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可调总价合同的计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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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与研究 铁路工程造价管理 2004年第5期
铁路工程可调总价合同的计价问题
刘文武
(铁道科学研究院 铁道建筑研究所,北京 100081)
摘 要:近年来,铁路工程施工承发包采用可调总价合同的情况越来越多,这种合同模式一般对计算程序未
做具体规定,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实际计量时会遇到一些问题。此文分析了可调总价合同在计量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关键词:铁路工程;合同;计价;问题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890(2004)05-0019-02
0 概述
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可分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3种合同模式。单价合同模式对建设单位的管理提出的要求较高,如无相应的管理水平就不易控制投资;总价合同模式有利于工程管理,于投资控制;充分的情况下,,必须发包的工程,,施工单位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这种形式的合同使用范围极其有限。
在以往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在初步设计阶段的招标,大多采用单价合同模式,其结果是工程变更频繁发生,给控制工程造价带来极大的压力,造成工程竣工决算价款一般都超过合同价款,甚至还突破批复概算。为此,近年来一些建设单位对施工承发包合同模式进行了调整,由单价合同向总价合同转变。
收稿日期:2004-04-16
作者简介:刘文武(1977-),男,黑龙江省桦川县人,工程师,1996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现从事铁路科研及管理工作。
,因而大多采用可调总价合同。
1《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