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手册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提供档案利用,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和所属各单位会计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会计档案
本规定所称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 职责
4.1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4.1.1 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4.1.2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4.2 财务处
负责在当年会计年度终了后,及时将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保存一年后移交公司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4.3 所属各单位
4.3.1 所属各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4.3.1.1 负责对本单位会计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4.3.1.2 监督、指导本单位会计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及归档工作。
4.3.2 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部门
负责在当年会计年度终了后,及时将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保存一年后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5 管理内容
5.1 会计档案的整理
5.1.1 会计档案整理的质量要求
5.1.1.1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表、其它类的有关审批签署禁止用红墨水、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书写;审批手续要按指定位置填写,避免装订时被压掉,审批人、交(领)款人签名要求正楷书写。
5.1.1.2 归档材料应为原件,一般不允许用复制件代替。
5.1.1.3 会计帐簿、财务报表、转(记)帐凭证及用于报销的自制凭证单据、粘贴单所用纸张,均应纸制优良、书写字迹清晰、规格统一。
5.1.1.4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磁盘等电算档案与打印的纸制会计档案同时归档、保管。
5.1.2 会计档案的分类要求
会计档案分类按《档案管理程序》5.5条款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