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案件原告)因与被告丘北浩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翔文房屋买卖会同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出庭参加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经委托人同意, 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经委托人同意, 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甲方委托乙方为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 1 -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款物;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事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代理方式为风险代理,代理费为为原告所得到的违约金的30%。甲方不论以判决、调解、庭外和解方式结案,只要得到违约金,都必须于本案执行终结后一次性付清代理费。
四、其他特别规定:
1、乙方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代理人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
3、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
4、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
- 2 -
5、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6、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案不论以何种方式了结,甲方都要按时付清代理费用。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