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结拜行为规范
兄弟行为规范
兄弟成员(以结拜顺序):
A (二哥),身份证号码512927……0018, 电话135……666 B (三哥),身份证号码421024……121x ,电话189……053 C (四哥),身份证号码510725……2411,电话156……581 D (五哥),身份证号码620………10,电话186……693 E , (六哥),身份证号码510725……2415,电话189……923
根据2013年5月20日《兄弟联合发展规划》,制订本规范。
第一条 神礼(拜谒关公,每月至少一次)时要求:
(一) 铭誓
各兄弟整衣、执香三柱(香执右手,左手外抱),从左至右依次站立,二哥领铭誓词:“菩萨在上,共同结为手足兄弟,生死契阔,兄弟相依,同心同德,共成大业,损兄弟情义者,人神共怒,天人共诛”,每念一句,各兄弟重复一句。
(二) 求佑
二哥带领众兄弟颂佑词:“求关圣神灵保佑:众兄弟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兄弟事业昌盛、财源广进”。二哥念一句,各兄弟重复一句。
(三) 礼毕
执香作揖三,香插香炉。
第二条 各兄弟必须遵守下规定:
(一) 团结友爱,协作同心;
(二) 衣冠整洁;
(三) 兄弟会议(含股东会,下同)、聚会及时参加;
(四) 兄弟会议决定和安排的事情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
(五) 承诺的事情及时办理;
(六) 不得与员工有不正当关系;
(七) 不得对兄弟提出不合理要求;
(八) 夜间驾车,到家后须电话或短信告向其他兄弟报平安。
第三条 正式场合(有客人时)在场时行为要求:
(一) 尊重兄长;
(二) 尊重兄弟;
(三) 言语文明;
(四) 保守秘密。
第四条 有三位兄弟附议时,应当进行集体活动。除特殊情况外,集体活动都应当参加。
第五条 兄长不得对下属各位弟弟任意发号施令,但弟弟承诺的事情必须办理。
第六条 兄弟间不得猜疑、诽谤或指手划脚、恶语相加,有问题可提交兄弟会议处理。
第七条 对兄弟间事项,有不同看法,可相互间分别沟通、交流,但不得提出不利于兄弟团结、信任的话语。
第八条 通常情况下,应当先处理兄弟间的事情,然后才能喝酒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第九条 兄弟之间应加强沟通和交流,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过(谴责令,下同)一次:
(一) 三名以上兄弟打电话不接,或者在六十分钟内不短信或电话回复;
(二) 承诺的事情未办妥,且无适当的理由;
(三) 正式场合不尊重兄长,或者兄长对诸弟任意发号施令;
(四) 员工不当行为不向兄弟会议提出。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大过(重大谴责令,下同)一次:
(一) 拒绝办理兄弟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 承诺的事情未办妥;
(三) 未按规定召集、主持举行神礼、诲礼;
(四) 喝酒之时,兄弟间有不合适的言语不予追究; 但酒后再
提起争执;
(五) 将兄弟间的分歧泄露给他人;
(六) 兄弟之间恶语相加;
(七) 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参加神礼;
(八) 因为喝酒、打牌或唱歌等娱乐活动影响兄弟间事情办理;
(九) 在兄弟间内部拉帮结伙,或形成利益团体;
(十) 为个人利益,隐藏有利于兄弟事业发展信息;
(十一) 事前或事后,未取得多数兄弟同意,擅自决定员工福利(如过节发奖金等)、重大采购或请客送礼;
(十二) 与员工有不正当关系,且未处理好善后事宜;
(十三) 家属干预兄弟事业,造成不良影响;
(十四) 对众兄弟集体声誉有不良影响;
(十五) 其他行为损害兄弟共同利益。
一次大过等同三次记过。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行诲礼:
(一) 两个月内三次记过;
(二) 可发展项目,未通报众兄弟,擅自与外人合作。但众兄弟现有业务除外;
(三) 以各种方式侵占、挪用兄弟共同财产,或虚增报销费用;
(四) 四名及以上兄弟决定时。
第十三条 诲礼在关公面举行,程序如下:
(一) 悔礼时,众兄弟持香并立,二哥在关公前点香,宣布悔礼开始;
(二) 由五哥持香在关公面前申明有某兄弟犯错误情况(记过或记大过情况,下同)及众兄弟举行悔礼的决定;
(三) 三哥当着关公面询问犯错兄弟是否有申辩事宜,服或者不服(该兄弟如不服视同拒绝参加悔礼,按本规范第十五条规定处理);
(四) 犯错兄弟跪在关公面前说明事情的前因后果,恳请关圣大帝神灵及众兄弟原谅,直至众兄弟谅解;
(五) 二哥带领从兄弟领讼誓词及佑词。
以上司职兄弟跪行悔礼的,由排序后一位兄弟司职。
诲礼其他要求,同神礼。
第十四条 两个月内跪行三次悔礼,或应行诲礼者拒不参加诲礼的,适用《兄弟发展规划》第十六条规定,其决定由二哥主持、兄弟会议作出。
第十五条 《兄弟发展规划》与本规范约定的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本规范未尽事实,适用《兄弟发展规划》。
第十六条 记过由五哥主记录,其他兄弟补录。
五哥按月将相关记录向众兄弟通报,提出举行悔礼建议,并由众兄弟作出决定。
诲礼可在神礼前举行,或在神礼后五日内举行,也可另行安排时间。
第十七条 神礼和诲礼由四哥召集,并作好记录。
第十八条 如众兄弟一致同意,新加入的兄弟必须遵守本规范。 第十九条 本规范系内部秘密文件,不得对外泄露。
第二十条 本规范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众兄弟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