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鉴于:
1.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一家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甲方在本合同成立之时、生效之前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 万,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
3.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拥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一条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1 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均符合:(1)在甲方权力范围之中;(2)已采取或将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进行适当授权;(3)未违反也不会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1.2 一经签署,本协议即对甲方构成有效和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1.3 甲方对于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和充分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且未设有任何质权或其他任何担保物权。
第二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2.1 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均符合:(1)在乙方权力范围之中;(2)已采取或将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进行适当授权;(3)未违反也不会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2 一经签署,本协议即对乙方构成有效和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第三条 转让股权
3.1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目标公司中甲方所拥有的 %股权。
3.2 该项股权应包含股权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
3.3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股权转让登记完成期间内,甲方基于转让标的的分红、转增股本(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红利、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转增等),由乙方享有,并由甲方于股权变更登记移交至乙方。
第四条 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同意股权转让价款为 万人民币,于股权转让登记过户手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第五条 股权变更登记
5.1 甲乙双方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共同办理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5.2 甲乙双方应按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要求,提供应有各自出具的文件、资料、证件、执照等。
第六条 税费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各方应当各自承担与本协议项下与交易有关的各自发生的费用和相关税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陈述、保证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且守约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合同各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的,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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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盖章
盖章
二〇一〇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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