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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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是芬选公司的安全代表,监督、指导、协调分公司经理开展好安全工作。
2、对各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监察,行使安全执法权。
3、对本单位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安排、布置、指导和监督,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者或责任人有权进行处置。
4、 督促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并制定防范
措施。
5、 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现场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情况进
行督察。
6、 负责对各分公司主要生产系统及原煤辅助系统应急预案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发现违反《选煤厂安全规程》及相关安全规定的问题,向被督察单位下达书面督察意见,限期整改。
7、 对各分公司较大的技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
行督察。
8、 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分公司发生的生产性、责任性轻伤事
故的查处;重大事故的认定和查处由芬选安排组织。
9、 负责对安全举报内容的核查,对各分公司查处“三违”的
情况进行督察。
10、 负责对各分公司的安全抵押和安全考核的奖惩兑现工作实
施考评提供基础资料。
11、 负责安全培训方面的相关筹划工作,
12、 每月上报一份安全管理报表,并对该单位目前的安全工作
进行评估。
13、 芬选每半年对各分公司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如分公司在一
年内一次评估为不达标,给予分公司经理、该分公司专职安全员警告处分;两次以上不达标,分公司经理降职处理,该分公司专职安全员离职,没收该分公司半年的奖惩兑现。
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2013年3月