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炉煤气安全技术说明书
安焦 炉 煤 气
全 技 术 说 明 书
CSDS01-02
本次修订日期:2009年5月 最初编制日期:2005年11月
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焦炉煤气 化学品英文名称:Coke-oven gas 企 业 名 称: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企业应急电话: 企业电子邮箱:
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号:CSDS01-02 生 效 日 期:2009年5月 国家应急电话:
推 荐 用 途:化工原料,气体燃料。 限 制 用 途: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混合物
化学品名称:焦炉煤气
焦炉煤气,2009-05,CSDS01-02
CAS 号:氢1333-74-0,甲烷74-82-8 主要成分:氢 54-60%
甲烷 23-28%
危害组份:一氧化碳 5-8%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2.1类,易燃气体(主),第2.3类毒性气体(次) 侵入途径:吸入
健康危害:一氧化碳在血中与血红蛋白结合而造成组织缺氧。可引起急性中毒。 长期反复吸入一定量的一氧化碳可致神经和心血管系统损害。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大气的污染。
燃爆危险:极易燃,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有燃烧爆炸
危险。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呼吸困难时给输氧。
如呼吸及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术。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其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
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焦炉煤气比空气轻,能在较高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起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不完全燃烧)等。
焦炉煤气,2009-05,CSDS01-02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可用雾状水、泡沫、干粉、沙土扑救。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切断火源。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地带,并进行隔离,严
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少量泄漏:通风,采用粘补或带压焊补。
大量泄漏:切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
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也可用管路导至炉中、凹地焚烧。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贮存
操作处置: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
规程。操作场所应配备自给式呼吸器和必要的消防器材。远离明火、热源、氧化剂。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煤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接打手机。
贮 存:贮存于通风处,远离明火、热源、氧化剂。罐体温度不宜超过30℃。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和工具。禁止吸烟、接打手机。贮区内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中国MAC ,一氧化碳30㎎/m3空气。 监测方法:有毒气体浓度检测仪。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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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险或逃生时,
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手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穿棉布工作服,不可穿化纤衣物、底面钉铁件的鞋等。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和接打手机。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进行
就业和定期的体检。进入贮罐(柜)或其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二人监护。
第九部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有臭味的气体。 熔点(℃):氢—259.2,甲烷—182.5 沸点(℃):氢—252. 8,甲烷—161.5 闪点(℃):<-50 爆炸上限(%V/V):30 爆炸下限(%V/V):5
蒸气压:氢13.33Kpa (-257.9℃),甲烷53.32Kpa (-168.8℃) 相对密度(空气=1):0.37~0.40 自燃温度(℃):600~650 低位热值(KJ/m3):16720~18810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碱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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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 聚合危害:不能发生。
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
预期用途:化工原料,气体燃料。
可预见的错误用途:未经净化回收处理即用作民用煤气。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LC 501807PPm ,4h (大鼠吸入)。
急性中毒:轻度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乏力;中
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还有面色潮红、口唇樱红、脉搏快、烦躁、步态不稳、意识模糊、昏迷;重度中毒者昏迷不醒、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加、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等;深度中毒可致死。
慢性中毒:长期反复吸入一定量的一氧化碳可致神经和心血管系统损害。 刺激性: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无资料。 持久性和降解性: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非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用控制焚烧法处理。
废弃注意事项:焚烧点与贮气罐(柜)、车间等处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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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遵守点火程序;控制焚烧气量和气压。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UN 编号:2034(主),1028(次) 危规号:21003
包装标志:易燃气体(主),毒性气体(次) 包装类别:Ⅱ
包装方法:通常采用管道输送。
运输注意事项:控制气压、气量。对泄漏及时处置。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同年2月1日公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将其划为第2.1类易燃气体和第2.3类毒性气体。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物品安全管理与技术,200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培训班学习资
料,2009
填表时间:2009年5月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焦炉煤气,2009-05,CSDS01-02
修改说明:若发现新的危害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本公司将对安全
技术说明的内容进行修订(或告知)。
编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