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建立规范、科学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工作制度,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增强自我约束和发展能力的基本制度保障。为了对我校教学质量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主要功能是对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学校教学管理过程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形成规范、科学的教学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最终目的是保证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本体系力争在保留现行体制优点的基础上进行增补,而不是推倒现行体制重来
第二章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第五条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由目标系统、决策指挥系统、运行管理系统、信息收集处理系统、调控反馈系统五个大的系统构成。其职能是根据学校规章制度、教学文件、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单项评估方案,对学校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进行系统、有效地监督检查,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收集教师、学生及用人单位的信息并进行整理、分析、反馈给教学管理部门,为其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将有关内容反馈给各院(系)或相关职能部门,为其改进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
1.目标系统。由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构成,是整个监控体系的起点和目标。
机构保障: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可以是松散的,但必须由院领导牵头,每个专业必须有相关专家参与。形成例会制度。讨论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发的和高职高专教育相关的文献,讨论教学改革。这是一个既务虚又务实的研讨会。定期召开教学工作研讨会。教务处教务科参与并整理会议结果报决策指挥系统。
2.决策指挥系统。由学校党委会、院委会等机构组成。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负责教学常规管理。
系统职能是以正式红头文件的形式明确质量目标,确定监控内容,设定监控环节,制定或调整政策措施和主要监控环节的质量标准。对全校教学目标和教学过程进行调控,对教学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基础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拟定方案,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审议,由院
委会决策并组织实施。
3.运行管理系统。由学校和二级学院两个层面的教学管理构成。系统职能是组织落实“决策指挥系统”下达的各项任务,协调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统计分析执行结果,总结汇报,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及时将情况汇报“决策指挥系统”。
学校层面教学管理:由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组成。校长负责主持全校工作,是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负责教学的日常决策;教务处负责制定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代表学校全面负责教学运行及管理工作。
二级学院(系)层面教学管理:由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组成。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学院的规章制度。同时,对本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监控管理。院长是本部门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本系统以二级学院为教学实体,负责对所属教师的管理,通过专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青年教师进行业务指导。
机构保障:有条件的专业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如护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已经成立。拿出章程,开展工作。
4.信息收集处理系统。该系统由信息收集、教学评估两大模块组成。系统职能是根据教学规章制度、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单项评估方案,对学校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进行系统、有效的监督检查,收集各种教学信息,把教学评价机制融入日常教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及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处理,提供给运行管理系统与反馈调控系统。具体工作由教务处、教研部、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实施。
(1)教学信息收集系统 主要通过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学生信息员制度、学生评教制度、教学检查制度等渠道实现。
听课制度。 制定《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听课制度》,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教师通过听课了解教学情况,收集教师教学过程中的教学信息,由二级学院、教务处分析、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教学督导制度。 制定《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暂行条例》,学校教学督导员通过听课、检查、座谈等形式,有重点地监控教学运行过程,评价教学质量;收集、分析、调查和研究教与学双方存在的问题;收集教师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机构保障:成立教学督导办公室,对教务处和院委会负责。建立由退休老专家和各教研室主任组成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学督导员队伍。至少保障2名全职督导员,每周上班5天,每周听课至少10节。各二级学院成立自己的教学监控小组,制定自己的制度。
学生信息员制度。 建立《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学校在每个班
级均设置一名教学信息员,通过信息员及时收集、汇总、反馈教学信息,为教学管理和教学监控提供参考依据,每学期各学院都组织教学信息员召开教学质量专题座谈会,利用这一渠道进行沟通,对座谈会上反映教学有问题的教师,都组织督导专家开展诊断性听课,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教师给予指导性意见,以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机构保障:教务科下设评教评学中心(1人)、教学文件制定与维护中心(2人)、教师授课服务中心(1人)。
教学检查制度。 包括定期教学检查、随机教学检查、专项教学检查。通过“三查”实施日常教学监控,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定期教学检查。定期教学检查是开学前、开学初进行的以教学准备、师生到课率为重点的教学检查;学期中,进行以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效果为重点的期中教学检查;学期末,进行以考试、考风、考纪为重点的期末考核检查。
随机教学检查。经常性教学检查是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检查内容包括教师到课率、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教师迟到和提前下课现象、学生上课出勤率与课堂纪律以及各类实习实验进展和完成质量情况等。
专项教学检查。是对命题、试卷评阅、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档案、实验室建设情况、教学文件制定与执行情况等进行的专门检查。通过检查及时纠正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师生重视教学,同时便于教学管理部门及时把握教学状况,以进行适时调控。
(2)建立全方位的教学评估体系 包括课堂教学评价、课程评价、专业建设评价、院(系)教学管理状态考评等,对教学过程及教学效果实施监控。
课堂教学评价。 通过学校督导员和所聘请校外专家听课,对全校所有课程和主讲教师提出了评价性意见和改进建议。
建立《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评价制度》
专业考评。加强专业教学改革过程。
课程评估。 学校结合省教育厅精品课程评选,每年组织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办法和评估工作,对评估成绩好、建设成效显著的课程进行奖励并优先申报省精品课程。规范课程管理,加强课程体系的改革,进一步整合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院(系)教学管理状态考评。 制定院(系)教学管理状态考评的相关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教学院(系)教学管理状态考评。加强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教学建设与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每学
年对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价,规范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效地提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水平,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5.反馈调控系统。该系统由信息反馈和调控两大模块组成。其职能是对信息收集评价系统收集到的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并准确、全面、快速地反馈到运行管理系统,制定调整措施并及时进行调控。对于重大教学问题要反馈给决策指挥系统,为其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具体工作由教务处、督导室、人事处、学生处及各教学单位分别承担落实。
信息反馈通过校教学督导员信息反馈、学生信息员信息反馈、教师信息反馈、教学工作例会反馈等渠道来实现。
校教学督导员信息反馈。学校的每位督导员,通过听课、检查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形式深入各院(系)了解教学的主要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职能部门、教学院系反馈教学及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并协助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学生信息员反馈。通过学生信息员收集到关于教师授课方式、教学内容和课程安排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反馈到学生或任课教师所在院(系)。
教师信息反馈。通过教师座谈会或教师信箱获取信息及时分析研究并反馈到教师所在院(系)、教务处和校领导。
教学工作例会反馈。学校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各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把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定期反馈到学校教学主管校长与主管部门,以及时得到解决;学校则通过此种方式将上情下达,调控各项教学工作。
第三章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第六条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由教学条件保障系统、奖惩系统两部分组成。其职能是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活动与职能合理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任务、职责、权限明确,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其职能由学校领导、相关处(室)与各院(部)来实现。
第七条 教学条件保障系统。该系统包括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经费投入、实验设备购置与实习基地建设、教材建设与图书购置、后勤管理等方面。主要任务是确保本科教学投入的水平与强度,并保障其有效运行,发挥功效。其职能主要由相关职能处(室)完成。
第八条 奖惩系统。该子系统包括奖励和惩罚两方面。奖励包括:学校对评选出的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教学优质奖、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奖;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优秀教材、优秀多媒体课件、优秀教案等,并进行表彰和奖励等等。
惩罚包括:学校依据《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对严重违反教学
规范的教师进行教学事故认定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对教学质量有问题的教师在业绩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实施一票否决,其所在单位及其相关领导在评选先进时一票否决。
第四章 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
对主要教学环节的监控是否措施得力,行之有效,是监控工作成败的关键。针对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设计相关监控流程,加强监控,确保教学质量。
第九条 课堂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
课堂教学是学生学习理论知识的主要渠道之一,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在教师。通过坚持青年教师的“备课试讲”、青年教师导师制、助课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通过强化课堂管理,提高学生到课率。专家听课获取的信息,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与辅导员,以便整改。
第十条 实验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
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其关键在实验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实验仪器设备要足够,时间安排要合理,确保学生能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学会实验方法,在实验时能独立操作,完成实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2010年5月18日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教学督导工作暂行办法
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内部对教学质量的监督、控制、评价、指导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是高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在教学管理与学校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为了稳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建立健全校内质量督控体系,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我校教学督导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教学质量督控体系实行校级教学督导和院级教学监控制度。学校整体教学督导工作由教学督导室负责,二级学院教学监控由二级学院教学监控组负责。
第三条 学校教学督导室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教学质量评价、信息反馈、教学监督指导和教学质量控制的督控性机构,教学督导室对各二级学院教学监控组的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条 教学督导室工作面向全校教学及教学管理单位,对教务处和院委会负责。
第五条 教学监控组是二级学院对教学质量的自我监控机构,是学校教学质量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帮助和指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教学监控组应经常与教学督导室交流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并于每学期期末递交工作小结。
第二章 组织与机构
第六条 学校教学督导员队伍由专职督导员和兼职督导员两部分组成,工作安排由督导室负责。
第七条 学校教学督导员可兼任教学监控员,但要服从学校教学督导室的统筹安排,必须首先满足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可聘用校外督导员。
第四章 教学督导室的职责和督导员的职权
第九条 学校教学督导室要对全院教学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指导。其工作职责有:
1.根据学校、教务处工作的安排,制定教学督导的工作计划,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督控体系。
2.安排教学督导员对教师开展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参与对拟申请晋升职称的教师、新上岗教师(含外聘教师)的听课,并予评价。
3.开展实验实训(包括见习和实习)教学的督导与评价工作。
4.视情况需要开展教学相关环节的专题调查和研究(如学风问题、教风问题、考风问题等),并提供书面调查报告,为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献计献策。
6.积极开展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督导工作。
7.参与学院有关教学活动,协助学院有关部门进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督查工作。
第十条 为了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学院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学院的督导工作。
第十一条 教学督导员工作权利
1.有权深入课堂、实验室、实习基地等教学第一线检查指导教学工作,并通报发现的问题。
2.有权查阅教师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教案、学生作业和实验报告等,并提出指导意见。
3.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权对干扰和影响教学秩序行为进行制止。
第十二条 学院教学督导员应严格履行督导职责,若经常不能完成督导任务和违反督导纪律,由教学督导室报学校批准可免除聘任。
第十三条 教学监控组的工作职责、权利以及教学监控员的职权等由二级学院拟定。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学督导室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办法相悖的制度,以本办法为准。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2010年5月17日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教师行为规范
一、热爱祖国,献身教育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端正教育思想,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自觉发挥主体作用。树立全新的治学理念,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具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了解时事。全面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
二、行为世范,为人师表
1、仪表端庄,穿着整洁。男教师要注重自身形象,不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办公室、教学区。女教师打扮应符合教师身份,校园内不穿吊带衫、无袖衫、超短裙、鞋拖和佩戴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染发适度。
2、言谈文明,举止合体,时时刻刻必须使用普通话,保持教师的良好形象。
3、不参与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洁身自爱,自觉规避精神污染,勇于抵制不正之风。
4、保持强烈进取意识,养成良好工作和生活习惯,提高工作效率。工作岗位上不做与本职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办公环境清洁,物品摆放整齐。不在教室等公共场所以及学生集会场所吸烟,不酗酒。
三、钻研业务,勇于创新
1、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并努力精通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理论,自觉做到精益求精。认真学习先进教育理论,掌握现代先进教育技术,严格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
2、坚持终身学习思想,积极参加进修培训,更新知识结构。吸纳新知识、新经验和新理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3、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创新观念。按客观规律办事,做到实事求是,开拓探索新领域,注重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
四、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1、坚持以学生为本,关心学生成长。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坚持正面教育,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体贴学生生活,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言传身教,诲人不倦,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平等、民主、亲密的师生关系,做到教学相长。
3、按时上课、下课。语言规范,用普通话讲课。板书工整,写字规范。注意教课姿势,不许坐着讲课,不许双手支撑讲台和手插衣兜讲课。
4、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不歧视、不轻视、不讽刺,不得体罚学生,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1、增强法制观念,依法治教,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2、顾大局、识大体,服从组织安排,按组织程序办事。尊重同志,团结友爱,理解支持,合作共事。不搬弄是非,不在背后品评他人,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新老教师互敬互爱,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共创宽松、和谐的人际氛围。
3、廉洁从教。不利用学生和家长办私事、谋私利,不接受学生和家长宴请与馈赠,不向学生兜售学习资料与其他物品。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2010年5月18日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我院具有一定条件的教师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推进学院的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我院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我院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范围
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称号的主讲教师和课题组成员。
第二条 评选程序
从2010年起至2012年,每年由学院根据《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办法》评选校级精品课程一次,每次不超过5个。从评选出的校级精品课程中产生推荐到省级、部级参评的精品课程。
第三条 奖励标准
(一)获校级精品课程,一次性奖励主讲教师人民币2000元,课题组人民币3000元。
(二)获省级精品课程,一次性奖励主讲教师人民币4000元,课题组人民币6000元。
(三)获国家级精品课程,一次性奖励主讲教师人民币10000元,课题组人民币15000元。
第四条 奖金来源
由学院从自筹专项经费中拨出。
第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规定(试行)
课堂教学是教师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教学质量是任何一所学校的生命线。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推进创新教育,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关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规定》。
一、评价的目的
1、以评促教,以评促改,建立教学激励机制;2、使教学管理部门和领导比较系统地、全面地、准确地了解各类课程和教师的教学水平与质量,了解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3、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的客观反映,同时也为教师改进教学提供反馈信息,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4、推动课程的全面建设,使课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5、可以发现一批优秀教师,有利于青年教师的脱颖而出,有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6、为教师职务的评聘提供公正、可靠的依据。
二、课堂教学评价的组织领导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室等有关人员负责组织,由二级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三、评价所遵循的原则
1.教师教学的规范化。其内容包括:有与时俱进的教学计划;有一套内容较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材和教学资料;有准备充分不断更新的教案或讲稿;有规范而又严格的考核办法和作业要求;有适应于本课程特点的教学方法;有一套新的能切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实验、实习实施方案;能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2.教师教学的创新性。其内容包括:教师具备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为目的的创新教育理念;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技能的训练;课堂教学从“灌输式”转向“互动式”、“参与式”;教学内容体现该学科知识发展前沿符合社会需求;考试形式多元化,考核方式新颖,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
3.评价方式的多样性。根据我校实际,我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要实现“三个转向”、“四个结合”:由单一化评价模式转向多元化评价模式;由统一评价转向分层次评价;由注重课堂教学评价转向教学的全过程评价;奖惩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相结合,重在发展性评价;教师的个体评价和所在单位的整体评价相结合;定期评价与随机评价相结合;自
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
4.教学质量评价的指导性。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指导我校各类教学工作,深化教学领域的改革,优化各个教学环节,全面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
四、评价方式及各类评价人员所占的分值
我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三个层面进行。
1.学生评价:每学期进行评教,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学生对该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分值,该分值占总分值的40%。
2.各二级单位教师同行或教研室评价:二级学院院长要组织本部门的教师对每位任课教师分别进行听课,根据听课情况填写《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评价分值,该分值占总分值的30%。
各单位要认真听课、评议、打分,将结果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一份上报教务处。
3、学院领导、教学督导室、教务处评价:该分值占总分值的30%。
教学督导室评价、教务处评价、学院领导评价属于随机性评价,一般是对有关教学单位的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和对有关的重点情况或评优时进行评价检查。三者人员可一起进行听课,也可分头单独进行听课。听课后,填写《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管理人员用表)》。
评价人员要深入课堂,听各种类型、各种层次教师的课,课后要进行参与式评课。督导室和教务处人员还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资料,参与教师的研讨活动。在这个过程中,评价人员要进行两个层面的诊断:一是症状诊断,确定教师教学的现有水平和存在的问题;二是原因诊断,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以便对症下药。
五、评价的内容
1.教学理念和教学修养
(1)教师应与时俱进,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学理念,有较强的创新思维,有明显的教改意识,善于反思,有自己的教学风格。
(2)教师应以热情的积极上进的激情感召学生,以高度的责任感、高尚的言行风范、严谨的治学态度影响学生。
(3)教师要热爱学生,视学生为学习的伙伴,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回答;要尊重学生的差异和培养学生的专长,因材施教,循循善诱,以调动每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课堂上,师生融洽,气氛活而有序。
2.教学内容
(1)教学内容应注意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将专业学习与思想品德教育结合起来,与培养学生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结合起来。
(2)教学内容的组织要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抓住知识脉络,由专而微观向宽而宏观转换。所讲知识要层次分明,逻辑性强,符合人们认识事物的发展规律。
(3)教学内容要新,要适应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注意把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及时引入课堂教学。
(4)教学内容应理论联系实际,对于实践(实习)课,尤其要注重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
3.教学方法和手段
(1)教师能根据所授课程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教学方法,以学定教。
(2)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指导、选择教学方法,所用教学方法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教学方法应具有启发性和多元性,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创新思维,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学手段的应用尤其是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必须与授课内容紧密结合,直观、形象、生动,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4.教学基本功
(1)熟练运用普通话教学,语言准确简练,表达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
(2)教态自然、端庄、大方、亲切,服饰整洁;板书工整,布局合理,无错别字。
5.教学管理
(1)严格执行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教师上课行为规范》。
(2)组织教学严密,能教善管,教书育人,重视课堂纪律。
6.教学效果
(1)学生能掌握所教的知识和技能。
(2)课堂回答问题正确率高。
(3)学生能提出符合教学内容的有价值的问题。
六、评价时间与信息采集
1.评价时间
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一般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进行。
各二级学院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督导室、教务处人员及学院领导的评价可根据各单位安排和学校要求进行,一般应在教师授课结束前完成。
对当年申请聘任的教师评价及对教学评优活动中参选教师的评价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2.信息采集
(1)学生评价信息采集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直接对象,他们的学习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对教学质量的评价最有发言权,且学生人数众多具有广泛性、成熟性和公正性等特点,应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来源。评价时以班级为单位,由教务处派专人协同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或专门人员,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要求学生认真、公正、准确地填写评价表(学生用),汇总到教务处,统一计算每一位教师的得分和排名次序。也可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对教师进行网上评教。
(2)学院领导、教务处、教学督导人员评价信息采集
以院督导组评价为主,结合各级领导听课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各级领导根据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注意记录所听教师的教学情况,于期末汇总至教务处。院督导组分成相应的几个专业组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现场听课评价,于期末汇总至教务处。
(3)二级学院评价信息采集
教师所在二级学院评价分为领导评价和同行评价两部分。领导评价为二级学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评价,同行评价为教师所在教研室的成员或全体教师评价。
各二级学院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对本单位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经常性听课检查,各教研室也要根据要求组织对本室教师进行观摩教学和听课。根据本规定的评价指标在适当时间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价,于学期末汇总至教务处统一计算。也可直接将每位教师的评价成绩报教务处。
七、有关说明
1.评价等级的确定
在各类评价人员量化打分取平均值后,按各自所占分值相加确定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为四等:A优秀(满90分)、B良好(满75分)、C合格(满60分)、D不合格(不满60分) 。
2.关于组织学生评教问题
教务处组织学生评教时,任课教师应回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或者教学管理人员等都不得向学生作任何暗示。对违反评价纪律营私舞弊的行为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对于严重失实的评价,经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可取消评价结果,重新组织评价。
组织学生评教时,应向学生讲清评教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评教的技术性问题,要求学生
实事求是、认真严肃、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教。学生评教一律采取不计名的方式进行。
3.担任不同系课程教师的评教问题
担任不同系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分别在所教班级中进行评价。教师的最后质量分值取所有所教班级的平均分值。
4.参评人数问题
组织学生评教时,对每位教师的参评人数不得少于该班级学生人数的80%。其他各类评价人员对教师教学评价时,其人数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90%。
5. 数据处理问题
教务处在收齐各种评价结果后将数据进行汇总处理,汇总结果报院委会审核后,将评价结果通知各教学单位。教务处存储所有资料接受咨询。每次评价结果将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2010年5月18日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新进入我院的青年教师,均应指定一名导师,指导时间为一学期。
第三条 导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和优良教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对工作认真负责。
2、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和实践经验,能够对青年教师进行有效的指导。
3、在本学科专业有一定造诣,在教学改革方面有较丰富经验。
4、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第四条 导师职责和义务
1、根据所指导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达到的目标。
2、进行师德教育,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事实求是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
3、指导青年教师至少掌握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前沿知识,明确该课程在教学大纲和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4、指导青年教师熟悉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习、实验、考试等各教学环节,练习教学基本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
5、训练青年教师的实验技能和科研技能,提高青年教师的动手能力和科研能力。
6、指导过程中认真填写导师工作日志,指导期满对青年教师进行评价,写出书面报告。
7、导师每学期对青年教师听课不少于6学时。
第五条 青年教师的任务
1、主动接受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方面的指导,虚心求教,勤奋好学。
2、参与指导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学习教学科研基本技能,认真完成指导计划内容。在指导期内完成教学研究或科研论文一篇,并以第一工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
3、定期就个人思想、工作和业务进修情况进行总结。
4、指导期满,由青年教师所在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青年教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青年教师培养档案。
5、青年教师每学期听导师课不少于10学时。
第六条 导师的配备管理与考核
1、各教学单位应在青年教师报到上班二周之内为其配备导师,原则上一名导师指导1-2名青年教师。
2、各教学单位导师确定后,报教务处,经学院批准后颁发青年教师导师聘书。
3、导师要相对稳定,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更换。
4、导师由其所在教学单位负责管理与考核。各教学单位要定期对导师的指导工作进行检查与督促,指导期满进行考核,将综合评价结果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5、考核结果与导师年终考核挂钩。凡考核不合格,导师该年度不得评优。
第七条 导师的待遇,年度考核合格者,按所指导青年教师数每人每年记10个教学工作量。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2010年5月18日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教师备课管理制度
备好每一节课是上好课的前提。课前的准备工作做得到位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上课以及其它教学环节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必须非常重视教师的备课,将其放在教学环节管理的首要位置,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面向全体教师提出备课要求
(一)明确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和要达到的教学目标。注:重点有解决方法,难点有突破手段。
(二)钻研教材,即备教材。以教学大纲为指导思想,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为主线。
(三)备学生,吃透教材,根据学科教学的特点和学生特点,进行备课。学生是教师教学的终级目标,因此必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面向全体学生,制定自己的计划,和教学目的,任务及要求。
(四)选择灵活的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力争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鼓励教师主动思考,勇于创新,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五)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探索新教学模式,以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的目的。要求教师必须写好教案。
(六)制定三种教学计划
1、学年或学期教学进度计划
2、章节教学计划
3、课时计划即教案
(1)、对教案撰写,端正思想,高度重视。
(2)、切合对象,坚持“六性” ,即:科学性,主体性,教育性,创新性,全面性,互动性。
(3)、试讲后逐渐完善,自查,自照。
二、建立教师备课的奖惩制度。
(一)对备课不认真,不规范甚至不备课的教师,进行教育,不听劝告或屡教不改者,给予批评或通报惩罚,并与当年评优晋级挂钩。
(二)每学期秀教案展览。对备课认真,制作出高质量电子课件、教案和备课笔记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并作为聘任、评优和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
(三)教案内容要完整。应有“教学目的与要求”、重点与难点”、“基本内容”、“进
度安排”、“教学方法”、“作业”和“课后总结”等重要内容,如内容不完整,则视为不合格的教案,并给予适当处理。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2010年5月18日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听课制度
为促使学院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能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加强教学管理,更好地为教学工作服务,同时,也为促使教师能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形成重视教学、教研的好风气,促进学校的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听课人员与听课节数
1、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每学期不少于6课时,其他院领导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
2、教务处正、副处长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
3、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每教学周不少于1课时,每学期累计不少于20课时;
4、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
5、学院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如人事处、学生处的正、副处长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听课课时数量。
6、教学督导员听课的课时数量根据需要由教务处确定。
二、听课管理
1、听课人员应按要求完成听课课时数量。听课的专业、班级、时间自定,原则上不提倡跨专业听课。
2、听课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教师在每学期期末前两周将听课记录表交教学秘书存档,由教学秘书归纳、整理听课记录表所记录的教学信息,并形成教师听课情况总结,于期末前一周交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教务处教务科。其他人员的听课记录表于听课后及时交教务处存档、整理。
3、听课人员要注意听取其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与建议,每次听课应于上课前五分钟进入教室;听课人员在听课过程中不得中途离开,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教室。
4、领导干部和督导员听课的评价与教师相互听课的评价是考评教师教学质量的两项重要指标;干部、教师执行听课制度的情况也将反馈到人事处,作为考核干部和教师工作量的一项内容。
5、教务处负责听课制度的执行与管理,汇总听课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6、二级学院领导要重视对听课所获得的教学信息的分析与研究,并及时向教师反馈有关信息;每学期要对通过听课而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与研究,提出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2010年5月17日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制度
一、 目的与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的教学信息网络,及时掌握教学动态,改进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推动学风、教风建设,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构设置
学校设立评教评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隶属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设专职管理主任,每届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兼任教学信息中心副主任。
教务处设立教务处长学生助理岗,由每届校学生会学习部部长担任。
各二级学院可以设立相应的部门。
三、工作职责
1、教学信息中心职责
负责各教学单位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核实;向有关部门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编辑《教学信息》并及时在网上发布教学状况信息。
2、教务处长学生助理职责
具体负责全院学生信息员的管理,组织教学信息员的活动;每周至少一次与教务处长交流信息(包括网络交流);受邀参加教务处有关会议;根据需要,完成教务处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3、教学信息员职责
(1)及时反馈师生上课纪律和考试考查的纪律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课、课堂秩序、各种考试、考查的纪律状况等);
(2)及时反馈教师课堂教学方面的情况(包括教学责任心、授课效果、举止仪表、辅导及批改作业、答疑等情况)。
(3)及时反馈实验实训教学(包括实验课、各种实习、专业设计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过程中正负面信息。
(4)及时反馈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情况(包括新的管理举措实施后的反响,教学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成功的管理经验、好的管理建议等)。
(5)及时反馈学校教学基本设施(包括教室、自习室、实验室、多媒体设备等)的使用问题与困难。
除上述方面的问题外,信息员还可对其它与教学紧密相关的情况及时向督导室反馈。
(6)参加中心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
(7)协助教务处和各系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8)除上述方面的问题外,教学信息员还可对其它与教学紧密相关的情况及时向中心反馈。
四、聘任条件及程序
1、要求信息员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关心学校教学工作,学习成绩良好,善于与教师、同学进行有效地沟通,有较强的民主管理的意识及积极推动学生学习的意识。
2、原则上每个班设一名。聘任期为一个学年,可连聘连任。
五、工作考核
聘任期结束前,教务处对信息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凡能够认真履行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地反映教学动态,提供高质量的、有效的教学信息,有力地促进教与学的沟通,对加强、改善、推动学校的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优化教学环境起到积极作用的信息员可被评为“优秀教学信息员”并颁发荣誉证书。
经考核为“优秀”的信息员可在学生评优相关评选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学校将根据信息员工作的表现,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