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库设计规定
地下停车库设计规定
(小型车、坡道式)
整理依据: 1.《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3. 上 海 市 工 程 建 设 规 范 《 建 筑 工 程 交 通 设 计 及 停 车 库 ( 场 ) 设 置 标 准 》 DBJ08-7-2006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停车库设计要点
设计范围仅限于居住区或公共建筑之地下停车库,车型为小型车(小轿车) 。 (一) 、防火分类及耐火等级(GB50067-97.3.0.1;3.0.3) 防火分类 停车泊位 耐火等级 Ⅰ >300 辆 一级 Ⅱ 151-300 辆 一级 Ⅲ 51-150 辆 一级 Ⅳ ≤50 辆 一级
(二) 、设计车型外廓尺寸(m) 尺寸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98 上海市标准 DBJ08-7-2006 (三)防火分隔 地下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 2000.00 ㎡。 注: 1.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高度超过该层汽车库净高 1/3 且不超过净高 1/2 的汽车库,防火分 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2500 ㎡。 2.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本规定值减少 35%。 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定增加一倍。 防火墙上如需设门、通道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卷帘。 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 门与停车区隔开,但汽车库与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不受此限。 (四) 、汽车与汽车、柱、墙或护栏之间的最净距 汽车间纵向 汽车间横向 平行停车 JGJ100-98 GB50067-97 上海 DBJ08-7-2006 1.2 1.20 垂直斜列 0.50 0.50 0.5 0.60 0.60 0.30 0.3 0.3 0.5 汽车与柱 纵向 0.50 0.50 0.6 横向 0.60 汽车与墙、护栏 长 4.80 4.80 宽 1.80 1.80 高 2.00 2.00
背对停车时尾距 1.00
(五) 、最小停车带、停车位、通车道宽度(垂直式) 垂直通车道方向 平行通车道方向 通车道宽度 最小停车带宽度 We JGJ 100-98 上海 DBJ08-7-2006 前进停车 后退停车 前进停车 后退停车 5.30 5.30 5.3 5.3 最小停车带长度 L1 2.40 2.40 2.40 2.40 9.00 5.50 9. 0 5.5 23.5 19.3 Wd 单位停车位 面积(㎡)
(六)通车道的最大坡度(斜坡道) 直线坡道 % JGJ100-98 上海 DBJ08-7-2006 15 16 高:长 1:6.67 % 12 12 曲线坡道 高:长 1:8.3
缓坡段水平长度不小于 3.60m,坡度为坡道的 1/2。
h 为室外地坪至地下室地坪之高差+0.08m
(七) 、库内汽车最小转弯半径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98》 上海市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DBJ08-7-2006 最小转弯半径 6.00
最小转弯半径(内径) 3.00
(八) 、坡道最小宽度 计算宽度(m) 直线 单行 双行 单行 曲线 双行 单车宽+0.80 双车宽+2.00 单
车宽+1.00 双车宽+2.20 最小宽度(m) 3.00 5.50 3.80 7.00
不包括道牙及其他分隔带宽度 (九) 、汽车库室内最小净高 最小净高(m) JGJ100-98 上海 DBJ08-7-2006 2.20 2.20
注:1.净高指楼地面表面至顶棚或其他构件底面的距离,未计入设备及管道所需空间。 2.停放其他特殊车型的停车库,净高按车的外廓高度再增加 0.20m。
(十) 、单位小轿车车库 最小尺寸(m) 类型 车长<4.95 车长 4.96-5.70 (十一) 、安全疏散 1. 汽车疏散出口 1-1 GB50067-97 要求: (1)汽车疏散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但停车数小于 100 辆的地下车库,可设一个。 (2)汽车疏散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4m,双车道不宜小于 7m。 (3)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 10m,两个坡道毗邻设置时,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4)汽车库的车道应满足一次出车的要求(即汽车在启动后不需要调头、倒车而直接驶出汽 车库) 。 (5)坡道的通过能力一般按每小时通过约 300 台小轿车设计。 1-2 JGJ100-98 要求: (1)各汽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 15m (2)出入口的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 7m 单向行驶时,不应小于 5m (3)当需设置办理车辆出入口手续的出入口时应设候车道。候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3m,长 度按每辆车 5m 计,不应少于 2 辆的长度。 (4) 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应小于 7.5m, 并在距出入口区域内 2m 处作视点的 120° 范围内至区域外 7.5m 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障碍物。 A 5.80 6.55 B 2.80 3.25 C 3.00 3.00 D 0.60 0.60 E 0.25 0.25 F 0.25 0.25 G 0.10 0.10 H 0.70 1.00
1-3 上海 DBJ08-7-2006 要求: (1)出入口应设在内部道路上。 (2) 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的坡道终点面向城市道路时,其与城市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7.5m, 平行城市道路或与城市道路斜交角度小于 75°时, 应后退基地的出入口不小于 5m。 (3)出入口数量及要求: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设置规定: 停车数 p p
出入口外应设置不小于二个的等候车位。
表1 出入口设置数量及设置要求
宜设置双车道,也可设置一个单车道的出入口,但必须完善交通信号和安全设施,
p
不得少于一个双车道或二个单车道的出入口。
100≤p
应设不少于三个双车道的出入口,并应进行服务水平评价,确定出入口数量。
国家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设置规定 停车数 p 50
500 辆
出入口不应超过两个。 出入口不应超过三个。 出入口不应超过四个,并宜分别布置在不同的城市道路上。
表2 出入口设置数量及设置要求
(4)出入口之
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5m。 (5)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出入口应分开设置,且净距不宜小于 5m。 (6)停车库内部通道和坡道的宽度 双向行驶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5.5m, 单向行驶的不应小于 3.0m,弯道处当转弯半径(内径)小于 15m 时, 不小于 7m,单向的应不小于 4m。 2. 人员安全出口 (1) 人员安全出口应与汽车疏散出口分开设置。 (2) 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小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 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 25 人 IV 类汽车库 (3) 地下汽车库其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开向疏散方向。疏散楼梯的宽 双向的应
度不应小于 1.10m。 (4) 汽车库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 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 离不应超过 60m。 (十二)其他 (1) 汽车库内当采用天然采光时,其停车空间天然采光系数不宜小于 0.5%,或其他窗地面 积比宜大于 1:15。封闭或汽车库的坡道墙上不得开窗,并应采用漫射光照明。 (2) 当出入口处于建筑物下部时,宜于出入口上方设防坠落物措施。 (3) 二层以下的地下车车库,应设置供载人电梯。 (4) 汽车库内可按管理方式和停车位数量,设置相应的管理、控制、休息用房或厕所等辅 助房间。 (5) 停车位的楼地面上应设车轮挡,车轮挡宜设于距停车位端线为汽车前悬或后悬的尺寸 减 0.20m 处,其高度宜为 0.15~0.20m,车轮挡不得阻碍楼地面排水。 (6) 汽车库的楼地面应采用强度高、具有耐磨防滑性能的非燃烧体材料,并应设不小于 1% 的排水坡度和相应的排水系统。 (7) 坡道面层应采取防滑措施,并宜在柱子、墙阳角及凸出构件等部位设防撞措施。 (8) 设置明显之各类标志。 (9) 地下汽车库在出入地面的坡道端应设置与坡道同宽的截流水沟和耐轮亚的金属沟盖及 闭合的挡水槛。 (10)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并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 度应大于 2.5m,并应作消声处理。 (11)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当病 房楼与汽车库有完全的防火分隔时,病房楼的地下可设置汽车库。 (12)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储藏室。 (13)汽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和加油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