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电视台)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2012年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电视台)
一、 各频道每天必须播出一定数量的“三创”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
字幕。(少播一次,扣罚责任人100元)
二、 在黄金时段开设健康教育和“创园”等三创栏目,栏目当中需
有明显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识的片头或挂角字幕,每周至少播出一次,并预告节目内容。(少播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
三、 电视台的《新闻联播》栏目和《天天播报》栏目要对我市“三
创”工作进行舆论引导和宣传,两个栏目分别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每周必须有三篇以上的报道播出(含批评报道),每条新闻必须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挂角字幕标识。(少播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
四、 电视台需高度重视“三创”工作,积极配合局“三创办”督办
的各项工作,设立专人与局“三创办”联系,收集资料,每周报送局“三创办”存档。视频资料自己保存,以供检查时随时调阅。(漏送或局“三创办”多次催促不送的,每少送一次,扣罚专兼职人员100元)
五、每季度末向局“三创办”交一份详细的“三创”工作小结。(不
交的扣罚专兼职人员100元)
六、经常组织全台员工学习“三创”知识,按市三创办的要求,必
须做到“三创”常识过关率达100%。为此,每月局三创办将不定期地随机抽查,对不能过关的人员实行张榜公布,并与工资奖金和年度考评挂钩。若频道过关率低于90%的,责任上溯至频道第一责任人。
注:1、第一责任人为电视台各频道总监
2、资料报送通过邮件发电子版
3、收到细则后请尽快确定专人(姓名、电话、邮箱) 上报局“三创办”。
4、以上各项工作,均纳入第一责任人的年度考核。
5、目前公共都市频道的《天天养生》栏目和《绿色家园》已经市三创办认可,如栏目停播,必须有新的类似栏目补上。由于频道的专业性,新闻综合频道不必再开办类似专栏(局“三创办”建议,可在《郴州新闻联播》栏目结尾处以字幕加配音的形式做点健康知识教育或园林知识普及)。影视娱乐频道虽没有硬性规定,但如有涉及“三创”内容的栏目或稿件也必须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时上报局“三创办”。
局三创办办公地址:广电大楼1310室
办公电话:2170135
联系人 :何花盛:[1**********]
曹晓朗:[1**********] QQ:1073404842 刘欣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