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钢材买卖合同
钢材买卖合同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钢材情况 (如有多个规格型号,应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 1、钢材名称: 2、材 质: 3、规 格: 4、生产厂家:
5、计量单位: 6、订购数量: 二、钢材的质量
钢材的质量要求为: 。 三、价款
1、合同单价: 元
2、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3、实际结算价款按照供货数量乘以钢材单价计算。 四、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留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材料质保金 年。
2、支付时间: 。
五、交货期限 交付期限按附表所列。 六、钢材的运输及交货地点
1
2 3、运杂费用由乙方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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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承担。
5、送货人员必须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装卸车过程必须听从买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及安排。
七、钢材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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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八、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对钢材进行验收。 2、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
3、若所需钢材情况发生变化,及时将变化后的各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4、其他: 。 (二)乙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材。 2、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 3、按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至指定的交付地点。
4、交付钢材时提供材质证明书和磅码单、钢材出厂质量证明书、钢材试(检)验
报告单、合格证等壹式 份。
5、其他: 。 九、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赔偿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每延迟一日,应偿付买方延期付款总额的 _%罚款,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二)卖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材,每延期一天,承担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罚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在买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能按期供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若买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卖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计算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买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买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如买方需要而卖方不能交货,则卖方应付给买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在买方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各种凭证的,买方有权拒收未提供凭证的钢材,同时,卖方应支付未提供凭证的钢材价款的 %违约金。
十、售后服务及质保要求
1、若因设计变更等非买方原因造成材料过剩,买方在保证材料质量的情况下,卖方应按原价收回多余材料。
2、其他: 。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向 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双方协商解决或另以书面形式补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订 购 钢 材 明 细 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