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9件
【法规名称】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9件实事的通知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0]55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9件实事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9件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三月一日
2010年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9件实事
一、做好与全域城市化相适应路网结构规划和建设改造,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重点实施胜利路东段、联合路、西部通道南段、解放路、促进路及华北路至朱棋路立交桥等城市主要道路规划改造。(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推进城市中心区“七纵七横”快速路网建设。拓宽改造胜利路东段、联合路、解放路南段; 开工建设西部通道南段立交桥; 加宽改造东北路南段立交桥; 建设华东路、五一路人行过街天桥; 维修背街小巷200条,改造道路拥堵点20处,建设港湾式停车站
15处; 为50条摸黑路安装路灯900盏等11项城市交通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
二、进一步推动公路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新建农村公路200公里; 维修改造乡级以上公路16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金州区新建金七线二期工程,完成盖亮线南延二期工程; 维修华北线工程,修建互通立交桥1座,完成华家农业园区道路工程、七里城市组团一期环城1号路工程、北九里城市组团5条道路工程和新城区1号路路灯工程。(责任单位:金州区政府) 普兰店市新建海皮路绕城一级公路20公里、皮炮高速公路连接线一级公路45公里、兴唐线南延线一级公路7.34公里、柳姜线一级公路4.43公里。(责任单位:普兰店市政府)
三、加大交通管理设施投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手段。市中心城区新建10处交通信号灯,新建40套闯红灯自动拍照设备; 扩充市区道路视频监控设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旅顺口区增设交通信号灯6处、电子拍照设备3处; 施划交通标线3万平方米,更新交通标志130面。(责任单位:旅顺口区政府) 金州区设置道路交通信号灯5处,迁移改造交通电子监视设备8处; 施划道路交通标志标线9万平方米,增设道路交通标志56块。(责任单位:金州区政府) 大连开发区增设电子拍照设备76处; 新建占地面积5.3万平方米,设有8个电子桩、8个电子路的驾驶人考试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大连开发区管委会) 普兰店市市区安装电子监控设备5处;202国道金士达包装公司门前路段、海皮路北方互感器厂门前路段、盖亮路大雪啤酒厂门前路段、盖亮路第一互感器厂门前路段、台山立交桥、九七立交桥等6处安装固定测速仪。(责任单位:普兰店市政府) 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增设STX 海景小区、港区3号路、新港小区、交流岛、长兴路等道路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设备,组织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责任单位: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 瓦房店市新增电子拍照设备5处、电子超速拍照设备7处。(责任单位:瓦房店市政府)
四、科学开展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调整新华街等17条路街为单行路,形成单行路网络; 加快推进对中山路、西南路、联合路、黄河路、长江路等10余条主干道路部分路口实施禁止左转弯措施,提升中心城区主干道路车流通行效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优化公交线网,继续加快旅顺南路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 新开1条公交线路,延伸4条公交线路长度,延长3条公交线路营运时间; 调整西南路、数码路、五一路、松江路、东纬路、香周路、联合路、黄埔路、凌水路、红旗中路、新开路、西北路等12条路街影响道路通行的公交站点,减轻主干路交通压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建局)
五、加大综合整治违规占道力度,还道路为交通所用。清理整治市区“马路市场”等非交通占道现象,改善通行条件; 净化支路道路交通环境,提高支路利用率和通行能力; 开放居民小区内道路,减少封闭的居民小区,充分利用好现有的道路资源。(责任单位:市内四区政府)
六、实施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制定出台《大连市区黄标车辆通行管理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对高污染黄标车辆在主要路段、时限和区域实施限行,减轻中心区域排气污染,提高大气环境净化质量。(责任单位:市环保
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建立瓦房店市、庄河市、普兰店市、金州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7个移动式农机安全检测线,为2万台各类农机车辆张贴车身反光标识。(责任单位:市农委)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点单位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责任认证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更新公交车300台并安装GPS 行驶记录设备; 公路客运、旅游、校车车辆安装使用GPS 行驶记录设备,100%纳入执法部门监控; 危险品运输车辆、公路重载货运车辆安装使用监控率分别达到100%和50%。(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各区市县政府) 加大行车、停车秩序管理,严厉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同比减少。(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各区市县政府) 制定出台商业车险费率与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浮动制度,从源头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大连保监局、市公安局)
八、大力开展社会化交通宣传,全面落实国家“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建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各区市县政府) 深化全市交通安全“五进”工作,推出一批交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交通示范岗、文明行车标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妇联、团市委、各区市县政府)
九、提高快速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立气象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强化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联动机制,加强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交通管制措施,提高快速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建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大连军分区、各区市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