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二手房买卖合同
房产购买合同
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大理市下关镇幸福路27号;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面 积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含附属设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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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负担,其他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缴交税费
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支付给甲方 (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银行放款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甲方每次收款后都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第四条 房产过户 乙方支付购房首付款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的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房产交付
甲方应于乙方支付全部房款后 个月内( 年 月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六条 如甲方将房产交付给乙方后发生该房产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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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甲方):
联系电话:
见证人:
签字日期:
买方(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