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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基建处安全工作自查报告》相关的范文

  • 12-05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要点
  •   根据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部署,从7月1日开始,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现结合我院实际,就本阶段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应坚持的指导思想:   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为指导,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不断推进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坚决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滋生 ...

  • 03-13 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   为促进我市交通规费征稽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交通规费征收秩序,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精神,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征费,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 ...

  • 11-16 省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根据交通部、省政府对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全省交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一)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既要抓好企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也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机关工 ...

  • 10-20 省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意见
  •   为切实做好对交通建设领域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推动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本实施意见。   工作目标和原则   按照"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工作方针,通过对交通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交通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教育,使 ...

  • 08-28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汇报
  •   20XX年举国上下掀起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银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联社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县农村信用社系统开展商业贿赂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与措施。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联社领导班子审时度势,迅速在全县掀起了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全面传达会议精神,达共识,找差距,增信心,抓落实,现就活动开展以来情况自查 ...

  • 10-20 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专项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 ...

  • 11-21 教育网络工作视频会讲话
  • 同志们:   在一年一度的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即将开始的时刻,教育部召开了规范高校收费管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网络视频会议,这对于规范我省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教育财务管理,认真抓好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具有特殊的意义。借此机会,结合我省教育实际情况,再讲几点意见:   一、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教育收费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 ...

  • 01-16 关于开展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区教育局决定在局机关和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规划制度体系为主要内容、以创建安全文明生态学 ...

  • 01-12 基建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 基建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事故分类 1).伤亡事故等级分类 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故; Ⅲ.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 ...

  • 07-03 基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 基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控制和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保证煤矿安全基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指煤矿的生产、安全系统,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不落实和 违反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 3.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