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风险分析
动火作业风险分析
序 号 风险分析 (危险源识别) 易燃易爆有害物 质: 1 火星窜入其它 2 设备或易燃物 侵入动火设备 动火点周围有 3 易燃物 泄漏电流(感 4 5 6 7 8 9 应电)危害 火星飞溅 气瓶间距不足 或放置不当 电、气焊工具 有缺陷 作业过程中, 易燃物外泄 通风不良 安全措施 1.1 将动火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 1.2 储罐动火,清除易燃物,罐内盛满清水; 1.3 设备内通(氮气、水蒸气)保护; 1.4 塔内动火,将石棉布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2.1 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道并加盲板___块 隔断,挂牌,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3.1 清除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漏、 地沟、电缆沟等清除易燃后予封闭; 3.2 电缆沟动火,清除沟内易燃气体、液体,必要时将沟 两端隔绝。 4.1 电焊回路线应搭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它设备搭接, 禁止穿越下水道(井)。 5.1 高处动火须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 5.2 注意火星飞溅方向,用水冲淋火星落点。 6.1 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 5m,二者与动火地 点之间均不小于 10m; 6.2 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溶解乙炔气瓶禁止卧放。 7.1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 不准带病使用。 8.1 动火过程中,遇有跑料、串料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 止动火。 9.1 室内动火, 应将门窗打开, 周围设备应遮盖, 密封下水漏斗, 清除油污,附近不得有用溶剂等易燃物质的清洗作业。 9.2 采用局部强制通风; 10.1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 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30min,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10.2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至动 火结束; 10.3 动火过程中,中断动火时,现场不得留有余火,重新动火 前应认真检查现场条件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不得动火。 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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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时监测
高处作业风险分析
序 号 1 风险分析(危险源识别) 作业人员不熟悉作业环境或 不具备相关安全技能 作业人员未佩戴防坠落防滑 用品或使用方法不当或用品 不符合相应安全标准 未派监护人或未能履行监护 3 职责 跳板不固定,脚手架、防护 围栏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登石棉瓦、瓦檩板等轻型材 料作业 登高过程中人员坠落或工 6 具、材料、零件高处坠落伤 人 高处作业下方站位不当或未 7 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与电气设备(线路)距离不 符合安全要求或未采取有效 的绝缘措施 作业现场照度不良。 无通讯、联络工具或联络不 10 畅 作业人员患有高血压、心脏 病、恐高症等职业禁忌症或 健康状况不良 大风大雨等恶劣气象
条件下 从事高处作业 涉及动火、下釜、抽堵盲板、 光气管道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 作业,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安全措施 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 和施工安全要求,按《高处作业证》内容 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拴安全带,穿防 滑鞋。作业前要检查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 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 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 变化,并坚守现场。 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应符合相关安全 规程。 在石棉瓦、瓦檩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 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作业。 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必须装 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空 中抛接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 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 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高处作业正下方严禁站人,与其他作业交 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 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 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在电气设备(线路)旁高处作业应符合安 全距离要求。 在采取地 (零) 电位或等 (同) 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 使用绝缘工具。 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30 米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讯、 联络工具, 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并将联络相关事宜填 入《高处作业证》安全防范措施补充栏内。 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 视力不佳、酒后人员及其他健康状况不良 者,不准高处作业。 如遇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 象条件应停止高处作业。 若涉及动火、下釜、抽堵盲板、光气管道 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 相关作业许可证。 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应重新办理 《高 处作业证》。 其他安全措施: 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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