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
安保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
甲方:乙方:维护保养
合 同 书
安保系统、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保障甲方的安保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正常工作,本着公平合理、真诚 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现有的安保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二、维护保养方式:
乙方负责对甲方安保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在维修保养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安保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处理,并负责在8小时内修复系统故障,乙方要提供每周7天及每天24小时维修服务。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要做好日常值班、检查工作,并做记录供乙方参考,甲方在工程改(扩)建和维修过程中影响安保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应先通知乙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一的方案和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工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对合同范围内的安保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负维修保养责任。乙方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
3、乙方必须8小时内修复系统故障,否则应免费提供代用设备更换故障设备, 以确保甲方安保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的运行正常,在故障设备修复时再将代用设备予以换回。
4、乙方在维修保养中提出由于设备损坏要求甲方必须更换的设备,要获得甲方行政部负责人的同意才能更换。
5、乙方应派遣符合相关要求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因甲方营运需要,部分维修保养工作需安排到夜间进行,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6、甲方不承担乙方雇员在维修保养、出入维修保养区域或往返甲方工厂时所受到的
伤亡及财产损失责任。
7、乙方在对安保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测试前,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关配合的准备工作。因甲方营运需要,可能对乙方提出的检查和测试的日期作相应的调整(提前或延后),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8、乙方应确保安保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接地是安全可靠的,否则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如雷击等)。
9、乙方在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系统进行检查和测试时,应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破坏甲方的财物、客人和员工生命和财产)。 10、
甲方是一家注重环保企业,因此,乙方在同甲方合作期间应遵守并执行甲方
要求:任何工作的实施、材料的使用,以及垃圾废物的处理都应必须遵守国家及 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例;在与甲方的合作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相应材料,以确认是否与环保法规、条例的要求相一致。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从 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商议是否续约事宜。 五、维修保养费用及支付:
1、甲方每年支付乙方的维护保养费为人民币
2、付款期限:本合同签署后的第六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余款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3、本合同项下的款项均已含地税价,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定期付款,乙方可停止本合同规定的维护保养义务;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而影响安保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的运行,对由此而发生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乙方不按期按照维保计划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导致安保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缺乏维护保养而发生故障,对因此而发生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甲方或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没有按照本合同中条款执行,造成本合同的提前解除,需承担违约责任,过错的一方须赔偿对方相当于年度维护保养费的10%作毁约金。
七、不可抗力:
凡因人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范围内的安保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损坏,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期间,甲方的任何与维护保养有关的合理要求,乙方均要执行。 十、附件属于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附件:甲方安保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项目清单(过保修期)
安保系统、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合同之附件
一、 维护保养范围: 1、闭路监控系统
韩国三星牌摄像机及其镜头 飞利浦牌显示器/三星牌监视器 海康威视嵌入式录像16路主机 易事特牌不间断电源 监控周边配套器材
76套 4台、5台。 5台 4套 4套
以及连接上述机器的所有电源线和信号线,以及与其相配套护罩、支架等; 2、安保系统( 红外线防盗/门禁/考勤一卡通/巡更系统): 监控主机及监控软件
ID 卡门禁和考勤机及管理电脑主机 红外线光墙探测器 红外线防盗主机 巡更系统
以及连接上述设备的所有电源线和信号线,以及与其相配套触点开关和触点控制面板等。
二、 维护保养服务细则: 1、常规服务:
a 、 乙方对甲方的闭路监控系统和安保系统在保证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分时
段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
b 、 乙方每次对甲方的闭路监控系统和安保系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后须填
写“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报告单“给甲方。
(1) 闭路监控系统
A 、 乙方每月为甲方提供一次常规维护保养服务,保养内容如下: ——清洁所有摄像机及护罩; ——清洁所有录像机的灰尘;
——检查和调整电源电压、摄像机及镜头的设置,确保监控系统图像清晰;
5套 41套 21套 1套 2套
——检测和调整分割器、录像机、球型云台、显示器; ——检测和调整信号线路,BNC 接头; ——检测系统接地; ——变压器的电源和保险丝; ——所有信号线的接头。
B 、 乙方半年为甲方提供一次整体系统性的维护保养服务,此服务是在月度保养
的基础上完成的,一般情况安排在年度的1月和7月进行; (2) 安保系统
A 、 乙方每月为甲方提供一次常规维护保养服务。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予以修复。
具体内容如下:
——检测和调整监控主机及监控软件,包括清理监控主机过时的报警信息,从新设置系统,使其达到设计的要求。
——检测和调整门禁和按钮,使其灵活、有效;
——清洁、检测和调整分区监控主板,确保板内的各种插口运作良好、有效,规整主板箱内的所有配线; ——检测和调整分区显示器;
——连接设备的所有电源线和信号线接头; ——所有报警点的触点开关、按钮和触点控制面板。
B 、乙方半年为甲方提供一次整体系统性的维护保养服务,此服务是在月度保养的基础上完成的,一般情况安排在年度的1月和7月进行。 三、 服务承诺:
1、乙方提供24小时应急抢修服务,及时解除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240分钟内维修保养人员赶到现场。 2、零部件
a) 乙方确保维修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期限(仅限由乙方供货部分):从更换完毕系统投入正常使用之日起,易损件保用3个月以上,主要零部件保用1年以上,否则予以免费更换。(易损件指:市场价101元~200元的设备,主要零部件指:市场价201元~1000元的设备)
b) 乙方保证零配件供应的及时性:在甲方确认同意后48小时内到货。
市场价在人民币100元以下的单件材料,由乙方负责免费提供;但人为故障因素导致的损坏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坏除外;
c) 市场价在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单件材料,由乙方向甲方申报,经甲方批准后,由乙方负责购买并更换,安装费用已包含在年度维护保养费中。 四、 设备维修和更换:
a) 在维护保养期间,如有设备损坏,乙方负责协调修理,并在修理期间,免费
为甲方提供代用设备替代故障设备,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乙方所提供的代用设备不得低于甲方现有设备的性能; b) 甲方只支付设备的修理费;
c) 乙方负责除设备的修理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包括因修理产生的运输费、邮寄
费、保险费等);
d) 在维护保养期间,凡涉及到线路故障,一律由乙方自行排除,甲方不负责与
之相关的任何费用(包括更换线材),线路故障的修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在维护保养期间,如损坏的设备无法修复而需要更换的,由乙方向甲方申报,经甲方批准后,由乙方负责购买并更换,安装费用已包含在年度维护保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