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食品安全监管角度浅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
从食品安全监管角度浅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
一、食品安全概述
(一)食品安全相关概念的界定
1、食品
我国2009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
2、食品安全
我国2009年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对
3、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念是:国家职能部门对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食品安全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能。食 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管理不同,食品安全监管带有强制性特点,监管的主体往往是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而食品安全的管理带有任意性,管理的主体也具有多元 化,包括企业和消费者等等。
(二)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
1、市场失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往往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政府和相关消费者不能准确、及时的了解企业的相关信息,而市场本身的这种失灵是无法克服的。
2、政府失灵
只要存在食品生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就是不可避免的,食品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一个
3、风险社会
现代社会科学技术极为发达,整个社会已经变成了一个风险社会。在食品领域,有关于食品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相关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品本身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又加上生产企业谋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不可避免。
二、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计划经济时代的食品卫生监理体制-集中监管模式;经济转轨时期的食品卫生监管体制-混合型体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集中监管模式。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食品卫生监管体制:集中监管模式-卫生部门
中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较为系统的监管,最早追溯到1965年8月国务院批转的《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此后在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 生法》代写论文 中进一步明确把卫生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部门。由卫生部门负责全国的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了全国食品监督管理的框架。但是单单有 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管,所涉及的监管范围很窄、监管能力有限。
(二)经济转轨时期的食品卫生监管体制:混合型体制-多部门共同监管
1998年国务院及地方政府改革后,我国形成了主要由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多个部委按职能分段监管的食品安 全多部门监管模式;2003年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成立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 决定》规定我国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 规定,在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综合协调工作,同时各部门仍对食品安全进行分段监管,但这种新的监管模式并没有真正的解决食品安全 监管问题。
(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可以概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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