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象洞中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4〕6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龙政办〔2014〕12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校园”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安全事故对师生生命的威胁和危害。集中进行火灾隐患普查,查清隐患并建档,切实整改火灾隐患,创建平安校园。
二、排查重点:
㈠消防设施:是否缺少和损坏,有无伪劣产品。(以寄宿生宿舍、多媒体教室、电脑室、图书室等为重点)
㈡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区是否符合要求。
㈢规划方面: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㈣区域方面:消防通道、水源等。
三、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小学校长任组长,综治副校长副组长,校本部、各村校(园)负责人为组员,共同负责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
四、排查范围
全乡各小学和幼儿园。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初)
中心学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召开各村校(园)负责人会议,对此次排查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大力营造普查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推动普查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组织排查与整治阶段(9-10月)
由组织领导机构协同派出所对辖区各村校逐一进行排查,登记造册,澄清底数,对学校消防安全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监督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消除。对非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检查主要以日查为主,对寄宿制学校适时开展夜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
中心学校及时对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汇报相关材料。
武平县象洞中心学校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