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化处理论文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畜禽保险联动长效机制探索
生猪育肥猪保险是国家为支持生猪生产稳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新的惠农措施,这是一种“准公共产品”,需要部分由政府买单,且在经营中要通过政府行为才能协调开展的工作。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问题自黄浦江漂浮死猪事件、江西病死猪流向市场事件发生后已引起社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传统处理方法已广受质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问题已严重制约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危害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
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舒心是各级政府必须承担的重要责任。吃得舒心要求我们必须持续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和优美舒适生活环境,必须保障生猪产业持续发展,减少生猪养殖污染;吃得放心要求我们必须持续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必须保障生猪产业安全健康发展,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地处云南省西南部的大理市借被农业部批准为全国生猪育肥猪保险试点市的机会,进行了“畜牧与保险联动、理赔与无害化处理结合”的生猪育肥猪商业保险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联动工作机制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政府、畜牧部门和养殖户多年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问题,实现了政府、畜牧部门、保险部门和养殖户四满意,实现了全市生猪产业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初步在全市建立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畜禽保险工作联动的长效机制。
1大理市生猪产业发展现状
1.1生猪产业发展情况
大理市位于云南省西南部,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市、国家级出口猪肉质量安全示范市、全省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市、云南省畜牧强市,生猪产业在全市农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13年,全市生猪存栏100万头,出栏生猪达150万头,年产猪肉10.95万t,年生猪产值23.58亿元。牧原股份肉食品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牧原生猪产业集群跻身为省级示范产业集群。与此同时,养殖污染、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成为阻碍生猪产业发展的瓶颈,如何保障生猪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成为大理市发展的头等大事。
1.2对生猪育肥猪保险的认识
大理市被农业部批准为全国生猪育肥猪保险试点市后,市政府把生猪育肥猪保险与生猪保障体系建设、生猪产业升级结合起来,集中精力做好试点工作。通过摸底,发现全市生猪保险的基础比较薄弱,保险公司经营经验、人才都比较匮乏,一般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在正常市场环境下难以或不会进入该领域。育肥猪保险责任较广泛且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较大。这种保险产品需要部分由政府买单,且在经营中要通过政府行为才能协调开展的工作,必须给予财政支持。
1.3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认识
内乡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较重,全市病死猪达10万余头。从2000年至今,畜牧部
门始终不停地进行着各种处理方式的实践和探索,先后尝试经历了6种方法:①掩埋处理。②填埋井处理。③化尸池处理。④过腹转化处理。⑤焚烧处理。⑥蒸煮处理。目前这些处理方法已不适用环境的需要,已严重威胁着全市生猪产业发展、食品安全,威胁着全市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1.3.1环境污染严重
焚烧处理污染空气且成本高,深埋处理劳动强度大且污染地下水,生物化制处理量小,填埋井易遭偷盗,病死猪流入市场风险大;工艺简单,设备落后,处理成本高;处理后残值得不到合理的利用;处理机制不长效,没有形成良性循环;运行完全靠政府补贴资金。
1.3.2严重制约产业发展
大理市年出栏生猪150万头,死亡的比例大约在6%~8%;存栏家禽560万只,死亡的比例大约在3%~5%。处置不当易造成环境污染、病菌滋生、疫病流行。对养殖场来说,必须常年投药防病,加大养殖成本,增加疫情风险;对政府来说,监管不到位,失职失察,影响政府形象。因此,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已成为制约生猪产业发展的瓶颈。
1.3.3危害食品安全
通过对病死畜禽流向分析发现,部分病死畜禽流向餐桌,严重威胁着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部分病死畜禽被随意抛弃影响生态环境安全;部分病死畜禽被深埋污染地下水;部分病死畜禽被高温焚烧污染大气,残渣得不到利用。
1.3.4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及群众的高期盼
黄浦江漂浮死猪事件和江西病死猪流向市场事件发生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引起媒体、群众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各级政府越来越意识到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必须是零容忍。为此,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被提上日程。
2工作开展情况
以大理市被确定为农业部育肥猪保险工作试点市为契机,积极向云南省畜牧局申请为云南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试点市,把育肥猪保险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两项工作同时展开,进行联动探索
2.1生猪育肥猪保险开展情况
首先,确立了入保原则,即: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广泛参与,协同推进。对保险公司要求能保则保,对养殖场要求自愿入保,同时必须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养殖备案、检测证明、中队开具的饲养头只数证明。其次,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阐明入保的利与弊,由大场到小场逐步入保,由试点到全市,先易后难全面铺开,确保足额入保。第三,严格要求入保条件(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疫病检测证明、佩带耳标、免疫档案健全、合理的入保
头数等),保证足额入保。通过不懈努力,目前全市生猪入保109万头,占总数的83%。市政府支付生猪育肥保险配套资金421万元,基本达到了上级要求。生猪保险为大理市降低生猪疫病风险和市场风险,控制生猪价格波动,确保生猪有效供应和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2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开展情况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试点市确定后,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套了干法高温化制无害化处理生产线。干法高温化制无害化处理技术是一种国内最先进、处理最彻底、残值能得到有效利用的技术,能彻底杜绝传染源,生产过程无异味,无污染且资源充分利用。它生产出来的水是清的,可达标直接排放;猪油黄白色,无臭味,可做为工业原料直接加工生物柴油;肉骨渣干燥无异味,可长期存放,做专用肥原料。目前,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日处理能力达24t病死猪,平均每月处理病死猪约8000余头,年处理病死猪近10万头,真正做到了“死猪零流失,病源零传播,环境零污染,监督零盲区”,有效地保证了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极大地节约了中小型生猪养殖企业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成本。
2.3主要做法
2.3.1政府支持是做好两项工作的保障
一是市委、市政府下发了相关文件,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在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市政府拿出了生猪育肥保险配套资金421万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配套资金126万元,保障了两项工作顺利运转。三是每年拿出30万元的资金予以支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列于市财政预算。四是市政府下文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财政补贴80元予以分解,其中农户补贴40元,无害处理厂补贴25元,运输费用15元。五是无害化处理中心及病死猪收集点用地、用电、用水,一律按农业用地、用电、用水标准对待,并适当优惠。六是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所经道路进行硬化,政府给予协调,保证道路畅通。七是无害化处理厂全部免税费,对于购置、贮存、收集的冷库与冰柜,市级财政补贴50%。对无害化处理厂收集系统及贮存系统全部补贴50%。对建设不小于35m3的冷库和购置的不低于800L的冰柜,财政补贴50%。
2.3.2改造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
一方面,建设了占地4.6hm2日处理能力达24t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采取场三区分开,高温化制,水、渣、油分离,高污染区与净区分开,净道与污道分开,生活区自然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另一方面,完善有机肥厂建设,把每t病死猪生产约230kg的肉骨渣作为有机肥的原料,按照比例加入猪粪发酵后经加工做成有机肥;每t病死猪可生产约100kg油,可以用作生物柴油的原料(3600元/t)。
2.3.3建立科学的病死猪收贮体系
根据全市饲养情况,科学测算,合理布局,设立病死猪一,二级收贮站、三级收集点的运行。一级收贮站设在各乡镇中队,并建设35m3以上的冷库,主要收购社会上的病死猪和三级收集点上交的病死猪。二级收贮站设在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建设35m3
以上的冷库,目前已建冷库13座。三级收集点设在中小型生猪养殖场、养殖集中区域。以购置大冰柜为主,目前已购置89台800L以上的冰柜。目前,收贮体系已基本完备,平均每天收集病死猪100余头。牧原公司病死猪以自行收购为主,执法人员现场监督并予以处理。
2.3.4建立科学的病死猪运输体系
制作全市病死猪收贮体系分布图,合理规划运输线路,目前已购置病死猪处理车辆3台,设定运输线路4条,按各中队上报的收集数量合理派车,每天上午集中收集处理。
2.3.5建立病死猪处理与育肥猪保险的联动机制
对无害化处理中心来说,无害化处理中心责任是反应迅速,尽职尽责,有利营运,因此无害化处理中心的需求是承担社会责任,稍有营利。对保险公司来说,保险公司责任是能保则保,有保必赔。同时尽可能开发多个险种,做到有钱可赚。因此,对保险公司的要求是抗御风险,承担国家责任。
对养殖户来说,养殖户责任是缴纳保险,有险获赔,降低损失。因此,对养殖户的要求是发展养殖,抗御疫情风险。
在摸清各方的责任和所需基础上,大理市畜牧局合理设置全市收贮站和收集点,合理设计线路,规范程序运作,建立比较完备的收集系统和存贮、运输系统,定期收集,送往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同时建立六大体系,即基础体系、收储体系、运输体系、补贴体系、监督体系、信息体系,确保机制运转正常。目前运作的优点是:一是减少勘验人员工作强度。二是减少车辆频繁调动,避免对沿途道路的污染。三是勘验—调运—无害化处理环环相扣,避免病死畜禽流失。
3病死畜禽无害处理与畜禽保险长效机制探索
3.1保险与防疫互动,耳标佩戴是关键
每头猪从出生到初次防疫、保险公司承保,就必须佩戴耳标。在其成长,运输,屠宰或死亡期间的防疫、检疫、进入无害化处理中心及保险理赔,都离不了耳标,只有抓住耳标,才能搞好所有涉及工作。
3.2摸清入口,把握出口
(1)摸清入口,做好基础工作。以市畜牧局为基点对辖区内的动物从出生开始就全部进行登记造册,并开展动态排查,形成动物“全覆盖”的数据库。
(2)把控出口,确保到位。以数据库可查的信息为基准对辖区内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实行“全覆盖”,最重要的就是保证养殖户的病死动物都送到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3.3政府支持
育肥猪保险是为了落实惠农政策而实施的生猪政策性保险制度,其保险责任较广泛且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较大。它是一种“准公共产品”,这种保险产品需要部分由政府买单,且在经营中要通过政府行为才能协调开展的工作。因此,只有做好政府财政部门与政策性保险的有效衔接,才能做好育肥猪保险,其结果必须是“政策先行,财政配套,市场配合”。
3.4提升监管能力,充实监管力量
在监管能力的提升上,一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二要完善地方监管机构,三要理顺内部结构关系。在监管力量的充实上,一要强化技术支撑,二要完善建设信息平台,三要完善标准体系。
4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4.1存在的问题
市级地方财力较弱,配套及补贴难以承受,使此项工作难以全面铺开。生猪养殖散、小、广,战线长,工作量大,人员经费不足。同时养殖业市场不景气,造成企业自律性较差,管理难度较大。技术支撑薄弱,监测技术和设备落后。
4.2建议
农业部尽快制定无害化处理残值利用标准。对贫困市、畜牧发展大市财政配套应予以减免或降低比例。对技术、监测、信息等平台的建立及执法装备给予项目支撑。协调保险公司多畜种开展保险业务,对病死家禽、牛、羊、猫、狗等动物的收集应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