作,了解事件发生原因,估计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有效的紧急补救措施,防止和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害,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的判断,在适当时间内报告护理部领导和主管院领导或值班院领导。
4. 当事人在事件发生后通过临床护理信息系统填写“不良
事件报告单”,如实汇报事件发生的经过及基本情况,提交护士长审核,护士长审核通过后提交给科护士长及护理部,此流程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完成。
5. 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均须无条件全力配合护
理部对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分析及处理等后续工作。
6. 对事件的处理应从医院运行系统方面查找原因,改进流
程而不应以单纯惩罚个人为解决问题的主要手段,以形成良好的质量改进与病人安全文化。
7. 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
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对造成警戒事件或护理事故的管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
(二)护理不良事件的质量改进
1. 护理部在收到不良事件的个例报告后要积极主动与事件
发生科室共同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行调查、分析,
帮助制定最佳整改措施,同时,每季度对全院各护理单元上报的各种不良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报告。发现有明显或严重不良趋势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调查,对事件进行讨论,根据质量改进的原则及方法对数据进行彻底分析,找出工作流程或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问题,根据分析结果、改进计划、改进措施、改进效果等相关信息,进行落实和跟进。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2. 护士长应负责对本单元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调查研究,
组织科内讨论,分析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并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应参加讨论或根据讨论结果及改进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1周内将上述内容报送护理部。
(三)护理不良事件的上报奖惩机制
1.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科室应按照《南方医院护理不良
事件报告、处理制度》要求,认真按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2.对积极上报且没有对患者造成影响的护理不良事件,采
取非惩罚性原则;如科室采取惩罚措施,原则上尊重科室的处理意见。
3.对后果严重或有患者投诉的护理不良事件,与客服中心
协商,按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有意隐瞒、不按规定上报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
一经发现,每起扣护士长年度量化考评分5分,科室、护理组、护士长及当事人不能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
5.年底按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要求,参
照科室的在编床位数计算达标率并给予奖励:
(1)科室全年达到A 级标准,即每百张床位年报告≥20件。
(2)对达到标准且没有对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科室予以表
扬,增加护士长量化考评分1分,并予以护理组适当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