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警务室工作制度
警务室工作制度
为保障学校及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本制度。
1. 认真落实学校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精神和决议,在校长室的领导下,全面、细致、扎实地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2. 坚持24小时值勤制度,不得空岗。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存档。在遇到火警、盗警事件时,要机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导、警戒和必要的应急工作。
3. 坚持工作报告制度。经常向学校通报治安情况,分析学校周边治安形势,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 安全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时刻观察出入人员和车辆情况,认真履行例行检查职责,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5. 建立校门出入证制度。对车辆进出、大宗物品出入要履行盘查登记手续,没有合法手续的一律不得放行。
校园安保人员工作职责
1. 开展学校及周边的巡逻等治安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和违法犯罪苗头,盘查、控制可疑人员。
2. 案件发生后,快速及时地到达现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在能确认的作案人或作案嫌疑人时,不失时机地设法进行捉拿控制。
3. 及时准确地调解不需查处的、情节轻微的纠纷,缓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激化,对需要查处的案件,及时移交派出所进行处理。
4. 有警必出,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热情服务,为师生排忧解难。
5. 发生火情时,及时出动,并迅速报告“110”火警,全力以赴扑救,并做好救护伤员和抢救物品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
6. 熟悉校园环境及周边治安情况,切实掌握重点防范目标,掌握重点人口的动向。
7. 积极配合各部门、科室做好治安工作,并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情况。
8.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文明执法,熟练掌握并正确运用法律条款。
9. 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10. 完成好各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校园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1. 学校实行昼夜 24 小时巡逻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2. 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 做好全天候校内巡逻工作,严格按要求运用电子巡更。要加强教学楼、宿舍楼、食堂、运动场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巡逻查看。在巡逻中,及时清理进入校园的闲杂人员,密切注意盘查、询问各种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4. 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5. 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领导。
6. 随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 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