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Xxx 单位
XXXX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XX 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单位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我单位的消防安全。
年 月 日
目 录
一、一般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用途、重新进行内部装修,应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审核。开业前,应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使用或者开业。
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举办活动的现场应加强看护,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在营业时,禁止超过额定人数。所除值班人员和更夫外,禁止无关人员留宿,禁止设置员工宿舍。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应将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容易蔓延、人员和物资集中、消防设备用房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实行严格的管理。
三、电气防火管理
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的防火要求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
管或B1级PVC 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 并应留有70cm ×70cm 的检修孔1至2处;
b)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 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c) 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 1级以上的材料上;
d)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 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 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 级材料隔热;
e) 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四、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 网吧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b) 营业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和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c) 营业期间严禁明火维修作业和油漆粉刷作业;
d) 实行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
e 配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
f) 应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
g) 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
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
a) 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
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b) 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
c)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d) 营业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六、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要求
网吧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
网吧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七、灭火器管理要求
对灭火器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
灭火器应放置在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八、消火栓系统管理要求
消火栓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消火栓不应被遮挡、挤占、埋压;
b)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c) 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d)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洒水喷头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 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应有明显标识;
c) 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d)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探测器等报警设备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 不应违章关闭系统,维护时应落实安全措施;
c) 应由具备上岗资格的专门人员操作;
d) 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e)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十一、防火检查
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
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一)巡查
1、巡查频次
营业期间,防火巡查应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后,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2、巡查内容
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d)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e)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f) 营业结束后,清除烟头等杂物情况;
g) 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二)定期防火检查
检查频次
网吧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
检查内容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b)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 消防水源状况;
d) 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e) 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g)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h) 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i) 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十二、火灾隐患整改
对火灾隐患应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检查、验收。
整改要求
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a) 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 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c) 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d) 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e)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f)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g) 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的;
h)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j) 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十三、消防宣传、培训
营业期间,应告之顾客安全疏散、逃生方法。
春、冬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培训。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参加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
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
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 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e) 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f) 新职工上岗消防安全培训后,应达到“四懂、四会”要求。 注:“四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四会”即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十四、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组织机构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应包括下列组织:
a) 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b) 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c) 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d) 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e) 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f) 其它必要的组织。
预案内容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发现火情,首先报警,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b) 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
c) 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关闭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d) 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e) 疏散引导组尽快有秩序疏散人员;
f) 安全防护救护组配合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g) 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h) 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演练的组织
演练时应在公共娱乐场所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修订预案内容。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每年组织一次) 。
十五、 火灾事故处理
火灾事故的处置
发生火灾事故应按照制定的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程序进行处置。 火灾扑灭后,单位指挥员应组织填写事故报告,并协助消防机构进行事故调查。
火灾原因认定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火灾事故现场保护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保护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清理、破坏或伪造火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