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理顺高等学校和政府关系的基本原则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第 2 卷 第 3期 5V 12 o .5NO 3 . 中州大学学报 J RNAL OF Z OU HONGZ HOU UNI RST VE I Y 20 0 8年 6月 Jn 20 u .0 8依法行政一依 法治 校 理 顺高等学校 和政府关 系的基本原 则 赵 建华 毕 凌 霄 ,2 河南教 育 学院 学报 编辑 部 , 州 4 0 1 ) . 郑 504 (. 1 河南教 育 学院 高等 教 育研 究所 , 州 40 1 郑 504;摘要: 目前 高等 学校 的事 业法人地 位尚未完全确立 , 政府对 高校 的管理存在 着职 能不到位 和权 力过 分集 中的 现 象。解决以上 问题 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依 法行政 , 高校依法 治校 。 关键词 : 高等 学校 ;政府 ; 事业 法人 中图分 类号 :4 G7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8— 7 5 20 )3—00 0 10 3 1 (0 8 0 0 9— 3关 于高等学校 与政府 的关系 , 有广 义和狭 义两种 界 定。 狭义的高校 与政府关 系是指 高校 与人 民政 府及其 教育 主管 部门的关 系 ; 广义的高校与政府关系则是指高校与人 民政府 19 9 3年 , 中共 中央 国务 院颁 发 《 中国教 育 改革 和 发展 纲要》, 纲要》 出 : 进行 高 等教 育体 制改 革 , 《 提 “ 主要是 解决 政府 与高等学校 、 中央与地 方 、 国家教 委 与中央各 业务 部 门 之 间的关 系 , 逐步建立 政府 宏观 管理 、 学校 面 向社 会 自主办 学 的体 制。 “ ” 在政府与学校 的关系 上 , 要按照 政事分 开 的原 则, 通过立法 , 明确高等学校 的权利 与义务 , 高等学校真 正 使 成 为面向社会 自主办 学 的法 人实 体 。……进一步 扩 大高 等 学校 的办学 自主权 。学校要善 于行 使 自己 的权力 , 承担应负 的责任 , 建立起 主动适 应经济建设和社会 发展 需要 的 自我发 展、 自我约束 的运行机 制 。 这 些规定 , ” 为改革 高等学 校与政 府 的关 系指明了正确 的方 向。 及 其有关职 能部 门的关系 。教 育主管 部 门依 法代 表政 府直 接对高校进行教育行政管理 ; 政府其他职能部 门依法对 高校 的有关事务进行管理 。当前 , 在处理高校与政府关 系的问题 上, 重视研究处理高校与教 育 主管部 门的关 系, 取得 重要 并 进展 ; 但是 , 轻视处理 与其他政府职 能部 门的关系 , 因而在这 方 面还存在许 多矛盾 , 这些矛盾对高校 的正常工作 和教 学秩 序造成 干扰 , 给高校的发展造成一些人为 障碍 。所 以研 究高 校与政 府的关 系 , 应当在重视高校与教育主管部 门的关 系 的 同时 , 全面解决高校与人 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 门的相 互关 系。高校作 为社 会组 织 的一 部分 , 的 正常 运转 牵 涉 到计 它 划、 经济 、 财政 、 人事 、 建设 、 市政 、 公安 、 卫 、 环 物价 等各 个方 面, 许多工作需要这些部门开绿灯并接受这些部 门的监 督与 指 导。所 以我们不能忽视解决 这些 方面的关系 。 一19 9 8年颁 布的《 高等教育法》 第三十条 明确 规定 : 高等 “学校 自批准设立之 日起 , 得法 人资格 , 等学校 的校 长 为 取 高高 等学 校的法定代表人 。 第 十一 条规 定 : 高 等学校 应 面向 ” “ 社会 依 法办学 , 实行 民主 管理 。 第 三 十二 条至三 十八 条具 ”体规定 了高等学校从 招生 、 专业 和系科 设置 、 教学 计划 制 订 等 多种 自主办学权利 。 这 些规定如果完全落 实 , 当基本上 能够 保证高等学校 应 与政府 的关 系沿着正确轨道健康 发展 。 但是, 当前高 等学 校与政 府 的关 系 , 尚有诸 多方 面没有 理顺 , 主要表现在政府 职能不到位和政府权力 过分集中两个 方 面。一般认 为 , 在高等教 育中 , 府职能主要应该是 : 政 制定 高等教 育法 规 , 使高 等教育 的运 行纳入 法制 轨道 ; 制定 高等 教育发展 战略和规划 , 使其 发展 速度 、 规模 、 次 、 层 结构 等 同 国家的经济 、 社会发展 相适 应 ; 合理 配置高等教育资 源 , 通过 、高 校 与 政 府 关 系的 现 状 高校与政府 的关 系的现状 可以概括为 : 在理论 和大原则 问题上 已经得到基本解决 , 但在操作层面还有许 多问题 需要 下大工夫加 以解决 。 所谓在理论和大原则 问题 上已经得到基本解决 , 说近 是 二十年来 , 经过 国家政治体制改革 、 行政 管理体 制改革 、 教育 体制改革 , 高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 已经从计划经济 时代 的行 政隶属关 系转变 为法制关 系 ; 高等学校 的事业法人地位 已被 公认 。有关法律和政府指令性 文件 对此 已做了明确表述 : 收 稿 日期 :0 8—0 20 4—2 0作者简 介 : 赵建华 (9 9 ) 男, 1 4一 , 河北唐 山人 , 南教 育学院高等教 育研 究所教授 。 河 ・9・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财力 、 物力 、 人力 的投放 , 现政府 的政 策导 向; 体 制定 质量 标 准, 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 提供 高等教 育信息 服务 。而当前 的 现状是 : 高等教育法规尚未健全 , 还有诸多空 白 ; 高等教育发 展规划科学性不够 , 在盲 目扩张 、 合并 ” “ 大” 后 , “ 、做 之 使一 些高校债 台高筑 , 连债务利息都无法 偿还 , 临“ 面 财务破 产” 的边缘 。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也不尽合理 , 两年出现的高 前 校“ 圈地运 动” 在群众 中造成 不 良影 响 ; , 对教 育质量 的监督 和教育信息服务工作则做得不够 , 成效不大。以上该 政府做 的事有许多没有做好 , 而不该 政府 做的 , 却做 了许 多。正如 温家宝总理所指 出的 : 目前政 府及其部 门仍 然管 了许 多不 “ 该管 、 不了也管 不好 的事。 这种现象 , 管 ” 在高等教育 中, 表现 高等教育 的立法方 面还存在 许多空 白。 比如 还缺少 教育 拨 款法 、 高等学 校学籍管理 法。第 二 , 教育 法与 高等教 育法 缺 乏与之相应 的程序 法 、 执行 细则 和行 政 法规 与 之 配套 。第 三, 行政诉讼法 和行政 复议 法等程序法则没有与之相应的实 质性 法律 ( 如行 政法 ) 套。这样 , 配 就使 人们 对法 律 的理解 和执 行带来 一定的任意性。有的 以“ 法无 禁止则 可行” 的命 题钻法 律空 白的空 子 ; 的以“ 有 法无规 定则 禁止 ” 的命 题来 束缚 行政 执法主体的手 脚。例如许 多违 纪学生状 告学 校处 分 的案件 就 因“ 于法 无 据” 使违 纪 学 生胜 诉 , 校 败诉 。 而 学 如果 有高等学 校学籍 管理法 或学籍 管理 条例来 代替学 校 内 部 的学籍管理制度 , 不会 出现这样尴 尬 的局 面。所 以, 就 完 善有关法律 、 行政法规体 系 , 是进 一步 协调高 校与政 府关 系 的当务之急和关键之举 。 相当突出。如教 育行政部 门利用 手中掌握的高等教 育资源 、 行政 权力 , 利用行政审批 、 政许 可等手段 , 行 对大学 的发 展和 办学进行 直接 的或间接的控制 , 致使学校 的招生 、 发毕业证 、 专业设置 、 人事调动 、 师职称评定 等基本权力 内的事情 , 教 都 需要 获得教 育行政 及其 他相关政 府部 门的批准 。大学基本 上是 面 向政 府 办学 , 按 照 立 法 作 为 独 立 的 社 会 组 织 、 为 而 作( 克服 旧的观念和 管理体制 的束缚 二) 观念作为一种意识 形态 , 它的运 动与 物质运 动一样 , 具 有一定的惯性 , 育管理观念也是如此 。新的教育体制 建立 教 之后 , t 』 的管理观念并不会 立 即消失 。它 的存在 , E 对新体 制 的运行和发展造成 巨大的干扰 和 阻力 。行政部 门不 情愿 立 即放弃计划经济时代掌握的权利 , 新的体制下往往法 外施 在 权 或以权代法 ; 等学校则 一时难以改变对行政机关 的依赖 高 心 理 , 了在上级领导 面前树 立 良好 的形象 , 往屈 从于行 为 往 政机关 的本 不属于它的权 力。这样 , 依法 办事成为一个 空洞 面 向社会依法 自主办学 的法人实体基本 上没有形成 。 二、 依法行政、 依法治校 。 进一步理顺高校与政府的关 系 在法制社会 , 法 ” 当是 联 系和 协调各 种社 会关 系 的 “ 应 重要 中介物 , 同依法 办事是 理顺 各 种社 会关 系 的基本 原 共 则 。这些关系包括政府与各社会组织 的关 系、 各社 会组织之 间的关系 以及各社会组 织 内部的关 系。这一基本 原则 体现 了社会的进步 、 民主与平 等。 的 口号 , 靠关 系办事才能解决实 际问题 。高等学校的许多事 情不能够用 “ 来解决 , 法” 而只能用“ 来解 决 。跑经 费 , 跑” 跑 项 目, 跑编制 , 招生 指标 ……校长要 跑 , 长要 跑 , 的还 跑 处 有 成立有 专门的公关 机构 , 组织 了公关 队伍 。这样 , 不但 校长 不能专心治校 , 造成人力 物力资 源的 巨大浪 费 , 且为 某些 而 官员权力寻租 留下 了空 间。所 以 , 必须从制度 和观念 两个方 面加紧更新 , 才能够使 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落 到实处。 在处理高校与政府 的关 系上 , 同样 必须 贯彻依 法行 政 、 依法治校 , 即政府及其 职能 部门依法行 政 , 高等学 校依 法办 学 和进行 内部管 理这一基本原则。 政府依法行 政才 能保证行政管理的政治方向 ; 才能保 证 管理措施 的正确 、 有效 ; 能保 证国家的方针政策不会走样 ; 才 才能保证学校面 向社会 自主办学 体制 的落 实 ; 才能克 服“ 人 治” 带来 的各 种弊端。 高校依法办学才能保证 国家教 育方 针的贯彻 执行 ; 才能 保证高校依据各 自的 内外环境 和具体任务 , 独立 自主地处理 各种 内部事务 ; 能保 证高校 的各种资源得以充分地开发和 才 利用 , 提高办学 的质量 与效 率。 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 , 在操作层 面还有许 多实 际问题 需要解决 。 ( ) 一 进一 步完善教 育立法体 系 法律法规是依法 行政和依法治校的的根据 , 法律法规 不 完善 , 就不 能完 全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的最终 目标 。国 家政治体制和教育体 制改革 以来 , 法制建 设虽然 卓有 成效 , 制订 了一系列与高等 教育有关 的法律 , 教育法 、 等教育 如 高 法、 民法通则 、 政诉讼法 、 行 行政 复议法等。还发 布了相当数 ( )规 范高校应缴 纳的税 费 , 立宽松 的依 法冶校 环 三 建境 2 O世纪 8 O年 代 , 了弥补 行政 经费 的不足 , 政策 上 为 在 开 了行政 收费的 口子。在国家财政 困难 的时代 , 这一举措 的 初衷具 有一 定的合理性。但是 , 以后 的实行 中渐 渐违背 了 在 当时的初衷 , 成为上级机关克扣行政 经费和下级机关敛财 的 工具 。处在 这种 大环境 中的高 等学校 , 了一 块“ 僧 肉” 成 唐 , 不但教育行政机关及 其二 级机构 以培训 、 认证 、 审批乃 至招 生 录取 和毕业证 的发 放从 高校 得利 , 而且一些 与高校相关 的 部 门, 也纷纷 把收费和摊派 、 没之手伸向高校。这样 , 罚 造成 教育经费的 巨大漏洞 , 不但 大大增 加 了办学成本 , 而且对 高 校的正常工作造成 干扰。 当前 , 虽然 取消 了大量 收 费项 目, 但是许 多单位 , 受利益驱 动 , 对此置若 罔闻, 仍有不少的 收费 项 目在合法 的实行。所以 , 只有通 过立法 和行政法规进一 步 规 范高 校应 缴纳 的税 费, 我们 的政府 机关 以“ 水衙 门” 还 清 的形象 , 才能为依法行政 和依 法治校创建一个和谐宽松 的社 会环境 。 量 的条 例 、 法规 和规 章 , 教育管 理开始从 人治走 向法 治 的 使轨道 。但总 的说起来 有关 教育立法还不够完善和配套 , 还不 能满足依法行政 和依法 治校 的需 要。具体 说 , 第一 , 在有 关 ・1 . 0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 四 加速 高校 内部 管理 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依 法治校必须有与之相 应的 内部 管理 体制 与制度 相 配 制的需要予 以取舍 , 更需要 以创新 的精神建立 与新 体制相适 应的新制度 , 规范学校各 部 门的职责 , 理顺 学校 内部上 下左 右之间的关 系。这更 是一项 复杂 细致 的工作 。各 校 已在这 方面做 了许 多卓有 成效 的创 造 性 的工作 , 现在 需要 认 真总 结、 交流 和推广 。 上述几点建议 , 助于依法行政 、 有 依法治校原则的落 实 , 有 助于建立协调的高等学校 与政府 的关 系 , 推动高等学 校的 健 康发展 。 套 。关 于高校 的 内部 管 理体 制 , 等教 育 法 已有 明确 的规 高定 :高等学校实行党 委领 导下 的校长 负责 制。 中共 中央 “ ”《国务 院关于深化 教育 改革 全 面推进 素质 教 育 的决定 》 规定 “ 切实落 实和扩大 高等 学校 的 办学 自主权 ……完 善高 等学 校 自我约束 、 自我 管理 的机制 。 这是 已经被 实践 证明 的适 ”合 中国国情 的管理 体制 。它较 好 的处 理 了高等 学校与 政府 以及高校 内部的党政 关系 , 既有 利于保 证办学 的政 治方 向 , 又有利 于调动校 长和学校 行政系统 的积极 性 。这一体 制 的 参 考文献 : 贯彻 , 需要 有相 应的机构 和制度 予 以保 障 。在 这方 面 , 还任 重道远 , 有许多事情 要做 , 有许多 问题需 要探索。 在机构 建设方面 , 高等学 校应当设 立必要的决策机构 和 议事机构 , 以避免个 人专权 和 以权 谋私 。设立这 类机 构 , 各 校可以根据不 同的校 情选 择适 合 自己的方 案 , 必强 求一 不律。 [] 1 杨明. 高等教 育 中政 府调节 的职 能定位与调 节 失灵现 论象[ ] 浙江大学 学报 ,0 6 4 . J. 2 0 ( ) [] 2 林则 田, 曹发军. 实践“ 三个代表 ” 重要 思想 , 力打造 高 努校服务 型机 关[ ] 中州大学学报 ,0 6 2 ( )2 2 . J. 20 ,3 2 :0— 3 ( 责任编辑王玖 ) 在 制度 层面 , 既应对 旧的管 理制度 进行 清理 , 据新体 根Adm i itr i nf r t t Le a o ii n o e n e t n se n Co o m y wih g lPr v so sby G v r m n , i M a a e Ac o d ng t w y Co lg sa d i v r iis n g c r i o La b le e n Un e ste Z HAO Ja in—h a, ILn u B ig—xa io( . td et nf eir d ct n He a ntueo d ct n Z egh u4 0 1 ,C ia 1 Su ySci rSno u ai , n nIstt f u a o , hn zo 5 0 4 hn ; o o E o i E i 2 E i r l et f o ra , e a ntueo d ct n Z e gh u4 0 1 C ia ) . dt a D p.o un l H n nIs tt f uai , h n zo 5 0 4, hn ) o i J i E oAb t a t Atprs n ,s me p o l ms e iti h ea in bewe n g v r me ta ol g s a n v riis s r c : e e t o r b e x s n t e rl t t e o e o n n nd c le e nd u i e ste . F re a l o x mp e,t e sa u ft e lg lpe s n i o lg sa n v riis h s te tb ih d,t e g v r me tf n to - h t t so e a ro n c le e nd u i e ste a n’ sa ls e h h oe n n u ci n l d pa t n s h v n’ u f l h u y o he bu e t e p we n o ii n i he ma a e ntt o e e n - a e rme t a e tf l l t e d t rt y a s h o ra d p sto n t n g me o c H g s a d u i i n v riis Th sc p n i l os le t e a o eprblmsi d n se n c n o mi t e a r v so sb o e - e st . e ba i r cp e t o v h b v o e sa mi itri o f r t wi l g lp o ii n y g v r e i y h n me ,a d ma a e a c r i g t a b o lg s a d un v rii s nt n n g c o d n o lw y c le e n ie ste . K e r s: o lg s a n v riis;g v r me t h e a e s n i n tt t n y wo d c le e nd u i e ste o e n n ;t e lg p ro n i siu i l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