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工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名称: 混凝土浇筑、墙体砌筑、抹灰分项工程
3、工程地点:
4、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施工项目具体为:砼浇筑、砌墙、抹灰、地坪、屋面瓦铺设、搭拆墙体砌筑及抹灰脚手架等全部瓦工施工项目(除保温及砖面层的粘贴)。
二、分包工程合同价款
1、承包形式及结算单价:包工不包料,按建筑面积结算承包单价为: 元/㎡综合单价结算 ,在以上综合单价中提取 元/m2作为浮动,浮动单价在该分项竣工结算时根据乙方施工实绩考核确定,考核项目与浮动分值见下表。帮甲方辅助用工:技术工人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
2、在乙方未施工前,甲方通知乙方图纸变更的工程量,不予计算和结算。
3、如中途退场,所完成的工程量按 元/㎡(建筑面积)单价计算,且待工程竣工后办理结算手续。
4、如因乙方施工人员投入不足影响工程进度时,甲方及时给予补充,工资从乙方应得工资总额中扣回,工资单价:技术工人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
2、工程量计算依据及确认: 根据建筑面积按实结算(建筑面积按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规则计算),乙方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三、工期
1、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进场施工;
2、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根据甲方总施工进度计划中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根据甲方总施工进度计划中分项工程的施工天数。
四、工程质量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结合交底内容施工。所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的要求。
五、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水、电。
2、协助乙方做好现场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
3、该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组织对施工质量等进行验收。
4、根据合同及时付款。
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乙方职工食宿。代伙费用在乙方财务结算时扣减。
6、甲方任命 地负责人或代表负责行使合同约定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7、内墙高的地方脚手架由甲方负责搭设。
六、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规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按期竣工。
2、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管理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一切
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技术参数自行组织设备、材料进场。
4、服从甲方的领导,做好对总包单位工序验收交接工作,配合好总包单位、业主、监理对该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5、做好施工记录,各工序的自检、互检等工作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6、乙方使用的材料或已加工为成品的,应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齐,保持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施工现场安排专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加强自检,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杜绝违章操作,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所施工的所需的施工检测项目,必须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由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超过定额规定的施工损耗,则按其损耗的材料购入价的2倍赔偿给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主体结构预验活动中发生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超出施工规范和验收的要求,或违返施工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规定,则按60元/点(处)予以处罚,工程结算时扣除。
9、乙方须采取相应措施对已施工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不得损坏甲方及施工现场的设施;如有损失则按原价两倍进行赔偿。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业主、监理的指挥,如发生违章作业责令其整改,必要时可令其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11、乙方任命 驻工地负责人或代表负责行使合同约定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2、乙方负责人施工期间必须常驻现场,外出必须向甲方现场负责人请假,指定现场临时负责人并留下便于联系的号码;如乙方负责人不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甲方可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在结算时予以扣除减。
七、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措施,把安全生产贯穿到施工全过程,确保万无一失。在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不得违章作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
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建立好各种安全台帐。负责向工人安全交底,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乙方需严格加强对操作工的培训、交底、教育和管理工作,对不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经甲方发现或提名帮助教育后仍无效果者,乙方必须及时无条件处理清退。否则,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分包人是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承包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倘若,乙方和乙方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和乙方人员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和发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其它连带责任。
如因乙方盲目蛮干,不服从甲方管理和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给甲方带来了负面影响或造成了经济损失,甲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追究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6.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上岗前,必须按甲方要求登记注册,甲方保留身份证复印件,逐人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主动办理《暂住证》。
7、 做好文明施工,保证宿舍内卫生,经常开窗通风,被子叠放整齐,衣服、毛巾挂放有序,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宿舍内不得抽烟和存有各类果皮、果壳、酒瓶等垃圾。各类垃圾应在当天晚间休息前或在次日早晨上班前清理完毕,并将清扫的垃圾送到按照甲方指定位置存放。否则,甲方派人帮助清理并按每次扣减乙方50元人民币。晚间休息实行统一拉闸管理,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八、延期开工,暂停施工
1、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工期顺延。
2、乙方不能按工期开工,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申请延期开工理由,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申请后二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如甲方在接到请求后二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同意,乙方工期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按每天 1000 元补偿甲方的工期损失。
九、工期顺延
由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应甲方要求工作量增加。
2、不可抗力:非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爆炸、水灾、火灾、六级以上台风、暴雪天、地震等。
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发生内容及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两日内应确认答复。
十、竣工验收
1、乙方在完成该分项工程并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五天内组织验收并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2、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报告后五天内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不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报告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3、经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自验收完毕起五天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完毕,而甲方未按时接管而导致已验收工程的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反之则由乙方承担。
十一工程款的支付
乙方全部施工完毕并通过甲方组织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根据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乙方上报《工程结算书》甲方及时审核完毕,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办理结算手续,并在结算后一月将工程款结清。工程结算审定后财务结算前,乙方必须开具经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其他未涉及事项按《建设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中的有关条件执行。
2、如甲乙双方对施工的分包工程在执行过程和结算时存在异议,双方协调不成,可向合同订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负责。
3、乙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
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处理,相关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4、专业单位提供的相应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合同订立地点: 。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分包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代 表(签字):
电话: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代 表(签字): 电话: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