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项目人员和管理人员,就是解读慈善组织管理费用规定的关键
本文根据本人在益修学院“益修直播间”分享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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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1日,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这个规定重点解决四个问题,第一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范围、第二,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和年度管理费用比例,第三比例计算的几个调整方式,第四,例外的情况规定。那么结合慈善法的规定,重点解答一下几下几个问题。
为什么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的管理费保留了10%的上限?
在慈善法二稿、送审稿中对组织的管理费用没有规定,或者规定在20%,当时认为是一个重大的进步,但是最后一次的审议中,管理费用10%又回到了条文中,这引起非常大的争议,为什么会保留了公募基金会的10%?
在我们国家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中,大部分公募基金会都是有政府背景的,比如说,某政府基金会虽然他在民政部按照了《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注册,但他所有的办公人员都是公务员,办公场地是政府提供的,人员工资不是基金会发的,它的水电费用都是有政府提供的,所以本质上就不存在管理费用的问题,那么如果没有进行限制,那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举个例子,若有企业给基金会捐一千万,按照目前规定可以扣下10%作为管理费,即一百万,但实际上,这个管理费用是不会发生的,那这样就给基金会留下很多空间,如果没有这个限制,管理费就无法控制了,如果捐了1000万,基金会可以留下300万作为管理费用,那就是对善款的最大的滥用,因为基金会本身不会产生管理费用,但是很多民间的基金会就不一样了,他们主要的成本可能都是在管理费用上,所以当时的争议是非常大的,这就是当时立法的背景。
但是我认为无论从那个方面来说,这都是这次慈善立法的一个退步,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带来更大的问题,就像通过割喉来降低病人的血压。
若不是慈善组织,规定是否适用呢?—不适用
《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适用的主体一定是慈善组织。到目前为止,很多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及社会团提都没有认定为慈善组织呢,只要是没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这个规定都不适用。
那么我们是否要去申请成为慈善组织呢?如果成为了慈善组织,我们就会受到哪些规定约束和限制。我在各个场合也分享了关于成为慈善组织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包括可以:-慈善募捐;-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优惠。
慈善法以及慈善组织的好处,可能这些在这几年都不会显现,但在2-3年,甚至更远的将来,这些优惠会更加明显,因为慈善法还有2-3年左右的落地期。认定为慈善组织以后核心义务为两点:①全面的信息公开义务;②遵守《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慈善组织要全面贯彻公开透明,信息公开义务会更严厉。
如何理解活动支出?
首先理解什么是慈善活动支出?根据规定慈善活动的支出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慈善活动、向受益人捐赠财产或提供无偿服务时发生的下列费用:
1.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比如说,一个基金会要开展一个送冬衣的活动,我们给服务对象进行救助的时候,我们直接购买一些物资给受益人这个属于活动支出。
2.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以及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即基金会、民非和社团做慈善时,项目人员报酬等费用不算管理费用,而是活动用费。项目人员报酬包括工资、社保、奖金、公积金等,这也是贯彻社会组织人员的薪酬自主决定的精神,另外把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也纳入到了活动支出。这一款是整个规定最大的亮点。
3.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比如说,一个西部支教的活动中项目人员的差旅等费用都是活动支出。
这条涵盖了慈善组织的最重要的几项活动,以后就不再列入到管理费用中,所以说准确地理解慈善活动支出就知道机构未来如何开展预算,如何科学合理划分管理人员和项目人员。
如何理解管理费用?
这个问题对机构发展特别重要,因为以前《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以前也是把是把管理费用曾称为管理成本,虽说是一个词的不同,但是天翻地覆的概念区别。管理成本是包含了整个机构的人员成本,所以很容易就超过10%的规定。管理费用却是不一样的规定,这是一个突破,是一个进步。
管理费用是指慈善组织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为保证本足足正常运转所发生的下列费用:
1. 理事会等决策机构的工作经费;比如基金会一年召开两次理事会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食宿费用)是由基金会承担,算入了管理费用。
2. 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社会保障费;行政管理人员包括财务人员、行政人员、人力资源等的人员,比如说前台、出纳、财务、文员、保安、后勤、厨师等的工资等是管理费用,所以将来在做预算的时候要明确区分项目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3. 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资产盘亏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聘请中介机构费等;例如慈善组织要请法律顾问的费用算是管理费用。
机构的负责人要特别重视管理费用,这样才能知道财务预算如何合理合法地划分。
项目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是同一个人的时候怎么办?
很多事情机构里面人员又是项目人员又是行政人员,那么这个列入哪里去呢?根据规定的精神,这个费用属于慈善活动、其他业务活动、管理活动等共同发生,且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类活动的,应当将这些费用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项活动中进行分配,分别计入慈善活动支出、其他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
具体规定的核心比例是如何的呢?
大家要仔细阅读以下的表格,并重点注意几个词,“总收入”、“净资产”、“总支出”,并对于这些概念理解清楚,这样才能把握好这些比例。
总收入是指,这个机构这一年的所有收入,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指收入包括捐赠、会费、提供服务、政府补助、商品销售、筹资受益的收入。
净资产就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委托代理资产,这不仅仅是上一年度,包括机构从成立到现在的总资产,负债包括长期负债、委托代理负债、也就是这个机构今年要花出去的钱是多少。
总支出就是机构一年所有的对外所有支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活动支出等等。
规定对不同类型的慈善组织做了不同的规定,详见以下表格:
(点击放大,可以高清查看)
粗略举个例子让大家感受下这些比例,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募基金会这一年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总收入的70%,管理费用不得高于支出的10%。比如说上一年总收入1000万,那慈善活动支出就不能低于700万,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10%,那就是70万。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上一年度净资产是500万,那么慈善活动支出就不得低于35万,也就是说善款不能不用,这一年就一定要开展活动,可以慈善活动支出是150万,那么管理费用就不得超过22.5万。
比如一家非公墓民非上一年度净资产是1亿,那这一年的活动支出就不低于600万(净资产地6%),管理费用不地高出78万(总支出的13%)。当我们把这些概念理解清楚后,具体的内容就会理清楚和看明白这个表格。
当然了,这里面还有一个对管理费用的例外规定,如果管理费用不超过20万,就不受上述管理费用比例的限制。例如:净资产300万的民非,上一年度管理费用是15万,当年的支出是50万,按照规定管理费用是不得高于10万的,但是管理费用15万是符合规定的。
难以满足规定的机构是不是就违法了呢?
以下这种种情况且难以符合规定,向民政部门说明和向社会公开就没有问题了。情况包括:
1. 登记或被认定为慈善组织没满一年,尚未全民开展慈善活动;
2. 慈善组织的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资产盘亏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突发性增长的;即市场行为导致的大规模损失。
3.慈善组织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突发性增长的。
以上就是《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几个关键点和核心解读,希望对慈善组织在以后管理和活动开展中有所帮助,谢谢大家!
作者丨何国科
单位丨北京致诚社会组织矛盾调处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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