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一、驾驶员管理制度
1、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素质。经常对驾驶员开展以交通法规、职业道德、驾驶技术、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警的指挥和检查。
3、注重驾驶员职业道德,关注驾驶员的思想、工作、学习、身体、生活和家庭情况,避免带情绪出车,疲劳驾驶车辆,,促进文明行车。
4、严格驾驶员的录用程序和条件,按上级有关要求报批。对技术上不过关、品行上不端正的,坚决不能招聘录用。
5、驾驶员必须具有驾驶证、行驶证、工作证等证件,证件不全者不准驾驶车辆,其它车辆驾驶员出车时也应带齐相关证件,以备路查。
6、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驾驶车辆许可证,并实行一年一审制度,对已领取驾驶许可证的人员,如不再驾驶车辆或调离时,必须立即将驾驶车辆许可证收回。
7、驾驶员要大力弘扬敬业奉献精神、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精神。
8、建立驾驶员个人户籍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初次领照时间、驾驶证号、准驾车型、安全行车里程、培训记录、违章、事故记录及奖惩处理意见等。
二、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行车、人人有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学习。
2、凡新吸收的驾驶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车辆。
3、驾驶员每月参加不少于1次安全学习教育,每季有安全学习教育、安全行车小结体会。
4、每年组织一次交通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考试,一次岗位练兵活动,车辆排除故障的实践操作比赛。
5、开展安全教育的方式多样化。集体组织学、个人自学、短信提示、专家讲座、案例分析、播放教育片、张贴宣传画等。
三、车库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2、根据消防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存放安全,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
3、车库周围严禁使用明火,积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对车库灭火器、消防栓进行每月一次安全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整改。随车携带的灭火器由保管该车辆的驾驶员自行检查,确保其安全有效。
5、车辆归队应及时清洗,达到“五净一亮”。晚上8时以后回来,次日上午必须清洗干净,车辆冲洗后场地卫生由当事人清理干净。
6、每个车位的卫生,由保管该车辆的驾驶员负责清理。
7、车辆清洗后必须入库停放,对号入位,停放标准是挂上挡、拉上手刹车、关闭电源。
8、车库内不得停放私家车或外单位的车辆;车位车库不得停放摩托车、自行车、电瓶车及堆放杂物;摩托车、自行车、电瓶车统一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四、驾驶员、车辆保险及修理管理制度
1、车辆保险公开招标,确定保险公司。
2、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责任险项目投保,按时续保,逐辆登记,建好台帐。
3、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报告,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4、车辆修理,原则上应送指定的汽车修理厂,实行定点修理。对定点修理厂每年底进行一次综合(技术、服务、价格)评价,全体驾驶员参加,经评价发现定点修理厂信誉下降的,及时予以更换。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在就近非定点修理厂修理,但
必须立即报告负责管理车辆的领导:在外执行公务,车辆因故不能行驶的;出车在外,车辆因故障等原因尚能行驶但继续行驶有可能会造成更大损害的。
6、车辆维修须事先填写维修报告单,写明需要维修的项目、维修费用预算。车辆经车队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送修,由送修人在规定的价格或参照汽车修理行业通常价格与修理厂商定实际修理价格,填报预算。
7、严格遵循节约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更换。
8、负责车辆管理的领导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严禁在结算时追加修理费用。
9、因私自出车发生车辆损坏等事故的,发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0、特殊车辆需到特约维修站修理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修理。
11、车辆维修费发票报销须附批准的《车辆维修报告单》。
五、交通事故处理制度
对交通事故建立等级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1、事故等级报告制度。“一般事故”在48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在24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
2、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思想教育、经济处理相结合的处理制度。
对交通事故责任者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对一般事故的责任人,由办公室对其进行安全方面的学习、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再重新安排上岗。
经济处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者,原则上以交警队认定责任为依据,按照车辆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六、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1、突发交通事故分级
I级突发事故:交通事故中发生的撞车等事故,有人员受伤情况发生。
Ⅱ级突发事故:交通事故中有人员伤亡情况发生。
2、突发交通事故处置
接报:工作时间为所行政办公室。电话:*******。晚上和休息时间为值班室,电话:********。
发生I级交通事故,接报后办公室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派员赴现场协助交通民警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启动应急预案。
发生Ⅱ级交通事故,接报人第一时间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下达响应指令。接报人按总指挥指令,立即通知其余指挥部成员。指挥员和工作人员迅速按分工就位,履行职责,做好信息沟通、人员调配、资金与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现场指挥员每10—15分钟向指挥部报一次情况,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指挥部综合、处理和分析相关信息,作出交通事故危害程度的判断,决定是否向集团公司汇报或请求支持。
受伤人员住院后,由指挥部指令有关部门派员与医院联系,并协助医院制定治疗方案。入院伤员需要陪护,由办公室协调安排人员,并做好家属的善后工作。办公室会同交通民警、医院、保险机构,作出评估、赔偿等工作。
伤员死亡,由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立即做好家属的抚慰工作,办公室协助交通民警、保险机构作出评估、赔偿等善后工作。
3、评估与恢复
事故处理完毕,及时开展评估,写出报告,报集团公司。迅速开展恢复工作,继续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