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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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流程图
(一)申办条件
1、办学规模不少于200人;
2、场地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租赁期不少于3年;
3、固定资产不少于20万元(如单一电脑培训,要求配备电脑120台);
4、配备校长1名,持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每个培训工种配备教师2名,持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如单一电脑培训,应配备教师4名);财务1名,持会计证;
5、《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及地址、举办者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必须注明场地、设备、资产、师资等情况)、办学形式、培养目标、培训专业(工种)及层次、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申请表一式两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聘用合同。
5、办学场所租赁合同(租赁期不少于3年)、产权证明(有房产证,提供复印件;如无房产证,提供村委会出具的房产产权证明)。
6、学校资产证明(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数额20万元以上)。
7、学校章程(按范本格式写)。
8、各项管理制度。如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安全管理等制度。
9、招生简章、广告。要如实说明教学目标和承诺、设备设施、教学实习条件、开设课程、培训专业(工种)、时间、总课时数、各项收费、考试发证等。
10、教学计划、大纲(分培训工种编写)。
11、提供教学场地门面、前台、教室、设备相片一套。
(三)审批部门及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东莞市劳动局职业技能培训科
地址:东莞市花园新村育兴路101号 电话:2220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