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架及模板
目 录
1 模板及支架施工 ................................ 2 1.1适用范围 .................................... 2 1.2施工准备 .................................... 2 1.3操作工艺 .................................... 3 1.4质量标准 .................................... 9 1.5质量记录 ................................... 12 1.6安全与环保 ................................. 12 1.7成品保护 ................................... 14
1.模板及支架施工 1.1适用范围
1.1.1本指导书适用于城市桥梁工程就地浇筑和预制加工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所用模板及支架的施工。
1.2施工准备
1.2.1 材料要求
1.制作模板所需原材料(钢板、型钢、钢铸件、木材、胶合板、塑料板等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模板支撑体系所用型钢、钢管、连接件、焊接件、预埋件的材料、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规定。
1.2.2 施工机具与设备
1.模板、支架加工制作设备、焊接设备。
2.模板、支架运输车辆,模板吊装机械(吊车、塔吊),模板提升设备(液压油泵、油缸、千斤顶等),模板安装工具(扳手、撬杠、手锤等)。
3.模板检查检测仪器工具(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水平尺、线坠、靠尺、方尺、盒尺等)。 1.2.3作业条件
1.现场道路畅通,施工场地已清理平整,现场用水、用电接通,备有夜间照明设施。 2.模板、支架所需的工程数量已备足,进场。
3.支架体系(排架)安装支设前,基础(基底、平台)坚固、可靠,基础表面已清理。 4.模板安装(支设)前,测量放线已完成。
5.地下构筑物调查已完成,地下构筑物的保护措施已落实。 1.2.4技术准备 1.模板、支架的设计
1) 模板、支架的设计,应根据结构型式、设计跨径、荷载大小(含风荷载)、地基土类别、施工方法、施
工设备、材料供应及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进行。 2) 模板、支架的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绘制模板、支架总装图、细部构造图;
b) 按模板、支架的结构受力体系在施工荷载作用下,分别验算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编制模板、
支架结构的安装程序;
c) 编制模板、支架结构安装、运输、加载、拆卸保养等有关技术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编制模板和
支架结构的设计说明书。
3) 模板及支架设计须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对关键的分项工程的模板、支架的设计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1.3操作工艺
1²3²1模板材料及加工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宜采用大型组合钢模板或大模板;大型组合钢模板或大模板应定型化、标准化、可多次重复使用,并且接合严密,装拆方便、操作安全。
城市桥梁工程所用模板宜采用集中加工、专业化、工厂化生产或在基地内制作;模板及配件制作时,应按模板设计加工图制作,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城市桥梁工程混凝土结构外露面宜采用光洁度高的整体钢模板或采用防水胶合板(防水竹胶板)做面板。
模板应有控制结构整体性、混凝土侧压力和控制结构尺寸的连接螺栓、对拉螺栓和支撑系统。 1²3.2组合钢模板制作
1²普通钢模板宜采用标准化的组合模板。组合钢模板的制作、施工、运输、维修与保管应遵守《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 50214的规定。模板上的重要拉杆宜采用螺纹钢杆并配以垫圈。伸出混凝土外露面的拉杆宜采用端部可拆卸的钢丝杆。
2²组合钢模板制作时按长度模数l50mm进级,宽度模数按50mm进级。
3²钢模板的槽板制作宜采用冷轧冲压整体成型的生产工艺,沿槽板纵向的凸棱倾角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尺寸控制。
钢模板的组装焊接宜采用组装胎具定位,并采用合理的焊接顺序。组焊后的变形处理宜采用模板整形机校正。手工校正时不得碰伤模板棱角,且不得留有锤痕。
钢模板的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咬边、未焊满等缺陷。 4²钢模板的U形卡、L形插销、螺栓等连接件的加工应遵守现行标准规定。 1.3.3全钢大模板制作
1²全钢大模板应根据桥梁结构物的形式、模板的使用周转次数、施工流水的划分等具体情况进行配
板设计。模板面板的配板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采用横向或竖向排列。
2²全钢大模板面板由4~6mm钢板制作,边框采用80mm宽,6~8mm厚的扁钢或钢板,横竖肋采用6~8mm扁钢,模板背楞采用8号或10号槽钢,或由角钢、薄壁型钢或轻型槽钢制作,圆墩柱半圆形或圆弧形肋板可由6~8mm钢板仿形切割或仿形煨制。
3²模板与模板之间采用Ml6螺栓连接或专用卡具连接。
4²以定型组合大模板拼装而成的大模板必须安装2个或2个以上的吊环,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HPB235级热轧钢筋制作。
5.组装后的模板应配置支撑体系和操作平台,以确保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模板体系的稳定。 1.3.4木模板
1.与混凝土接触的木模表面应平整、光滑,多次重复使用的木模板宜在内侧加钉薄铁板或使用防水胶合板(防水竹胶板)板面。模板的所有接缝处应密合不漏浆,木模板接缝可做成平缝、搭接缝或企口缝,转角处应加嵌条或做成斜角。
2.重复使用的木模板应始终保持其表面平整、形状准确,并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1.3.5其他材料模板
1.钢框覆面胶合板模板的板面组配宜采用错缝布置,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应满足要求。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处理的HPB235级热轧光圆钢筋制作。
2.高分子合成材料面板、硬塑料或玻璃钢模板,制作接缝应严密,边肋及加强肋安装牢固,与模板成一体,施工时安放在支架的横梁上。 1.3.6支架安装技术要求
1.模板和支架必须安置于可靠的基底上或牢固地固定在构筑物上,并有足够的支承面积以及有防水、排水和保护地下管线的措施。
2.安装模板应与钢筋工序配合进行,妨碍绑扎钢筋的模板,应待钢筋工序结束后再安装。模板与脚手架之间,除模板与脚手架整体设计外不得发生联系。
3.安装侧模时,应防止模板移位和凸出。基础侧模可在模板外侧设立支撑固定,墩、台、梁的侧模可设拉杆固定。浇筑在混凝土中的拉杆,应按拉杆拨出或不拨出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墩柱模板高度大于4m时,宜采用定型钢模板,墩柱钢筋绑扎后方可支模板,钢模板底部应与基础预埋件连接牢固,上部用拉杆固定,墩柱较高时中间应增设拉杆以确保柱模的稳定。
5.现浇混凝土结构外露表面模板,宜用喷塑钢模板、防水胶合板、防水竹胶板、镀锌钢板等材料做成的定型模板,每块定型模板的面积宜大于l.5m,不得在模板面上涂画各种标志符号。 6.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不得遗漏,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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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模板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设施。
8.梁底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结构自重和l/2汽车荷载(不计冲击力)产生的向下挠度超过l/1600时,钢筋混凝土梁、板的底模板应设预拱度,预拱度值应等于结构自重和汽车荷载(不计冲击力)产生的挠度。纵向预拱度可做成抛物线或圆曲线。
9.后张法预应力梁、板,应注意预应力、自重和汽车荷载等综合作用下所产生的上拱或下挠,应设置适当的预挠或预拱。
10.模板安装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高程、各部尺寸、节点联系及整体稳定进行检查。在浇筑混凝土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1.3.7支架制作宜采用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的构件拼装。无论使用何种材料的支架和拱架,均应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应验算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
1.3.8城市桥梁工程所用支架体系宜采用集中加工、工厂化生产或在基地内制作,支架体系制作时应按支架设计加工图加工,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3.9支架体系(支撑排架)可用碗扣支架、万能杆件、军用制式器材(军用墩、军用梁)支架、贝雷架或钢桁架组成,支撑排架顶部横托可用方木、型钢等材料,支撑排架底部应垫方木、木板、型钢或可调底座(可调底托)等。
1.3.10支架必须安置于可靠的基底上或牢固地固定在承台、混凝土扩大基础、桩基础等已建构筑物上,并有足够的支承面积,以及有防水、排水和保护地下管线的措施。支架地基严禁被水浸泡,冬施应采取防止冻融引起的冻涨及沉降。
1.3.11支架的弹性变形、非弹性变形和地基沉陷等形成的沉降,都必须在混凝土浇筑之前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消除,以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支(拱)架还应有高程的调整措施。 1.3.12支架基础基底处理
1.支架的支承部分必须安置于可靠的基底(地基)上。基底不得受水浸泡和受冻,基底上的淤泥必须清除干净,其他不符合施工方案规定要求的杂物必须处理。 支架基础应高于现况地面,支架周边应设置排水措施。
2.采用换填法进行基底处理时,先将地基表面不适宜材料彻底清理干净,然后铺筑换填材料,每层松铺厚度不应大于300mm,摊铺时用推土机推平,然后用压路机碾压,人工配合施工,压实度和平整度等指标达到专项施工方案规定要求。
3.采用压实法进行基底处理时,先将地基表面不适宜材料彻底清理干净,用推土机推平,然后用压路机碾压,人工配合施工,压实度和平整度等指标达到专项施工方案规定要求。 1.3.13支架基础
1.支架基础形式应本着经济、施工方便的原则通过计算确定,一般可采用原状地基土、稳定粒料基底、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底板,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及桩基等形式,铺设枕木、木板、方木、型钢等方法。
2.当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时,其断面尺寸及强度等级应依据施工荷载及地基情况等因素确定。 3.当采用枕木、木板或型钢基础时,枕木、木板或型钢规格应依据施工荷载及地基情况等因素确定,但其顶宽不宜小于200mm。 1.3.14碗扣式钢管支架安装
碗扣式钢管支架的设计、施工、安装及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l30的规定。
1.支架安装前必须依照施工图设计、现场地形、浇筑方案和设备条件等编制施工方案,按施工阶段荷载验算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报批后实施。
2.横桥向按照支架的拼装要求,严格控制立杆的垂直度以及扫地杆和剪力撑的数量和间距。顺桥向支架和墩身连接,以抵消顺桥向的水平力。
3.碗扣式支架的底层组架最为关键,其组装质量直接影响支架整体质量,要严格控制组装质量;在安装完最下两层水平杆后,首先检查并调整水平框架的方正和纵向直顺度;其次应检查水平杆的水平度,并通过调整立杆可调底座使水平杆的水平偏差小于L/400(L为水平杆长度);同时应逐个检查立杆底脚,并确保所有立杆不悬空和松动;当底层架子符合搭设要求后,检查所有碗扣接头并锁紧,在搭设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查上述内容,并予以调整。
4.支架搭设严格控制立杆垂直度和水平杆水平度,整架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h/500(h为立杆高度),但最大不超过lOOmm;纵向直线度应小于L/200(L为纵向水平杆总长)。
5.纵、横向应每5~7根立杆设剪刀撑一道,每道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与地面的夹角宜控制在45°~60°之间,在剪刀撑平面垂直方向应每3—5排设一组;剪刀撑与水平杆或立杆交叉点均应用旋转扣件扣牢,钢管长度不够时可用对接扣件接长;剪刀撑的设置须上到顶下到底,剪刀撑底部与地基之间垫实,以增强剪刀撑承受荷载的能力。
6.支架应设专用螺旋千斤顶托,用于支模调整高程及拆模落架使用,顶托应逐个顶紧,达到所有立杆均匀受力;顶托的外悬长度不应小于50mm,且不宜大于自身长度的1/2。 7.顶排水平杆至底模距离不宜大于500mm。 8.支架高度超过其宽度5倍时,应设缆风绳拉牢。 1.3.15军用制式器材的拼装
1.军用墩的拼装:拼装前要检查基础顶面平整度,其误差要不大于3mm。为减少高空作业量,拼装立
柱前即上满接头板,立柱安装过程中随时检查立柱的垂直、方正与水平,立柱安装完毕后紧接着上拉撑。军用墩顶架设垫梁,立柱与垫梁间上满螺栓,垫梁挑出梁体外边缘lm,作为施工完毕后军用梁的吊卸平台。垫梁上铺设枕木以便与军用梁柔性铰接。
2.军用梁的拼装:施工前先搭设组装平台,将标准构件拼装成整体后,用汽车吊提升至支墩顶,按设计位置就位。军用梁按简支梁使用,其支点放置在端构架的竖杆处。
3.墩梁式支架的整体性处理:墩梁式支架通常采用军用梁或贝雷梁作为纵梁,军用墩或其他形式支墩作为临时支墩。军用梁或贝雷梁作为受力纵梁,其横向刚度通常较弱,在使用前,军用墩采用型钢和U形卡将各片连接成整体,军用梁全部吊装就位后,安装联系杆,使各片梁予以固定。然后沿梁横向铺设钢枕,钢枕两端挑出梁体外边缘各lm作为施工作业平台。 1.3.16钢支架(组合钢支柱、钢桁架)
1.组合钢支柱在组装前,应根据平面施工图支撑点的分布进行测量放线;对单元柱、顶托进行质量检查,不准使用有开裂、锈蚀或长度不够的部件。对每个可调顶托要注入润滑油,保持旋转灵活。 2.为了保证组合钢支柱的安全、稳定、可靠,在施工时,单列横向间距不宜超过3m,纵向间距不超过4.5m。单根组合钢支柱高度,最高不宜超过8m。
3.组合钢支柱一般采用人工配合吊车安装。每个单元柱采用绳索吊运,单元柱吊运时下方严禁站人。下层组装支搭完成后,作业面必须支搭临时脚手架,铺脚手板,方可进行上层支搭。
组合钢支柱支搭组装施工,应按排、列顺序施工,每排第每层组装时,应随支随用水平钢管拉杆连接牢固。当高度达到4m时,必须在纵、横两个方向钢柱的排距间加剪刀撑,以保证支撑系统下部的稳定可靠。
4.当组合钢支柱支撑达到设计标高时,上部顶托必须用水平拉杆加固,吊放钢桁架或工字钢后,应采用连接板、连接螺栓或U形螺栓固定。钢桁架采用在基地(加工厂)内组合,人工配合吊车现场安装。 1.3.17支架结构应稳定、坚固,应能抵抗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偶然冲撞和振动,架立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1.支架立柱必须落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应放置垫木或混凝土预制块来分布和传递压力,应保证浇筑混凝土后不发生超过允许的沉降量。支架地基严禁被水浸泡,冬期施工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冻融引起的冻胀及沉降。
2.支架安装可从盖梁一端开始向另一端推进,也可从中间开始向两端推进,工作面不宜开设过多且不宜从两端开始向中间推进,应从纵横两个方向同时进行,以免支架失稳。
3.施工用的支架及便桥不得与结构物的拱架或支架连接。支架通行孔的两边应加护桩,夜间应用灯光标明行驶方向。施工中易受漂流物冲撞的河中支架应设牢固的防护设施。
4.安设支架过程中,应随安装随架设临时支撑,确保在施工过程中支架的牢固和稳定,待施工完后再拆除临时支撑。
1.3.18 当支架的高度大于5m时,可使用桁架支模或多层支架支模。当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支架的横垫板应平整,支柱应铅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中心线上。
1.3.19支架的立柱在排架平面内和平面外均应有水平横撑及斜撑(或剪刀撑),水平横撑及斜撑应根据支架形式全高布置,斜撑与水平交角以45左右为宜。
立柱高度在5m以内时,水平撑不少于两道,立柱高于5m时,水平撑间距应不大于2m,并在两横撑之间加双向剪刀撑,保持支架稳定。
高度在20m以上的高支架宜采用大型型钢制作成的装配式钢桁节,现场拼装成桁架梁和塔架。 1.3.20为便于拆除支架,可根据跨度大小采用如下方法:板式桥、梁式桥的跨径不超过lOm者可用木楔法。梁式桥跨径不超过30m或跨径为l0~15m的拱桥,宜用木凳或砂箱法,跨径大于30m的梁式桥或跨径大于15m的拱桥宜用砂箱法或其他设备。
1.3.21支架安装完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系、各向稳定性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1.3.22工厂化生产的定型产品支架、架设时应遵守产品说明书规定。 1.3.23拆除期限的原则规定
模板、支架拆除的时间应根据结构物的特点、部位和混凝土所达到的强度决定。
1) 非承重侧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楞角不致因拆模受损害时方可拆除。一般应在混凝土抗压
强度达到2.5 MPa方可拆除侧模。
2)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的拆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
受自重力及其他可能的叠加荷载时,方可拆除,底模板拆除还应符合表l.3.25规定。
°
表1.3.25现浇结构拆除底模时的混凝土强度
注:构件混凝土强度应通过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确定。 1.3.24拆除时的技术要求
1.模板拆除应按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设计无要求时,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拆卸时严禁抛扔。
2.卸落支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分几个循环卸完,卸落量开始时宜小、以后逐渐增大,支架横向应同时卸落、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在拟定卸落程序时应按下列要求: 1) 在卸落前应在卸架装置上划好每次卸落量的标记;
2) 简支梁、连续梁宜从跨中向支座处依次循环卸落,悬臂梁应先卸挂梁及悬臂的支架,再卸无铰跨内的
支架;
1.3.25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模板的拆除,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后方可拆除。
1.3.26墩台模板宜在其上部结构施工前拆除。
1.3.27拆除模板,卸落支架时不得用猛烈敲打和强扭等方法。模板、支架拆除后,应维护整理,分类妥善存放。
1.4质量标准
主控项目
1.4.1模板、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支架必须满足稳定性、刚度、强度要求,能可靠地承受施工荷载; 2.模板、支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支搭和安装; 3.模板、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4.2 承重模板、支架的拆除,其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规定强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报告。
一般项目
1.4.3模板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l.4.4规定。
表1.4.4模板制作允许偏差表
注:木模板第5项已考虑木板干燥后在拼合板中发生缝隙的可能;2mm以下的缝隙,可在浇筑前浇湿模板,使其密合。
1.4.4模板、支架制作和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 4.5规定。
表1.4.5模板、支架和拱架安装允许偏差
注:l.H为构筑物高度(mm),L为计算长度(mm);
2.支承面高程系指模板底模上表面支撑混凝土面的高程。
1.4.5模板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接缝不得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洒水湿润,但模板内应无积水,无杂物; 2.模板表面(与混凝土接触面)的隔离剂应涂刷均匀,不得使用影响结构性能和妨碍装饰的隔离剂; 3.构筑物外露表面模板应平整、光洁、美观、清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4.6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不得遗漏、且安装牢固。 检查数量:每个预留孔洞。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5质量记录
1.测量复核记录
2.模板、支架原材料产品合格证、进场检验记录和原材料试验报告 3.模板、支架加工制作检验记录
4.模板、支架及支撑体系(外购、外租)成品进场检验记录 5.模板、支架及支撑体系安装质量检验记录 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6安全与环保
1.6.1支架、模板及支撑体系,必须在施工前进行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必须考虑拆除安全,对拆除程序进行规定。
1.6.2支搭、拆除施工,应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85,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操作。支搭拆除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1.6.3 6级及6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气,应停止作业。
1.6.4支架及模板施工,支搭完成后,应建立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必须达到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1.6.5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支架的横垫板应平整,支柱应竖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中心线上。 1.6.6支架安装所用的木楔,宜用硬木对剖并刨光。倾角斜度不应大于25°,两楔接触面的压力不得超
过2MPa,安装时两端应钉牢。
1.6.7采用砂箱时,砂筒内的砂粒应匀均、干燥,筒体上的缝隙不得超过规定值,砂上承受的最大压力,不得超过5MPa。
1.6.8支架安装完成后,应对节点和各向支撑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6.9标准模板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非标准模板在使用前应进行荷载试验,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工具式脚手架及配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其抗拉强度、伸长值、屈服点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管和扣件不得有裂纹、气孔、砂眼、疏松或其他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钢管应涂有防锈漆。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并进行防锈处理。有裂缝或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1.6.10严禁在高压线下设置各种模板、支架及支撑件堆放场地及各种模板、拱架、支架作业区。 高大组合模板、支架,应采用机械方式运输,不得人工运输。
支撑模板支架的支立,必须坐落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应铺垫50mm厚的垫木或混凝土预制块。其间应设木楔等卸荷装置,保持立柱的稳定。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区域,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1.6.11支立排架时应由专人指挥,立柱应竖直,随支随撑,调整安装完成后,必须及时紧固形成整体。 1.6.12组合钢支柱、钢管支架必须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架设。 1.6.13支立模板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支立模板施工,应按模板设计的规定支模。
2.支立模板时应按工序施工,分区域完成施工。当日支立安装的底模、立模、排架,下班前应支撑牢固。
3.竖立高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应顶牢。整体模板合龙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固。支撑严禁与脚手架相连。
4.支立排架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排架应竖直并随支随撑。调整组装完成后必须及时紧固成整体。 1.6.14模板、支架的拆除
1.拆除施工前,应先清理拆除施工现场,划定拆除现场作业区并派专人警戒,一切非施工操作人员不得进入禁区。
2.拆除时必须按照设计规定或模板设计规定进行,严禁违反程序规定拆除。严禁使用机械牵引,一次拉倒的方法拆除。
3.拆除原则应自上而下,先拆模板系统,后拆支架系统。 4.排除桥跨结构时,应从桥跨两端向跨中对称拆除。
5.拆除时必须确保未拆除部分处于稳定牢固状态,当拆除中,可能危及未拆部分的稳定时,必须对未拆部分进行临时加固支撑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拆除。
6.拆除作业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劳动组织分工明确,作业人员协调一致。 7.拆除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底板时,必须根据混凝土结构的强度进行拆除。 1.6.15梁式桥支架卸落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简支梁连续梁宜从跨中向支座处依次循环卸落,悬臂梁加挂梁应先卸挂梁,后卸悬臂梁的支架。 2.多跨连续梁落架脱模时,宜各跨同时均匀分次卸落,如必须逐跨卸落时,宜由两边跨向中跨对称推进。
3.在柔性分段墩上浇筑连梁张拉或落架时,必要时需设临时支撑,待临跨加载后,方可拆除。 4.独柱多跨连梁或连续弯梁,施加预应力后,分段脱模、落架时,必须对已浇筑梁段采取防止偏载、失稳或受扭的安全技术措施。
1.6.16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模板的拆除,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应在结构件建立预应力后,方可拆除。
1.6.17组合钢支柱支撑的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模板和排架拆除后,首先将可调顶托调低,去掉顶托以上所有的木楔,然后拆除顶托以上的U形螺栓,将钢托梁抽拉出梁底模,并用吊车平稳下放。
2.抽拉顶托以上钢梁时,所有水平拉杆、剪刀撑,一律不得拆除。
3.拆除支撑应3人一组,应在地面设一人指挥、接料、监护。每拆一层时,应设置作业平台并满铺脚手板。
4.顶托以上的钢托梁全部拆除完毕并运离现场后,方可进行钢支柱支架的拆除。拆除的起点应从现浇梁支撑的起点开始,拆除的顺序应从每排单列柱的首层开始,严禁从现浇梁支撑的中间部位开始拆除。 5.先拆单列柱首层的水平拉杆和剪刀撑,拆卸时应在每下层水平拉杆上铺设脚手板,随拆随移。应双人操作,用绳索徐徐下放,并要带工具袋,用于装存工具及拆卸的扣件。
1.6.19拆除作业时,应及时清理拆卸部件,运出现场。暂停拆模时,应将活动件支稳,方可离开现场。
1.7成品保护
1.7.1模板架设后应保持模板内清洁,清理、清除模板内所有杂物。
1²7²2混凝土拆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且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时,方可拆除。拆模宜按立模顺序逆向进行,不得损伤混凝土,并减少模板破损。当模板与混凝土脱离后,方可拆卸、吊运模板。
1²7²3除模板时,不得影响或中断混凝土的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