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工会职责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支部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工会主席岗位责任制
一、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组织好民主生活会,抓好班组民主管理,提高职工主人翁责任感。
二、搞好决策规划工作,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的决策与规划。
三、抓好制定规范工作,健全工会组织机构,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四、注重干部的使用和监督工作,组织职工开展经常性的干部评议和监督工作。
五、做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思想政治水平。
六、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了解职工群众意愿和要求,为职工办实事。
七、做好协调工作,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协调好党、政、工、团之间的各项工作。
八、抓好激励工作,了解职工群众的各种要求,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采取多种手段,创造多方面的条件,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党支部职责
一、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当前,尤其要把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作为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以提高党的战斗力,真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按照规定参与项目经理部重大问题的决策。
三、坚持和完善项目经理负责制。
四、加强对项目经理部工会、团支部的领导,支持他们独立处主地开展工作,协调好党、政、工、团各方面的关系,形成合力,推动项目经理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针对项目经理部职工的思想实际,组织和开展卓越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四有”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会议,进一步加强我党局的组织建设,促进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支部必须加强自身建设,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批示精神,并认真贯彻执行。坚持四
项基本原则,建立一个作风正派、团结一致、有战斗力的支部委员会。
第三条,按照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和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半年检查一次计划的落实情况,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并向上级报告工作。
第四条,按照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协调好党政工的关系,会同行政领导搞好两个文明建设,保证生产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认真招待党支部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规定,并认真填写记录。
第六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如下:
1、党小组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内容是学习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批示精神,讲座和贯彻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布置的工作。党小组每半年应该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内容为党员汇报思想、完成本职工作和支部交给工作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支部委员会 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检查支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研究支部工作,讨论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包括单位领导干部参加),会前要广泛收集党内外意见,并向支部汇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将会议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党员大会 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内容为总结报告工作,讲座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总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动员党员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4、党课教育 每半年至少一次,支部在年初必须制订党课教育计划,向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根据各个时期的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及时进行教育。
5、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党支部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必须严格考勤,做好登记。无特殊情况党员连续两次不参加组织生活,支部要及时批语帮助。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七条,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掌握职工的意愿、要求和思想情况。向职工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种法规法令,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行政领导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发动党员做好群众工作。
第八条,认真抓好开展争创“两先一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的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宣传好人好事。
第九条,加强党员管理,定期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定期检查党员执行党内各项制度的情况,做好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后进党员的转化工作,及时处理违纪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
第十条,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向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了解工作,严格按照党员标准,保证党员发展质量,按党章规定办事,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转正工作。
第十一条,及时处理好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按时收缴党费,定
期向党员公布收交党费情况。
第十二条,健全党内各种会议记录和党员基本状况各种资料,随时向上级党组织提供需要的有关数据和材料。认真做好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接受上级党组织对支部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如实地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接受党员的监督,认真听取党内外同志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地改进工作。
第十四条,积极推行民主对话和民主评议干部的工作。
第十五条,支持、引导职代会正确行使权利和义务,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