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昭苏县人民医院
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一、目的:确保手术部位标记工作有据可依,提升工作品质。
二、范围:各手术科室、麻醉科、手术室皆适用。
三、权责
(一)主刀医生:在病人手术部位皮肤做标记,特别是有左右区别的手术部位。
(二)手术室护士:确认手术部位。
(三)麻醉人员: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四、作业内容:
(一)标记时间:
1、急诊:由外科主刀医生诊断后取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后做标记。
2、住院:手术前一天由主刀医生或一助取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后做标记。
(二)标记原则:
1、手术部位的标记应尽可能在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并征求病人的同意。当病人拒绝手术部位的标记时,医生应考虑采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图表。
2、凡有左右侧之分、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等手术均需做手术部位标记。
3、若病人拒绝标记部位,或标记部位在技术上或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的(例如,粘膜表面或肛门)时候,准备好一份书面的替代程序(手术部位确认图表)。注:涉及替代程序的其他情况的实例包括:单器官手术,如腹部、心脏、阴道、尿道、肛门手术等;事前没有明确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 牙齿的侵入性操作,但需在病历上记录或相关的放射资料做好记号;不适合做皮肤标记的婴幼儿。
(三)标记方式
1、手术标记方式以记号笔标示手术切开线或以空心圆标示。
2、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记于包扎物上方4-5cm 处,以空心圆标示。
3、无法标示手术部位,如口腔、眼睛等,以空心圆标注于手术部位旁边。
(四)手术部位辨识及标记说明
1、医师确认病人之手术部位后,以不掉色油性记号笔标记。
2、病区护士在病人送手术室前核对标记,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生,完成手术部位标记。
3、病人送至手术室护理站,护理站工作人员确认手术部位:(1)意识清醒之病人,请病人说出医师欲执行手术的部位,核对手术部位标记是否正确。(2)未成年人、老年人或意识不清者,请家庭说出医师欲行手术的部位,核对手术部位标记是否正确。(3) 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师至手术室等候区,完成手术部位标记。
(五)手术室巡回护士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1、意识清醒之病人,请病人说出医师欲执行手术的部位,核对手术部位标记是否正确。
2、未成年人、老年人或意识不清者,请家属说出医师欲行手术的部位,核对手术部位标记是否正确。
(六)医师划刀前,手术医师、麻醉人员、手术护理人员一起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昭苏县人民医院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