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奖励办法
深圳市米兰家居老员工奖励办法
一、制订目的:
为留住老员工,保障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
三、具体内容:
1、凡属深圳市米兰家居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服务已满一年工龄的,则在到期后的下个月起每月可享受工龄奖。
2、满一年工龄的,其工龄奖为50元/月;满二年则为100元/月,满三年则为150元/月,依此类推,但最高限于500元/月。
3、除工龄奖外,凡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以上的员工,可被公司年终先进表彰会上授予以下奖项:
1)服务满三年的,如无违法且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者,可授予“米兰脊梁奖”,颁奖杯一个,并奖励人民币300元。员工参评此奖只有一次,凡此前已参评的,今后将不予复评;
2)服务满五年的,如无违法且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者,可授予“米兰热忱奉献奖”,颁奖杯一个,并奖励人民币600元。员工参评此奖只有一次,凡此前已参评的,今后将不予复评。
3)服务满八年的,如无违法且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者,可授予“米兰忠诚奖”,奖杯一个,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发纪念品若干。员工参评此奖只有一次,凡此前已参评的,今后将不予复评。
4)服务满十年的,如无违法且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者,可授予“米兰功勋奖”,获奖杯一个,并奖励人民币1500元,发纪念品若干。员工参评此奖只有一次,凡此前已参评的,今后将不予复评。
4、工龄奖由员工到人力行政部领表后申请,报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批准生效后执行。
5、“米兰脊梁奖”、 “米兰热忱奉献奖”、 “米兰忠诚奖”、 “米兰功勋奖”均由员工自荐,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行政经理初评、复评后,报总经理审定批准。
四、相关说明:
本办法由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